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 京城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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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3-03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后认为:
   (一)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本公司独
立董事及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拟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三)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四)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次拟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已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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