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3066 转债简称:平煤转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期间,公司股票(代
码:
年 5 月 30 日之前为 9.43 元/股,2023 年 5 月 30 日及以后为 8.74 元
/股),已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平煤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行 2,9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 亿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
年(自 2023 年 3 月 16 日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债券票面利率为:
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2%、第五年 1.6%、
第六年 2.0%。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初始转股价格为 11.79 元/股,转股期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平煤转债”的转股价
格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由 11.79 元/股调整为 10.92 元/股。
二、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
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代码:601666)
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2023年5月30日之
前为9.43元/股,2023年5月30日及以后为8.74元/股),已满足《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
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向
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根据审议向下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均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的孰高值确定,转股
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如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
指标高于调整前“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10.92元/股),则“平煤
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
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
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上述授权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