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6)。
鉴于公司未能达成 2022 年业绩考核目标且激励对象梁志大离职,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35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的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梁志大已获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1,131,424 股,
公司决定将其注销。
上 述 注 销 事 项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将 由 336,368,576 股 变 更 为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