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决定其薪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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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部分非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
事会同意聘任吴志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志伟先生具有丰富的公共事务、大项目管
理经验和出色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在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并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副总经理吴志伟先生的薪酬方案如下:
  根据吴志伟先生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岗位薪酬,岗位薪酬由
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吴志伟先生的基本薪酬为每年 900,000 元人民币(税前);
绩效薪酬则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相挂
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
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聘任程序,以及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于部分非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部分非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域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薪酬政策等
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附件:吴志伟先生简历
  吴志伟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 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7 年至 2019 年前后在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任职;2019 年 9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珠海横琴富力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裁、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九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截至本公告日,吴志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于 2023 年 6 月通过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获授部分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0 万股(目前尚在锁定期),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4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持股 5%以上公司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志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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