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北京
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1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8,440 万股(含本数)新股。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3,000,000 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登记情况
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限售条件流通股 63,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2,000,000 股。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发行前的 485,000,000 股变更为 531,481,314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9,481,31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22,000,000 股。该
部分限售股中的 32,412,209 股 A 股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流通股。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发行前的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22,000,000 股。该部分限售股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京城机电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京城机电严格履行了限售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 A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3,000,000 股;
本次 A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
本次 A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
合计 63,000,000 11.62 63,000,0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
A股 77,069,105 减少 63,000,000 14,069,105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 A股 365,196,883 增加 63,000,000 428,196,883
流通股 H股 100,000,000 0 100,000,000
合计 542,265,988 0 542,265,988
七、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京城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同意京城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卢星宇 李笑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