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科技: 华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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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位钢先生主持,经与会
董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对照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就公司是否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和论
证,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股票发
行价格为 10.6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之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
日,下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不 超 过 48,176,952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本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同
意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
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深兰控股,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
守《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13,566,308.32 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
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南京华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根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关
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南
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
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永拓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9)。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深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兰控股”)。本次发行前,深兰控股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关联方。本次
发行完成后,深兰控股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
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南京
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
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中国证监会的注册要求,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本次发行方案,依据市场条件和具体情况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决定
并负责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次发行的注册情况及市场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
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实施时机、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事宜,
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发行
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或修改;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起草、签署、修改、补充、呈报、执行、中止或终止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认购协议、上市协议、承销协
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委托协议或业务约定书等;
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发行申报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提出反馈意
见、要求的,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除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申报材料、协议及文件进行必要的
补充、调整或修改;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一
切有关事宜;
有关条款以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向
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作出具体安排或进行调整;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决定是否向有
关主管部门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况下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
编制、申报、反馈、备案、审批等一切相关手续;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公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
者按照新的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继续
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认
可,并对议案 1-11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暂缓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尚需完善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
备完成后,将适时另行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
开 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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