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 关于出租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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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3-02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方”)将携部分投资业务子公司搬迁至横琴国际金融大厦办公,届时公司位于珠海市
高新区总部基地的自有办公场地将出现未实际使用空间。为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有效盘活前述资产,拟将其中共计1,818.5平米出租给关联方珠海发展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基金”或“承租方”)和华金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金大道”或“承租方”),租期三年,并与二者分别签署《办公场地租赁合
同》。上述两份合同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约881.90万元,其中与珠海基金的租赁合同
金额不超过533.46万元,与华金大道的租赁合同金额不超过348.44万元。
(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华发集团透过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投控”)及珠海铧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珠海基金57.26%股
权;华发集团透过华发投控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金大道100%股权。本公司
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珠海基金董事长、华金大道董事、华发集团董事及副总经理,公
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谢浩先生兼任珠海基金董事,公司董事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
事及总经理,公司董事邹超勇先生任华发集团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瑾、谢浩、李光宁、邹超勇
回避表决。
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4WXRQA4U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22
  法定代表人:褚俊虹
  成立日期:2017年8月3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珠海铧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57.26%股权,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42.74%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4,891.97万元,净
资产为13,270.62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984.04万元,净利润为672.58
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4,946.37万元、净资产为
  经查询本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53EUN54B
  注册资本: 7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2层04B单元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62,192.40万元,净
资产为57,837.31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343.46万元,净利润为
产为67,931.69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15万元,净利润为-318.71万元。
  经查询本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历年租赁价格及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行情进行交易,其定价政
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租面积合计为 1,818.5 平米,其中珠海基金 1,100 平米、华金大道 718.5 平米;办公
区及公共区域已装修,水电、空调及办公设施齐全,现状出租。
元/(平米·月);②月物业管理费 10 元/(平米·月);③空调费,按 8.0 元/(平
米·月)计收。
除抵扣承租方应付未付费用、租金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如有)外,剩余部分
返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即首季度月固定费用)划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其后按季度支付月固定费用,每季度
首月支付当季度月固定费用。
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出租
方应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承租方无法通知出租方或出租方拒绝不维修
的,承租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承
租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承租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
出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承租方承担。
  其余条款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收入;交易遵循
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授权公
司经营层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并处理有关本次租赁的一切事宜。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司与关联方珠海基金和华金大道及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6,646.23 万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燕飞、王怀兵、窦欢、安寿辉事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出租自有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认真阅读和
审议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本次租赁属公司正常的、基于现状及发展规
划进行的商业交易行为,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且具有合理性,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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