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4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王志红先生、阳宇先生、李鹏程
先生、彭建生先生、聂丹女士、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
事职责。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
-1-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
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肖世德先
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简历附件:
历,会计学专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4 月
历任四川朝阳机器厂财务处会计、审计处副处长;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绵
阳朝阳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2004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
任富临集团财务部会计;2004 年 11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富临精工有限公司财务部
会计;2005 年 2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
长;2005 年 4 月至 2011 年 7 月历任富临集团稽核处副处长、会计处处长、财务部
副总监;2010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兼任富临精工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
总会计师;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富临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
总监;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富临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
监;2021 年 9 月至今任富临集团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
监。2023 年 4 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止目前,王志红先生持有公司 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王志红
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
总监职务,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历任绵阳市内燃机配件厂车间工人、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
任、技术科技术员、工艺科助理工程师、工艺所工程师,1998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历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销售区域经理、销售部部长、
副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襄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
定代表人;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3-
法定代表人,2016 年 12 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富临普赛行(成都)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富临精工电子电
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1 年 2 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截止目前,阳宇先生持有公司 2,935,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其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营业部副总经理;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局主席秘书兼战略投资部及北京办事处负责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李鹏程先生持有公司 3,34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月任剑阁县乳酸厂财务科科长;1990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历任剑阁县农业生产资
-4-
料总公司财务科科长、副总经理兼财务科科长;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四川
绵阳富临三江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核算人员;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四川绵阳
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4 年 8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有
色铸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四川绵阳富临
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07 年 4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处处长;2010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富临精工财务总监;2010 年 8 月至
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止目前,彭建生先生持有公司 3,236,4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其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副总监;2006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监;2011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15 年 5 月至今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现为投融部)常务副总监;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
事。
截止目前,聂丹女士持有公司 10,32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聂丹
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的股份,在四川富临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融部常务副总监职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之妻之兄
之女,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5-
后在长虹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2 年 8 月
至 2013 年 10 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发展部总监助理、海外
并购组副组长;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四川富临利民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攀
枝花正大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兼)(2014 年 12 月起)、四川富临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 年 2 月起);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历任四川富临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监(主持工作)、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行政部
总监、资金管理部常务副总监、资金管理部总监;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管理部总监;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四
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融部总监;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
事。
截止目前,王明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投融部总监职务,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产法和公司治理方面研究。2004 年 3 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证的律师资格。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学习;2000 年 4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副主任科员;2005 年 3 月起在西南财经大学
任职,2014 年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2005 年 2 月至今,任成都守威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 年 5 月至今,任泰和泰律师事务
所兼职律师;2017 年 2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截止目前,潘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6-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6 年 10
月,步丹璐女士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 12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截止目前,步丹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定的任职条件。
业大学读书,先后获得矿山机械工程工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2 年至 1994
年在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工作。1994 年至今,在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
学院工作,2000 年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教授,2003 年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
导师。现任 CUSMA 全国高等学校制造自动化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四川省 863/CIMS
推 广 应 用 专 家 组 成 员 ( 1995-2000 ),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机 械 工 程 学 院 副 院 长
(2006-2011)。现任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
截止目前,肖世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7-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定的任职条件。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