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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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5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7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长赵
强、董事鲍乡谊视频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强主持,公司全体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仍由七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提名赵强先生、鲍乡谊先生,公
司董事会提名刘栋先生、崔瑞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
届满时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赵强先生、鲍乡谊先生、刘栋先生及崔瑞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1.1 至 1.4 分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仍由七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崔艳秋女士、刘文琴女士及孙慧
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 2)。
  截至本公告日,崔艳秋女士、刘文琴女士及孙慧女士均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2.1 至 2.3 分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对实际经营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4.1 至 4.10 分项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
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广汇
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对
象。广汇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
汇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除广汇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
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次
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
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
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
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广汇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
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
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广汇集团将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
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前(截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总股本为 1,230,550,151 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369,165,045 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中,广汇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本次发行股数的 20.00%(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
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金额(万元)
 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项目    广汇宁夏煤炭储配
   (含专线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广元煤炭储备基地    广元广汇宏信物流
一期工程项目(含专线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性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332,760.64     18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
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广汇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至股票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
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安排。上述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
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时
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
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
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发行方案基
础上,公司编制了本次发行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
需求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编制了本次发行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能够合理使用,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
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就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就措施作出承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在致力于自身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
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
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生效条
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强、鲍
乡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顺利实
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
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审核意见,调整和实施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
资金金额、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
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
的政策、法规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撤回本次发行、终止本次发行;
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
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金金额情况,结合当时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及项目情况等因素,在不改
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拟投入单个或多个具体投资项目的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
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对拟
认购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核和筛选,确定发行对象及发行对
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在需要时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认购
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决定其生效;
介机构并决定相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
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
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等;
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
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发行股份等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他一切事宜;
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及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曾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运营总监。
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汇汽车服务集团
股份公司董事、总裁,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成都东创建国
汽车集团、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运营与品牌管理部总经理、常
务副总裁。
中级人力资源师,税务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广汇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运营投资部部长、副部长。
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任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师、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咨询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高级会
计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期高级会计领军人才,中国国籍,无境
外居留权。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曾任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合伙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级律师,注册税务师,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现任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博斯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奎屯市人民政府、奎屯-独山子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疆交通运输厅等政府及行政机关常
年法律顾问,乌鲁木齐正业国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润盛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常年为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等单位提
供公益法律服务。曾任新疆同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新疆盛业
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曾多次荣获新疆律师协会“新疆优秀律师”、
新疆司法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等称号。
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新疆普通高等院校
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新疆绿色
低碳循环发展研究创新团队带头人;曾任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新疆
天缘航旅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
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天山英才”
工程一层次人选,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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