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3-004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2023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