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6-004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张建辉先生、丁然先生、叶茂先生、侯丽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
举产生后,将与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陈亚斌先生、冉茂良先生、王忠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陈亚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其他说明事项
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责。
先生、独立董事谢春璞先生、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董事职
务,李龙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务。
张瑞智先生、谢春璞先生、敖静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均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李龙生先生、张瑞智先生、谢春璞先生、敖静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简 历
非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建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095,389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年 9 月联合创办全志有限,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丁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9,654,879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叶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8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自 2011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侯丽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8,340,87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师。1993 年 10 月-2013 年 1 月曾就职于中国长城葡
萄酒有限公司。2016 年 4 月 5 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曾担任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瑞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陈亚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历。2017 年 4 月-2017 年 10 月曾就职于在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
恒(珠海)律师事务所。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今担任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目前,冉茂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曾任职于中国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银投资有限公司;2016 年 4 月-
至今在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当值总裁资深董事总经理。2021 年 3 月 19
日至今担任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忠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