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凯科技: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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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成都君蓉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蓉康”、“有限合伙”)。
     聚焦创新药及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及诊断技术、专业服务及供应链,重
     点关注早期创新、供应链本土化、国际化方向的投资。
     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担任资金有
     限合伙人(“资金有限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中除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
     其关联方的管理团队成员或其控制的自然人,及/或管理团队成员及/或其
     控制的自然人直接或间接出资的实体或其他投资工具以外的有限合伙
     人),出资比例占基金出资总额的 3.125%。
 ?   风险提示:
 敞口规模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在标的基
 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中不占席位。
点,公司本次参与基金的投资回报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
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签署《成都君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
称“本协议”)基金认购相关协议。
  公司本次投资为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的前提下,为拓展公司产品和
技术在新领域、新方向的应用和战略布局,加强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
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宽投资渠道,提升投资收益,公司作为资金
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参与认购君蓉康基金份额,出资比
例占基金出资总额的 3.125%。
  公司本次投资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二)投资的决策与审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已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6710512K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立南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1 月 19 日至 2053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院 1 号楼 16 层 1604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
资。
主要投资领域:早期风险投资及成长期私募股权投资
控股股东:北京君诚合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朱立南、陈浩、王能光、李家庆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成都君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控股股东,以及苏州君联景晖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君
联睿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人的 100%全资股东,上述
三家企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情况: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企业名称:成都君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BW4PN02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海南君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07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07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11
号楼 2 单元 7 楼 70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成都君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成都君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标募集规模为 20-30 亿元,上限不超过 30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合伙)
的业绩为合伙人创造价值。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有限合伙期限延长一年,有限合
伙期限按照前述约定延长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顾问委员会同意,有限
合伙的期限可再延长一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三分之二同意,有限
合伙的期限可以继续延长。
务数据。
元,合伙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           所占比例
     号                      方式
         成都君祺企业管理
         限合伙)
         成都高新策源启航
         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联投企慧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君联景晖创业
     限合伙)
     平潭建发拾叁号股
     (有限合伙)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亳州市康安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
     成都生物城菁创股
     业(有限合伙)
     苏州君联睿思创业
     限合伙)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郑州龙华医药产业
     限合伙)
     安徽迎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苏州义仓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盛景云(天津)互联
     司
             合计        1,600,000,000.00   100.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
员会,其成员由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向普通
合伙人提出支持或否决有关对投资组合公司的项目投资的收购或出售的意
见。投资决策委员会向普通合伙人负责。
  有限合伙对同一投资组合公司不得进行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 10%
的项目投资。
  普通合伙人在首次交割日后合理时间内组建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由
普通合伙人邀请的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每个认缴出资额不低于 2 亿的有限
合伙人有权提名一名顾问委员会委员;普通合伙人亦可邀请其他有限合伙人
提名顾问委员会委员。普通合伙人的代表担任顾问委员会主席,主席无表决
权,负责组织召开顾问委员会会议;就顾问委员会的组建、召集与召开等事
宜,在普通合伙人的代表不能履行相关职务或者不履行相关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顾问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管理费由有限合伙支付,由所有资金有限合伙人按照如下计算和支付方
式分担:
  (1)投资期内,有限合伙按所有资金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之和(每
个管理费支付期间的支付标准以各管理费支付期间开始日之实缴出资额之
和中由资金有限合伙人分担的部分为计算基础)的 2%/年支付管理费。有限
合伙每次有投资项目退出(包括确认投资本金损失)后,自其后的下一个管
理费支付期间开始,已收回的项目投资本金及已确认的投资本金损失中由该
资金有限合伙人分担的部分从管理费基数中扣除。
  (2)自投资期结束后或投资期中止期开始后的下一管理费支付期间起,
有限合伙按所有资金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
投资本金(每个管理费支付期间的支付标准以各管理费支付期间开始日之剩
余投资本金减去已确认的投资本金损失后的余额中由资金有限合伙人分担
的部分为计算基础)的 2%/年支付管理费。
  (3)管理费每年按季度分四次支付,首次和最后一次支付的管理费用按
实际管理天数占当季的比例计算。
  (4)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不承担管理费。
  可分配现金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比例分配。分配给资金有
限合伙人的部分,按照如下方式在该资金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一
步分配:
  (1)首先,分配给该资金有限合伙人,直至该资金有限合伙人累计分
配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
  (2)然后,分配给该资金有限合伙人,直至其就上述第(1)项金额,
自每一期出资实际缴付至本有限合伙之日起至相应出资被该资金有限合伙
人通过上述第(1)项分配收回之日止(分期出资及/或分期收回的,按照“先
缴付先收回”的原则分段计算),按照每年 8%的复利实现优先回报(以下
称“优先回报”);
  (3)然后,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使普通合伙人按照本第(3)项累计分
配的金额等于:优先回报/80%×20%;
  (4)如有余额,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该资金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将尽合理努力寻求使有限合伙的项目投资以适当方式退出,
具体退出方案应经过投资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有限合伙聚焦创新药及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及诊断技术、专业服务及供
应链,重点关注早期创新、供应链本土化、国际化方向的投资。
     有限合伙不得进行下列投资:
(1)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以及不符合国家、省、市政策的
项目(企业);
(2)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实施任何形式的对外借款(可转股债权投资或夹层投资除外);
(4)直接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挂牌交易的股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及以并
购重组为目的的除外);
(5)投资远期、期货、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品、从事商业性房地产投资;
(6)发放贷款、资金拆借、对外担保、赞助和捐赠;
(7)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8)发行信托或者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9)直接投资于土地或房地产项目;
(10)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行为。
     普通合伙人将尽合理努力寻求使有限合伙的项目投资以适当方式退出,
具体退出方案应经过投资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有限合伙从其处置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在被投资企业中的股
权或其他权益和/或处置其在子基金中的合伙份额)获得收入,从除处置投
资项目之外的投资运营活动获得分红、股息、利息,通过临时投资获得超出
本金部分的收益等。
     有限合伙的投资期(“投资期”)自首次交割日起至下述情况先发生之
日止:
     (1)自首次交割日起的第三个周年对应日;但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
顾问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的投资期可延长一年;
     (2)根据本协议第 4.4.2 条约定提前终止。
     投资期届满之后及投资期根据第 4.4.2 条中止期间,除为下列目的外,
合伙人将无须履行其尚未完成的出资承诺:
     (1)支付合伙费用、偿还有限合伙债务;
     (2)进行跟进投资;
     (3)根据投资期结束或中止前已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
     意向书、关键条款等,并在投资期结束或中止后 180 日内完成的投资。
     投资期结束后至有限合伙期限届满的期间为管理及退出期(“管理及退
出期”);在管理及退出期内,普通合伙人应对投资组合公司进行价值增值,
并及时将有限合伙对投资组合公司的投资进行变现;在管理及退出期内及投
资期根据第 4.4.2 条中止期间,有限合伙除对已有投资组合公司进行跟进投
资或根据投资期结束或中止前已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意向书、
关键条款等,并在投资期结束或中止后 180 日内完成的投资外,不应投资
于新的投资组合公司。
(四)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君蓉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公司认缴君蓉康
出资外,君蓉康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
安排。
四、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活性衍生物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上述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另外,投
资该基金还将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获
取一定财务收益,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
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
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的主体君蓉康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以认缴出资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在标的基金的投资
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中不占席位。
司本次参与基金的投资回报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
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管理、
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投
资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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