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20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
〔2022〕73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证上〔2023〕101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邦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9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
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号码公
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
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协议进行包销。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泰君安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
不足 316,0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316,000.00 万元,保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
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94,800.00 万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君安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恒邦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1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或“恒邦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3 年 6 月 8 日(T-2 日)公布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
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恒邦转债发行申购结果
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恒邦转债本次发行 316,000.00 万元(共计 3,16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
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恒邦转债 20,509,348 张,共计 2,050,934,800 元,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 64.90%。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恒邦转债为 1,109,065,000 元
(11,090,65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5.10%,网上中签率为 0.0115630125%。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
量 为 95,914,883,41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9,591,488,341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6 月 13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
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 2023 年 6 月 14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
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
(即 1,000 元)恒邦转债。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张)
原股东 20,509,348 20,509,348 1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95,914,883,410 11,090,650 0.0115630125%
合计 95,935,392,758 31,599,998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
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2 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恒邦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3 年 6 月 8 日(T-2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发行公告》。投资
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
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地 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联系电话:0535-4631769
联 系 人:夏晓波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 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