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委托人(安大公司)持有被评估单位(中航检测)50%的股权。
(三)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 评估目的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
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并分别以其持有的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
有限公司 50%股权作为减资对价事宜的需要,需对所涉及的中航金
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评估,为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
限责任公司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专业意见。
本次经济行为文件为:
项的批复》(通飞规划〔2023〕7 号);
东会决议》(2022 年 9 月 14 日)。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
负债。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总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金额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航金属材料理
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报告号为大华审字(2022)0018539 号,审计报告类型为标
准无保留意见。
四、 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
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
估计数额。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经济行为分析,本次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
为市场价值。
五、 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 2022 年 06 月 30 日。
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因素,选
择距相关经济行为计划实现日较接近的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
六、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项的批复》(通飞规划〔2023〕7 号);
东会决议》(2022 年 9 月 14 日)。
(二)法律法规依据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正);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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