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供的
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选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博汇集团的提名和
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博汇集
团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新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同时根据新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的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全弟 郭华平 谢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