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 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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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康冠科 技”)于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的 议案》《 关于提 请公司股 东大会 授权董 事会办理 公司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 激 励 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2-037)。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万份,行权价格由 33.93 元/份调整为 25.5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
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2 年 5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18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252.805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5.52 元/份。公司已完成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
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实〈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7)。
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
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3-013)。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
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3 年 3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8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922.870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65 元/份。公司已完成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523,233,75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6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
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②派息
  公司在发生派息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为:Q=1252.8058×(1+0.3)=1628.6475 万份,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Q=1922.8709×(1+0.3)=2499.7322 万份。
  (注:上述结果系公司通过计算并四舍五入取整所得,实际调整结果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2)行权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调整为:P=(25.52-0.868)÷(1+0.3)=18.96 元/份,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29.65-0.868)÷(1+0.3)=22.14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属于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行权价格及数
量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
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
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暨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暨注销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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