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34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6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2.24 元/股(含)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3 年 7 月 4 日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9)。
一、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0,406,581.03 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
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权益分派
实 施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
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 1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2.24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上限将于 2023 年 7 月 4 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股份变
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计
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166,113,280*0.10024)÷166,513,200≈0.1 元/股
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
股本=(166,113,280*0.3)÷166,513,200≈0.299279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0.1)÷(1+0.299279)≈12.24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
购股份总数约为 245.10 万股至 490.20 万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总股本的 1.13%-2.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
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三、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