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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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80,4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本次
权益分派按总股本 135,786,66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80,400 股后的 135,606,267 股
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根据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红利,现金红利由每 10 股派发 3 元(含税)调整为
每 10 股派发 3.003990 元(含税,采用向下取整法保留小数点后 6 位,下同)
                                           ,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40,735,987.00 元(与原分派方案现金分红总额差异为每
股现金红利向下取整所致)
           。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
÷10 股,即 40,735,987.00 元=135,606,267 股×3.003990 元÷10 股;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金额÷公司总股本=40,735,987.00 元÷135,786,667
股=0.299999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9999 元/股。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3591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79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五、调整相关参数
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
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8.08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上市。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57.38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57.08 元/股。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以下简称“《回购方案》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 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相应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 1488 号
  咨询联系人:王思宇
  咨询电话:0510-68951502
  传真电话:0510-68172226-332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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