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事前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有关资料,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
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经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公司子公司常熟市通用电器厂有限公司
和常熟市通润开关厂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常熟市千斤顶厂发生的交易,是为基于银行要求
而发生的。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钟 刚 黄惠琴 沈福鑫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