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
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5日上午
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5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7
人,代表股份 260,888,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49%。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
表共计 70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21,807,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41.0266%;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5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为 351,164,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96%。
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1,713,3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08%;反对股数94,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92%;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1,070,105股,占出席会
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反对
股数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6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21,713,39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08%;反对股数 94,3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2%;弃权股数 0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351,070,105 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1%;
反对股数 9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