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823,5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21%;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向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 98,529,411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999,994.80 元,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
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772,602,178 股。股份锁定期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和 18 个月,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锁定期(月)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锁定期(月)
合计 98,529,411 669,999,994.80 -
注:林汝捷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除林汝捷股东外,其余 14 名股东所持股份已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解除限售。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合
作经营或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权益)直接或
间接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
任何业务或经营活动;2.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不以
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以外的企业、个人、
合伙或其他任何组织,生产、经营或销售与公司及其
林汝捷 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按承诺履行
业务、产品及服务;3.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如发行
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不与发行人拓展后
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
务产生竞争,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
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
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
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人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前六个月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
(即本次发行期首日)期间,本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有
林汝捷 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 按承诺履行
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本次
认购的发行人股份。
(二)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823,52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421%;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冻结/标记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
序号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的股份数
有人名称 份数(股) 通股数(股)
比例(%) 量(股)
合 计 8,823,529 8,823,529 1.1421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3,193,243 14.65 0 113,193,243 14.65
首发后限售股 8,823,529 1.14 -8,823,529 0 0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合 计 772,602,178 100% 0 772,602,178 100%
五、其他事项
的行为;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
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
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