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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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上午9:00时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
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
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该
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该
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5 人。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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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该
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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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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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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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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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刊载
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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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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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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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刊载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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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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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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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刊载
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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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
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
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
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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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6.5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5元/股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数不低于84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6.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76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
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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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为了实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行业的战略布局和长远规划,公司拟与重庆创
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大洋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投资协议》,按
照《投资协议》约定,公司计划在重庆市渝北区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大洋电
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零部件(重庆)研发制造基地”,在投资协议约定的经营
期限内,以上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0 亿元人民币。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刊载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
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
案经表决: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3年6月10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