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85,421,412 股
(二)发行价格:87.80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73.60 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7,453,546,101.02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85,421,412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资产与业
公司/发行人/恩捷股份 指 务情况时,根据文意需要,还包括云南恩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大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 1:本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nnan Energy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 125 号
发行前注册资本:892,412,302 元人民币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股票代码:002812
法定代表人:Paul Xiaoming Lee
董事会秘书: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商品商标印制(含烟草、药品商标),
商标设计;包装盒生产、加工、销售;彩色印刷;纸制品(不含造纸)、塑料制
品及其他配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加工、销售印刷用原料、辅料;
生产、加工、销售塑料薄膜、改性塑料;生产、加工、销售镭射转移纸、金银卡
纸、液体包装纸、电化铝、高档包装纸;生产、加工、销售防伪标识、防伪材料;
包装机械、包装机械零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生产、加工、销售新能
源材料以及相应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有关的议案。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128 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 号),核准恩捷股份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267,721,996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5,421,412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267,721,996 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5 月 2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2023 年 5 月 2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
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询价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421,412 股,每股发行价格 87.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99,999,973.6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49 号)。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共有 21 家认购对象认购恩捷股份 A 股股票,并将认购资金共
计人民币 7,499,999,973.60 元存入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定的申购资金专户,其中:
资金总额已全部缴存于中信证券在中国银行北京白家庄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
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421,412 股后实收
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50 号)。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止,恩
捷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7,499,999,973.6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
费 用 人 民 币 46,453,872.58 元 , 恩 捷 股 份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368,124,689.02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
人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80 元/股。按照价格
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 21 名投资者获得配售,成为本次
发行的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名称及认购数量如下:
获配股数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股)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十项全能股票
型产品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合计 85,421,412 7,499,999,973.6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A 股)。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
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
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恩捷股份
代码:00281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
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16,581,026 57.8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524,117,238 53.6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85,421,41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股份构成为基准,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045,452 16.59 85,421,412 233,466,864 23.88
无限售条件股份 744,366,850 83.41 744,366,850 76.12
合计 892,412,302 100.00 85,421,412 977,833,714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77,833,714 股,李晓明家族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 398,595,644 股,占总股本的 40.76%,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
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李晓明家族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完成后将显著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但由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可能在短期存在净资产收益率
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等情形。随着募投项目产能的不断提升和经营业绩的释
放,未来公司盈利能力将会显著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等指标也将有
所提升。
(四)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
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的锂电池隔膜产能和市场竞争力的持续提升,进一步
稳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全球领先地位,巩固市场份额和规模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
持续发展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为未来长期发展奠定基础,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
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
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
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王家骥、刘纯钦
项目协办人:曲正琦
项目组成员:胡洋、曲正琦、邵仁杰、赵伯诚
联系电话:010-60833040
传真:010-60836029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501 号 4901 至 4908 室
法定代表人:陆芳
经办人员:史云鹏、黄天天、裘翔
联系电话:021-61066000
传真:021-61066000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经办人员:严焱辉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负责人:李强
经办律师:李强、何佳欢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五)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负责人: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康文军、唐荣周、姚瑞
联系电话:010-52242967
传真:010-58350077
(六)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负责人: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康文军、唐荣周、姚瑞
联系电话:010-52242967
传真:010-58350077
第六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恩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过
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云南
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恩捷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
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作出
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的情形。
恩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合规性等各
方面,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以及公司与认购对象正式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
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
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
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