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
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57,385,623.05 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金额已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且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57,385,623.05 元。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
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
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连续 12 个
月内的最高时点余额)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事项。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
合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
资 金 投 资项 目的投 资 计 划和 建设进 度 , 滚动 使用不 超 过 人民 币
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以下无正文,为本文件的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建平 林平 顾光 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