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重庆两江
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易小贷”)持有的重庆恒昇大业建筑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认可。
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
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上述预案及其摘要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
露了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控制的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经初步测算标的资产的资产规模,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
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的规定,依法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该法定程序完整、合
规,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效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
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
发展,符合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宁   王文   胡耘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金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