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63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5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及逐项审议的表决结果
如下: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 万元,发行数量为 3,965,716
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内容获得表决通过。
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
第六年 3.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内容获得表决通过。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
面值的 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内容获得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6.6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内容获得表决通过。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6 月 26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
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深
证上〔2022〕587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内容获得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海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国泰君安包销。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海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
“海泰科”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766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 100 元/张转换
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总股本 83,200,000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无库存股,可参与
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83,2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
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965,64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
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
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1022”,配售简称
为“海泰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
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
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海泰科”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
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
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371022”,申购简
称为“海泰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 万张(100 万元),
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
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
准。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
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项内容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