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股票代码:603600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UE Furniture Co., Ltd
(住所: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 1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二三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
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4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5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永艺股份/上
指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对象发行
控股股东/永艺控股 指 永艺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验资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方案》 指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永艺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东大会 指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3 月
公司章程或章程 指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类别 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E Furniture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永艺股份
股票代码 603600
注册资本 302,512,640 元
设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张加勇
董事会秘书 顾钦杭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 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84720788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 1 号
邮政编码 313300
互联网网址 www.uechairs.com
电子信箱 ue-ir@uechairs.com
联系电话 +86-0572-5137669
联系传真 +86-0572-5136689
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
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
经营范围 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
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荷花塘村)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健康坐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内椅业行业
首家上市公司、G20 峰会领袖座椅提供商,同时也是国家办公椅行业标准的主要
起草单位之一、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公司始终秉承“永而致新,艺臻完
美”的企业精神,以“融合科技与艺术,让工作与生活更健康”为使命,致力于成
为全球领先的坐健康系统提供商。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办公椅、沙发、按摩椅椅身、
休闲椅、升降桌等健康家具,产品先后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中国轻工业优
秀设计金奖、德国红点奖和 iF 设计奖、美国尖峰设计奖、德国设计奖等众多奖
项。
近年来,公司产品深受世界各地消费者青睐,市场遍及 70 多个国家和地区,
并较早进入国外合约市场,与全球多家知名采购商、零售商、品牌商建立了长期
战略合作关系,包括全球著名品牌 HON(美国)、AIS(美国)、Global(加拿
大)、Okamura(日本),世界五百强宜家家居、Staples、Office Depot,加拿大
最大的采购商之一 Performance,日本最大的家居零售商 NITORI 等。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通过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5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
行申请。
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通过上交所审核,发行人及保荐
人(主承销商)向认购对象永艺控股发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认购对象将认购款
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15 时止,认
购对象永艺控股已将认购资金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认购
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送《缴款通知书》等相关事宜,由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报告》(XYZH/2023BJAS2B0335),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15 时止,保荐人(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已收到认购对象永艺控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天健验〔2023〕307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12 时止,发
行人本次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95,136 股,
应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4.8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80,915.14 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819,079.74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9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22 年 6 月 11 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8.64 元(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各方协商
一致,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92 元/股。如公司股票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日的公司总股本 302,512,64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1,694,60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根据上述约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
行价格为 6.58 元/股。
(六)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根据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约
定以及发行人 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由 6.92 元/股调整为 6.58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8,901,734 股(含本数)
调整为不超过 30,395,136 股(含本数)。
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永
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5
号)的相关要求。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4.88 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批
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数额上限 20,000 万元。
(八)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报告》(XYZH/2023BJAS2B0335),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15 时止,保荐人(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已收到认购对象永艺控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天健验〔2023〕307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12 时止,发
行人本次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95,136 股,
应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4.8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80,915.14 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819,079.74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30,395,136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永艺控股,永艺控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对象
的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永艺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ongyi Investment Co.,Ltd.
注册资本 50,000,000 元
曾用名 安吉永艺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8 年 6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张加勇
控股股东 张加勇,持股 60%
实际控制人 张加勇、尚巍巍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 2 号(第一国际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676185041U
企业性质 民营企业
邮政编码 313300
实业投资;家具及配件、家居用品、办公用品、面料、皮革、木材、
经营范围 塑料颗粒、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除贵稀
金属)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董事
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相
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回避表决。
最近一年,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永艺控股及其
关联方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对于永艺控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
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
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永艺控股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95,136 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
行结束后,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通过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或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对外
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永艺股份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
购的情形,且发行人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
协议安排的情形。发行对象已就认购资金来源出具了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
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
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
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发行对象为普通投
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 C3,符合认购条件,可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认购。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5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
并报送上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之《永
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永艺
控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发
行对象永艺控股认购资金来源均系自有或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正当、合法,
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永艺股份及其关联方资金
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且发行人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
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发行对象已就认购资金来源出具了相关承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有效,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
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
案的发行方案。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
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证券代码:60360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
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公
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
定。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 份 数 量 (股 ) 比例(%) 股 份 数 量 (股 )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30,395,136 9.1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2,512,640 100.00 302,512,640 90.87
合 计 302,512,640 100.00 332,907,776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领航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
元科新 17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灵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97,749,012 65.37 -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3 年 7 月 4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
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
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
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
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28,165,167 68.55 30,395,13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表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
〔2021〕5018 号”、“天健审〔2022〕4908 号”和“天健审〔2023〕5328 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0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288,945.56 298,713.83 322,054.03 319,373.17
负债总额 106,783.29 121,341.58 176,314.32 179,370.88
股东权益 182,162.27 177,372.25 145,739.71 140,002.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80,766.27 175,992.41 144,651.38 139,032.1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9,670.94 405,528.08 465,861.91 343,372.15
营业利润 5,856.22 38,770.93 19,065.25 25,828.95
利润总额 5,844.03 38,968.03 19,058.99 25,545.27
净利润 5,206.16 33,735.61 18,221.68 23,54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340.38 -3,026.05 -13,192.05 -42,497.12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79.50 2,760.67 -2,034.59 -4,406.29
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3,925.20 27,991.03 12,059.55 664.18
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3.0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比率(倍) 1.55 1.46 1.14 1.21
速动比率(倍) 1.18 1.10 0.73 0.78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96% 40.62% 54.75% 56.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98% 52.34% 60.12% 62.13%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97 7.71 6.99 6.10
存货周转率(次) 5.42 5.73 5.30 5.1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3 2.44 0.50 0.5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3 0.93 0.40 0.0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00% 3.96% 3.42% 3.3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36 20.41 8.27 15.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注:2023 年 1-3 月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19,373.17 万元、322,054.03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
资产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构成。
公司的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比较合理,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特点相
符合。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6.16%、54.75%、40.62%和
速动比率整体相对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43,372.15 万元、465,861.91 万元、
主要是受欧美主要国家通胀高企、前期刺激政策加快退出,叠加 2022 年二季度
海运拥堵缓解后货物集中到港导致欧美进口商库存高企,短期内市场需求有所收
缩(2022 年我国办公椅(海关编码:940131、940139)出口额同比下滑 30.15%)。
公司 2023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短期内市场需求收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3,249.9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10、6.99、7.71 和 6.97,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5.17、5.30、5.73 和 5.4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与
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相匹配,存货周转率与公司存货规模及管理水平相匹配。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代表人:苏昭棠、徐懿
项目协办人:张永鑫
项目组成员:牟英彦、屠春丽、太国强
电话:010-88005255
传真:010-6621197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11
经办律师:张声、傅肖宁、刘贞妮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吕苏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加才、周晨、罗联玬
电话:0571-89722493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吕苏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彩琴、郑丹美
电话:0571-89722427
传真:0571-8821699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永艺股份与国信证券签署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国信
证券指定苏昭棠、徐懿作为永艺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
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苏昭棠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工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参加投资银行业务工作,曾参与或负责的项目包括:
笛东设计首发项目、谱尼测试首发项目、城建发展 2020 年小公募公司债项目、
华粤安新三板挂牌项目、文彩金冠新三板挂牌项目、创意双星新三板挂牌项目。
徐懿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管理学博士,保荐代表人,
中核钛白、共达电声、永艺股份、南微医学、笛东设计等首发项目,锡业股份配
股项目,博实股份可转债项目,荣盛发展、TCL 集团、京东方、金固股份、华
映科技、永艺股份等非公开发行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保荐人同意保荐发行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查报告;
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
盖章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
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