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关于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3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议案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13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7日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磊先生
   会议出席人员:
册的公司股东;
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验证股东
出席、表决资格并领取《表决票》;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宣读会议议案
的议案》;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议案审议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会议出席人员应
当听从证券部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会务人员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股
东发言主题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
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
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
表决方式、注意事项等事项可参见 2023 年 6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会议期间,未经公司董事会允许不得私自拍照、录制视频、音频对外
发布,造成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
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
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2023 年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
云福先生和林彩玲女士。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1.6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
价格计算得出,即发行数量不超过 73,024,054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
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合 计               73,024,054       85,000.00
  若公司股票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化的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公司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
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
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五洲特种纸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公司对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编
制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或“公司”)本次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磊先生、赵晨佳女
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
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
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发行不超过 73,024,054 股(含本数)股票,发行价格为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就上述事项,公司与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
生、林彩玲女士签署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赵磊、赵晨佳、赵云
福、林彩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衢州市绿盟纸制品有限公司
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除此以外,不存在公司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
况。
  二、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55.7287 万股,赵磊先生现任公司法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29.86%股份,赵磊先生通过控制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宁波云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 0.97%股份,合计控
制公司 30.82%股份;赵晨佳女士现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 19.79%股份;赵
云福先生现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 15.27%的股份;林彩玲女士现任公司董
事,直接持有公司 12.49%股份。四人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为 78.37%,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赵磊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浙江省温岭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否
        姓名        赵晨佳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浙江省温岭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否
        姓名        赵云福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浙江省温岭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姓名          林彩玲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浙江省温岭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否
  (二)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说明
  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赵磊先生、赵晨佳女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拟认购
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1.64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向特定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就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拟与特定对象赵磊先生、赵晨佳女
士、赵云福先生、林彩玲女士签署《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赵磊、赵
晨佳、赵云福、林彩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
协议”)
   。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认购人):赵磊
  乙方二(认购人):赵晨佳
  乙方三(认购人):赵云福
  乙方四(认购人):林彩玲
  协议签订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
  (二)股份认购方式、价格、数量和金额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1)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认购价格)为 11.6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
股票交易总量)。
  (2)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认购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公式
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3,024,054 股(含 73,024,054 股),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其中乙方一认购数量不超过 34,364,261 股
(含 34,364,261 股);乙方二认购数量不超过 17,182,130 股(含 17,182,130 股),
乙方三认购数量不超过 6,443,298 股(含 6,443,298 股),乙方四认购数量不超过
   (2)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
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乙方认购的股份总数及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
减。
   (3)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 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股票认购款支付和股票发行登记
出的股票认购价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足额将全部股票认
购价款支付至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
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该等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四)股票锁定期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得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
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
办理。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立,并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及本协议;
  (2)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3)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若本协议上述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履行,则本协议自
始无效,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甲乙双方互不追
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正该违约行为的通知后 20 日内仍未予以补救或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
议;守约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其他权利。
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
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
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认购款缴款通知后未及时支付认购款的,甲方可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终止本协
议。
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
的损失。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
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3-063)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097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
司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对股东权益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
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化。
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时间,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行数量上限计算,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73,024,054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0 亿元(暂不考虑本次发行费用的影响)。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仅考虑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增加净资产的影响,不考虑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其他因素
导致减少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近年业绩出现较大波动。因此,假设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相应利润的算术平均数基础上按照-10%、0%、10%
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此
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
 总股本(万股)                 400,219,528       400,219,528   473,243,58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85,000.00
 假设情形一:2023 年净利润较过去三年平均值下降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0,519.63       28,017.41     28,017.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70          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            0.63          0.5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假设情形二:2023 年净利润较过去三年平均值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0,519.63      31,130.45   31,13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78        0.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           0.70        0.6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假设情形三:2023 年净利润较过去三年平均值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0,519.63      34,243.50   34,243.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86        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           0.77        0.6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
度的增加。本次发行将显著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该等经营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
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
资,关注本次发行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
政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有利于公司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和抗风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盈
利能力,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尽可能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股东
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如下回报填
补措施:
  (一)合理统筹资金,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更为合理,公司未
来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尽快
产生更多效益回报股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
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
报公司股东,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五洲特种纸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明确了公司利润
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
回报。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回报的相关措施;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
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
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
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
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
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
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
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事宜;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第 4、5、6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其他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根据实际
情况将相关必要的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等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期一致;
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
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
东代表审议。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五洲特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