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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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4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构成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调
整董事会人数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人调整到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 11 名(包括 4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名独立董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 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
还应满足相关法规、证券监管规定。董 还应满足相关法规、证券监管规定。董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为便于实施公司变
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
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情况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
人数应满足相关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人数应满足相关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公司董事会全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公司董事会全
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将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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