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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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Huamei Medical Investment Fund 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基
金”)。
  投资金额: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商贸
物流”)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标的基金份额30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
公司本次参与的投资基金投资回报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标的基金未来
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
管理以及基金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基金份额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公司
可能面临无法取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优化投资结构、提升资产运作水平,同时为
了有效地把握新的市场机遇,更加灵活地开展海外投资,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香
港商贸物流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标的基金份额300万美元,并于近日签署了相关
协议。标的基金目前正在募集阶段,募集总规模不超过9000万美元,最低募集规
模不低于500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基金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为私募基金。
由Chen Xu持有;和49,900,000股不可赎回分红股份,每股面值0.001美元,可于
基金配售备忘录项下作为分红股份发行。
份允许所有合格投资者认购;B类股份仅限基金的董事或其关联方认购,且须满
足合格投资者资格。
元。
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存续期可延长3年;基金投资标的项目上市后禁售期结束即
开始退出,不做循环投资,基金全部退出后可提前清算。
No.9 Des Voeux Road West, Sheung Wan, Hong Kong,注册资本2000万港币,
香港证监会中央编号为BGP105,是一家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华德国际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德资管主营业务为提供资产管理,专注于大中华区域新能
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制造、生物医疗等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
及美股、港股、A股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德资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
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等情况。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管理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基金管理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基金尚处于募集状态,截至披露日,公司未知悉除基金管理人及香港商贸
物流以外的其他投资方信息,若未来有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与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四、基金合同主要内容
  投资标的与限制:本基金为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为半导体及芯片优质公
司,且基金不可以进行循环投资。
  出资方式:所有投资人均以美元现金方式出资。
  基金赎回: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不可以主动申请赎回。
  股份转让: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参与股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及受让
方双方决定。
  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费为该投资人投资总额(Total Investment Amount)
的2%/年,一次性收取3年的管理费,后续不再收取管理费。若基金提前终止,多
收取的管理费不予返还。为免异议,扣除管理费之后剩余的金额将用于认购参与
股(“认购价款”,Share Subscription Amount),且B类股份将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运维费:基金运维费由基金承担(含行政管理人服务费、开曼政府机构
登记费、开曼秘书公司服务费、基金审计服务费等费用)。
  业绩报酬:A类股份:若相关投资人的年化收益率≤8%(单利),不提取业
绩报酬;若8%<相关投资人的年化收益率<10%(单利),提取累计年化收益8%
以上的收益部分作为业绩报酬;若相关投资人的年化收益率≥10%(单利),提
取累计年化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基金管理人收取的业绩报酬的金额应等于
下列“资产分配顺序”条款第3项和第4项收取的费用之和。B类股份:不提取业
绩报酬。
  分红:存续期间无固定分红,分红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提前清算:若目标公司在基金存续期内实现退出,则将进行提前清算。 若
目标公司在基金存续期内实现退出,则将进行提前清算。
  资产分配顺序:在基金取得投资收入后,应先将投资收入用于支付或预留基
金已产生或将要产生的费用和成本,剩余的可分配金额(“可分配金额”)应当
及时向全体投资人分配。可分配金额应先在A类股份与B类股份之间按照其届时已
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进行划分,对于划分给B类股份的收益,直接向B类股份投资
者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对于划分给A类股份的收益,按如下原则及顺序进行分
配:
其投资总额;
其各自持股比例分配,直到每一投资人分配达到其投资总额年化收益率8%的基准
收益;
直到基金管理人在第三步分配下获取的分配金额达到全体A类股份投资人基准收
益x25%的金额;
应分配给基金管理人,80%根据各自持股比例分配给全体A类股份投资人。
  基金到期清算或提前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亦参考上述分配顺序进行。
  本协议适用开曼群岛法律。
     五、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基金主要是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降低公司自身
投资业务风险,把握优质赛道,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推动公司
的战略发展,获取长期的投资回报。本次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
下,以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不会对公司现阶段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
的投资基金投资回报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标的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
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以及
基金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基金份额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公司可能面
临无法取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以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严
格风险管控,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理人员未参与标的基金份额认购。
关联交易》及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
息的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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