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湘玲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
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 名激
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已发生职务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共计 33,100 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另外,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和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由 7.36 元/股调整为 6.84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须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
用效率,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
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