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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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
真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并对公司的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系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的实施有
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
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状及发展战略,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对于项目的背景、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对公司发展的积极影
响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进行全面
了解。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品种的规定,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融资方式是必要且合理的。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具备合理性。本
次发行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
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这些填补回报措施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相关主体出具了对应的承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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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内容合法合规,合理地
保护了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内容。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
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相关内容。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十一、关于对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情况了解,我们认
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经审查,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发现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
形。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马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页以下无正文)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索绪权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郜 卓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沈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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