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
目 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
“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向贵所保
荐永艺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英文名称:UE Furniture Co., 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股票代码:603600
法定代表人:张加勇
董事会秘书:顾钦杭
注册地址: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 1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 1 号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27 日
联系电话:0572-5137669
互联网网址:www.uechairs.c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
工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
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荷花塘村)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健康坐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内椅业行业首家
上市公司、G20 峰会领袖座椅提供商,同时也是国家办公椅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
之一、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公司始终秉承“永而致新,艺臻完美”的企业精神,
以“融合科技与艺术,让工作与生活更健康”为使命,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坐健康系
统提供商。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办公椅、沙发、按摩椅椅身、休闲椅、升降桌等健康家
具,产品先后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中国轻工业优秀设计金奖、德国红点奖和 iF
设计奖、美国尖峰设计奖、德国设计奖等众多奖项。
近年来,公司产品深受世界各地消费者青睐,市场遍及 70 多个国家和地区,并
较早进入国外合约市场,与全球多家知名采购商、零售商、品牌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
作关系,包括全球著名品牌 HON(美国)、AIS(美国)、Global(加拿大)、Okamura
(日本),世界五百强宜家家居、Staples、Office Depot,加拿大最大的采购商之一
Performance,日本最大的家居零售商 NITORI 等。
报告期内(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同),公司主营业务未发
生变化,上述主营业务板块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办公椅 50,728.56 72.97% 277,598.20 68.79% 313,566.12 67.79% 235,838.37 69.14%
沙发 10,917.59 15.70% 81,780.63 20.27% 96,703.45 20.91% 65,753.53 19.28%
按摩椅椅身 5,336.46 7.68% 35,027.33 8.68% 40,271.43 8.71% 29,189.51 8.56%
休闲椅 461.15 0.66% 3,537.72 0.88% 4,793.15 1.04% 4,139.44 1.21%
功能座椅配 - - 744.10 0.18% 1,966.99 0.43% 3,036.01 0.89%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件
其他 2,080.42 2.99% 4,853.68 1.20% 5,253.20 1.14% 3,143.97 0.92%
合计 69,524.18 100.00% 403,541.66 100.00% 462,554.35 100.00% 341,100.83 100.00%
(三)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
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 “天健审〔2021〕5018
号”、“天健审〔2022〕4908 号”和“天健审〔2023〕532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288,945.56 298,713.83 322,054.03 319,373.17
负债总额 106,783.29 121,341.58 176,314.32 179,370.88
股东权益 182,162.27 177,372.25 145,739.71 140,002.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9,670.94 405,528.08 465,861.91 343,372.15
营业利润 5,856.22 38,770.93 19,065.25 25,828.95
利润总额 5,844.03 38,968.03 19,058.99 25,545.27
净利润 5,206.16 33,735.61 18,221.68 23,54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340.38 -3,026.05 -13,192.05 -42,497.12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79.50 2,760.67 -2,034.59 -4,406.29
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3,925.20 27,991.03 12,059.55 664.18
加额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比率(倍) 1.55 1.46 1.14 1.21
速动比率(倍) 1.18 1.10 0.73 0.78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96% 40.62% 54.75% 56.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98% 52.34% 60.12% 62.13%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97 7.71 6.99 6.10
存货周转率(次) 5.42 5.73 5.30 5.1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3 0.93 0.40 0.0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36 20.41 8.27 15.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注:2023 年 1-3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作年化处理
(四)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近年来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对各国宏观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前期刺激政策造成严
重通货膨胀,全球经济滞胀风险上升,主要国家加快收紧流动性,全球经济复苏动力
不足;同时,俄乌冲突造成地缘局势紧张、制裁加剧、粮食和能源价格高涨、贸易受
阻等一系列问题,使全球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大,多数经济体日益加剧的经
济衰退压力可能导致国内外整体市场需求下降。尽管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多
措并举抢占商机,但若全球流动性继续收紧、地缘冲突持续紧张、贸易受阻等问题未
能得到缓解,国际宏观经济存在下行风险,发行人存在未来营业收入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中美贸易摩擦等事件频
发,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存在不断恶化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
响;同时,如果美国对越南的贸易政策发生变动,也将对公司越南子公司业务发展造
成一定影响。此外,2021 年 8 月 3 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对来自中国和越南
的部分家用软垫坐具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终裁决定。尽管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贸易
环境变化,积极推进越南和罗马尼亚生产基地建设,利用海外基地合理规避贸易摩擦
风险,同时将持续开拓新市场、新客户,加大欧洲、亚洲、澳洲、南美洲和国内市场
的开拓力度,按照“主流市场、主流客户、主流产品”的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发符合目
标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大客户渗透率,但若国际贸易环境持续恶化,
公司外销业务仍将面临国际贸易摩擦风险带来的压力。
公司原材料主要有铁件、塑料、面料、木件、海绵、包装等,在产品生产成本中
占比较高。2020 年三季度以来原材料价格多轮大幅上涨,公司生产成本大幅提高;2022
年以来部分原材料价格虽有所回落,但仍处于历史相对高位。虽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
对大宗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的预判,合理调整原材料库存,并适时与下游客户调价,
同时将不断整合优化供应链,提高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帮助供应商实施精益改善项
目,降低公司采购成本,但主要原材料大幅上涨在短期内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挤压,
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办公椅、沙发等产品以外销为主,且海外基地业务快速发展,尽管近年来公
司积极推进人民币结算,但目前外币结算量仍然较大,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业
绩存在一定影响。2022 年 4 月至 11 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快速贬值,2022 年 11 月以
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有所升值,整体上呈现宽幅波动的特点,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扰动;此外,若未来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亦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虽然公司合理采用远期结售汇等外汇避险工具,并继续推进与重要大客户采用
人民币结算等方式,但因公司目前外币结算量较大,公司仍然面临人民币汇率波动及
出口退税率政策变动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客户销售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22,197.16
万元、288,982.94 万元、278,649.62 万元和 42,295.91 万元,占公司各期销售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64.71%、62.03%、68.71%和 60.71%,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与大客户的
合作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业务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行 KAM 大客户价值
营销体系,深度洞察核心客户需求,依托自身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与大客户的战
略合作关系,切实增强大客户的粘性和满意度。尽管公司积极利用新产品研发和海外
基地等差异化优势,大力开拓新市场、新客户,但若未来公司与大客户的合作出现不
利变化、新客户拓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导致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
司业务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国际大型品牌商、渠道商和零售商等,虽然公司不断深化以
“重质量”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引进质量管理专业人才,运用 ACE 精益生产
管理体系持续优化过程,全面提升和保障产品品质,同时继续投保产品责任险,但若
因为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终端用户对公司客户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公司客户
为了减少损失,有可能对公司相应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7,415.93 万元、58,769.80 万元、
和 22.7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高,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较大,相应的
应收账款较高。虽然公司的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均是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大客户,资金实
力较强,但如果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应收账款规模,或者客户资金紧张不能及
时付款,可能会加大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7,030.42 万元、71,436.05 万元、
和 23.89%,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较高,一方面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存货规模
相应较大;另一方面系越南生产基地规模较大,存货备货较多。较大的存货余额会影
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降低资金使用效率,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对
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合计 30,395,136 199,999,994.88 现金
(注:根据发行人 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以上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
际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8.64 元(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92 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总股本 302,512,64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1,694,60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105,286,311.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述约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为 6.58 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报送了关于发行人拟分红后
据发行方案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会后事项,发行人在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于 2023
年 6 月 8 日进行公告。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根据《永艺
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约定以及发行
人 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6.92 元/
股调整为 6.58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8,901,734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满足《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55 号)的相关要求。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公司股份,其减持不
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
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6 月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苏昭棠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工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2016 年开始参加投资银行业务工作,曾参与或负责的项目包括:笛东设计首
发项目、谱尼测试首发项目、城建发展 2020 年小公募公司债项目、华粤安新三板挂
牌项目、文彩金冠新三板挂牌项目、创意双星新三板挂牌项目。
徐懿女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管理学博士,保荐代表人,2004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先后负责或参与完成建设银行 A 股上市、中核钛白、
共达电声、永艺股份、南微医学、笛东设计等首发项目,锡业股份配股项目,博实股
份可转债项目,荣盛发展、TCL 集团、京东方、金固股份、华映科技、永艺股份等非
公开发行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张永鑫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经济学硕士,作为核心项目组
成员参与古麒绒材深主板 IPO 项目(在审)、和普威视北交所上市辅导项目,具有较
为丰富的项目经验。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牟英彦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
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永艺股份、
笛东设计、南微医学 IPO 项目,东易日盛、金固股份再融资项目,海亮股份、城建发
展公司债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屠春丽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管理学硕士。2022 年开始从事
投资银行业务工作,曾参与过古麒绒材深主板 IPO 项目(在审)。
太国强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
册会计师、税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5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工作,曾主持
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笛东设计、南微医学 IPO 项目,金固股份再融资项目,法尔胜、
宜宾纸业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
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
临的风险和问题,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向贵所保荐永艺家具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并承诺自愿
接受贵所的自律监管。
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经永艺股份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修订了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经永艺股份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3 月 10 日,本次发
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经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6 月 26 日。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
序,本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2023
年 5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5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申请。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每一
股份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修订了本
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
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
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发行人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
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
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8.64 元(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92 元/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
公司总股本 302,512,64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1,694,60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105,286,311.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述约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为 6.58 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报送了关于发行人拟分红后
据发行方案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会后事项,发行人在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于 2023
年 6 月 8 日进行公告。
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参与本次认购的特定投资者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满足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的要求,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永艺股份已出具《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函》,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
六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永艺股份控制权发生变化,《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
定不适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安排
国信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在本
(一)持续督导事项 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1 个完
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
识,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
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督促高管人员与发
行人签订承诺函、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体
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系。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数额需经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
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准。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
事项 安排
的其他文件 规定。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
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
发表意见
行为与保荐人进行事前沟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
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履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持续对发行人进行关
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注,并进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四)其他安排 无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苏昭棠、徐懿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邮编:518000
电话:010-88005255
传真:010-66211975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机构认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
鉴于上述内容,本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张永鑫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苏昭棠 徐 懿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谌传立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