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2023年6月)

证券之星 2023-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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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特定对
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加强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诚信自律、
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德
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五)公司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 基本目的与原则
  第四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的基本目的:
  (一)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属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范畴,有利
于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通过强化接待管理与约束,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树立
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透明度。
  第五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五)现场登记管理原则。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时,必
须于现场对特定对象身份信息予以登记并详加核实。
 (六)归口管理原则。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对口接待参加调研、采访等相关活
动的特定对象。
 (七)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
形成良性互动。
 (八)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三章 负责人及其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主管负责人,
负责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事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董事会办
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
相关活动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
略等情况的基础上,针对调研、采访的主题,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特定对象的
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认真审阅特定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
文件,并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
事会。
 第九条 公司的其他部门、分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
助董事会秘书实施接待管理工作。
             第四章 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十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
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五章 来访接待
 第十一条 特定对象到公司进行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需提前至少 3 个工作
日与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进行预约。原则上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
内、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公告前暂缓进行现场接待活动。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特定对象应向公司提供参加调研、采访或会议的相关人员名单、所
属单位、日程安排、调研或采访的主题等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预约情况,提前做好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
营情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进行直接沟通的,除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
所等机构举办的投资策略分析会等情形外,参加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特定对
象应签署承诺书,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不打听、不泄露公司保密信息;
 (二)承诺不故意打探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本公司许可,不与本公
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三)承诺不泄露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
大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四)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
除非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五)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
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六)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本公
司;
  (七)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原则上应由董事会秘书对口接待参加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
特定对象。由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接受特定对象调
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应事先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全程参加调研、
采访等相关活动。董事会秘书不能参加相关活动时,可书面委托证券事务代表参
加。
  第十七条 公司应以文字记录或/和同步录音或录像等适当形式对调研、采访、
会议过程进行记载,在活动结束后,将调研或采访过程、会谈内容以附件《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的形式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 公司应认真审阅特定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
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
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立即联系深圳证
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求特定对象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露该信息,并
明确告知其在此期间不得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六章 资料的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应将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资料(包括登记备案表、
承诺书、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妥善归档保存,且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接待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二、预约登记:
写 《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及《承诺书》,并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上述指定
邮箱。前往公司调研时需携带好身份证明及《承诺书》原件。
    三、接待安排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9:30-11:30,14:00-17:00。
 附件 2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
来访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码
来访人员类型     ()投资者   ()证券机构   ()媒体   ()其他
来访人数
访谈时间
关注问题
董事会办公室确认
董事会秘书意见
  附件 3
                    承诺书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
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打听、不泄露
你公司保密信息,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
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泄露无意中获
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
  三、本人(公司)承诺不利用媒体网站、微信、短信或者基于互联网的交流平台
刊发或转载你公司未公开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
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你公司同
时披露该信息;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
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均来自于本人(公
司)客观分析和主观判断,与你公司无关,且本人(公司)承诺注明资料来源,不使
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六、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研究报告、
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通知你公司,
并提供拟发布的分析报告或新闻稿的内容;
  七、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当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活动;
  九、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
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
                      (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
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承诺公司(签章)
                                     :
                             (授权代表签章)
                                    :
                                 日 期 :
附件 4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时间
地点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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