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添乾咨
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就有关在建德市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用以开展锂电池资源
回收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该事项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合作可发挥公司在锂资源回收的技术应用,同时借助合作方在锂
资源回收的产业资源优势,多方联合优势资源将共同推动锂电池资源
回收项目有序开展,多方位优势整合,有利于进一步开拓锂电池资源
回收行业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本次合作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协议的签署是对协议各方投资合作具体执
行的约定,所涉项目推进或将受制行业、市场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
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化股份”或 “公司”)与江苏耀宁
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添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着互惠互利、平
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在建德市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用以开展
锂电池资源回收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新化股份持股51%,根据约定,合资公司将投资兴
建一期1万吨/年的废旧锂回收生产线,建设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一期
项目建设完成运营后,项目公司如无法满足乙、丙及其关联方锂电池处理需求
时,进行后期建设:
二期:项目公司废旧锂电池回收量增加4万吨/年;
三期:项目公司废旧锂电池回收量增加5万吨/年。
二期、三期于2026年12月前建成。
本协议的签署是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
汇集优势资源,布局新能源产业链,打造新的业务创收点。
一、 本次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 协议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428.86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应思斌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7-09-24
公司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9822750
经营范围:双氧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的生产(涉及前置审批的产品凭
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香料香精、化肥(仅限氮、钾肥
及复合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力容器的设计、
压力管道的设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械制造、加工,化工设备安装
(凡涉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5.58亿元,归母净资产21.33亿元,营
业收入6.62亿元,归母净利润0.78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资信状况: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册资本:12060.9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鑫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07-06
公司住所:建湖县上冈产业园园区大道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J7YR6XP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建设工程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
危险废物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
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
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试验机制造;
电机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
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气体、液
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试验机销售;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电动机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3月31日,资产34.3亿,归母净资产6.5亿,营业收入1.6亿,归
母净利润-0.24亿(数据未经审计)。
资信状况: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郝超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06-10
公司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3317室(上海长兴海
洋装备产业基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FP362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
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资信状况: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 签署协议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添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股权结构为: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510万元,持股比例为51%;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190万元,持股比例为19%.
(二) 项目公司后续资金安排
做为出借方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出借资金不低于1.5亿不高于2亿元人民币,
以确保项目公司的正常经营及目标项目的正常建设。
并签订,但借款年利率不得高于五年期LPR。
(三) 项目公司经营目标
项目建设一期: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废旧锂电池回收量达到1万吨/年;
一期项目建设完成运营后,项目公司如无法满足乙、丙及其关联方锂电池
处理需求时,进行后期建设,计划安排如下:
二期:项目公司废旧锂电池回收量增加4万吨/年;
三期:项目公司废旧锂电池回收量增加5万吨/年。
二期、三期于2026年12月前建成。
(四) 项目公司治理结构
方各委派一(1)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名,由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行使职权;
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发展提锂业务这一战略实
施路径的实践,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提锂应用的专业性及市场认可度,对公司提
锂业务的发展有重要的推进意义。
四、 风险提示
(一) 本项目实施需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环评、安评等审批工作,如项目审
批未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准许,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的风
险。
(二) 若未来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新增产能将存在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公司将视市场需求、客户沟通情况
等审慎推进产能建设及把控投产节奏,避免产能过剩。
(三) 该项目实施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 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