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5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
苏 01 破申 62 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
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
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
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
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自南京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至本披露日,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
进展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
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
(2022)苏 01 破申 62 号《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
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公司启
动预重整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管
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出具的
(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并明确管理人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
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上述公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各项预重整工作均有序推进,包括资产审计与评估、
债权申报与审查、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债权人沟通等事项,中介机构
已完成审计与评估工作;预重整管理人已完成债权审查工作;公司及
预重整管理人正在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和协助审批,力争取得多方
支持;并根据相关要求与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下一步将通过遴选程
序确定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
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二、风险提示
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
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
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
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