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圆: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金圆股份关注函回复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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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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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海 东 方 华 银 律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深 圳 证 券 交易 所
    《 关 于 对 金 圆 环保 股 份 有限 公 司 的关 注 函 》回 复
                                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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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 于 对 金 圆 环保 股 份 有限 公 司 的关 注 函 》回 复
             之 专 项 法 律 意 见书
致: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圆股份”或“公司”)委托,作为公司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提
供法律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 年 6 月 19 日《关于对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267 号)要求,本
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
范查阅了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公司提供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有关
记录、资料和证明,以及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就相关问题向相关
人员进行了访谈,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核实。
  对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及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已得到公司的确认和承诺。
  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问题:请你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3 条的规定,
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请律师、独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律师核查回复:
     【核查程序】
     (公告编号 2023-060 号);
     告;
     (中汇会审[2023]5385 号);
     物经营许可证的进展,危废业务和固废业务的占比,生产经营后续安排,本
     次停产是否对金圆股份产生重大影响;
     汇盈复产复工的后续安排;
     订)》9.8.3 条信息披露不及时的说明;
     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6 月 20 日、2023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
     和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中汇会审[2023]5387 号);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资金占用等情形。
  【核查内容】
   一、资质证照对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恢复生产经营的影响
  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按业务是否涉及危险品分为固体废物处置、资源化综
合利用再生金属生产与销售业务(以下简称“固废业务”)和危险品废物的处置、
涉及危险品废物的再生金属生产、销售业务(“以下简称“危废业务”),从事
危废业务需要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
期间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仍可从事固废业务,不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
证办理进度的限制。
  其次,上饶茶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20 日已出具《证明》,
“兹证明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在续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间可开展一般
固废类相关业务,待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公司可增加危废类业务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6 月 20 日已出具《证明》,“江西新金叶实
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到期,到期后续证手续办
理无实质性障碍,且企业其他非危废类业务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6 月 25 日已出具《证明》,“江西新金叶实
业有限公司(下称“江西新金叶”)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茶亭工业园,属于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对广信县境内环
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
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目前江西新金叶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该企业正在申请《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换证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需具备适用法律法规
及政策文件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江西新金叶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限届满,不得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
动,但仍可从事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中以现有自产富氧熔炼炉渣为原料的烟化炉生
产线经营活动。烟化炉生产线生产过程会产生危险废物(炉烟尘),需妥善贮存
并定期委托其他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
   此外,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出具《证明》“江西汇盈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汇盈”)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属
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对铅山县境内
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
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目前江西汇盈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该企业正在办理《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
   江西汇盈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限届满,不得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但仍可从事不涉及危险废物经营的其他活动(比如:外购一般固体废物废杂铜等
原料用于阳极炉、电解铜等生产线,产生阳极板、阴极铜等产品的同时伴生烟灰、
阳极泥、硫酸镍等危险废物,上述自产危险废物需妥善贮存并定期委托其他持有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第三十
九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经查阅江西新金叶的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611216674830398001P)有效期至 2026 年 11 月 6 日;
江西汇盈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61124MA362LE72W001Q)有效期至 2027
年 5 月 22 日,均在有效期内。
  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的固废业务停产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主确定的停
产检修,可按照生产经营需要自主调整恢复,不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
办理进度的限制。
  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 2022 年度固废业务营业收入共计为 377,947.65 万元、
净利润共计为-48,602.72 万元,分别占 2022 年度江西新金叶经审计营业收入(合
并口径)比例为 99.24%、净利润(合并口径)比例为 98.87%。江西新金叶和江
西汇盈 2023 年第一季度固废业务营业收入共计为 57,500.73 万元、净利润共计为
-4,923.60 万元,分别占 2023 年第一季度江西新金叶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合并口
径)比例为 99.31%、净利润(合并口径)比例为 103.23%。
  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 2022 年度危废业务营业收入共计为 2,455.17 万元、
净利润共计为-261.14 万元,分别占江西新金叶 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合并
口径)比例为 0.64%、净利润(合并口径)比例为 0.53%。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
盈 2023 年第一季度危废业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为 0.00 元。
  同时,2023 年 4 月 12 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
主要原因为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因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设备检修更新及停工清
槽等因素。              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披露时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设备检修尚未完成,且预计江西新金叶和江西
汇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尚需 3 个月。金圆股份基于谨慎原则,以取
证时间进行整体考虑,最终预计继续停产 3 个月。
  江西新金叶、江西汇盈基于客观因素做出了停产的决定,停产期间,公司加
紧设备检修工作且进展顺利。在最新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的会议决策中已做出
明确指示,在落实复工条件后预计于《专项法律意见书》披露之后尽快逐步恢复
固废业务的生产。
条所述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的情形,对外担保均已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公告披露时,金圆股份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3
条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注函>回复之专项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黄 勇                       叶 菲
                                    ________________
                                    毛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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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圆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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