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7)。为了便于投资者
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现公司就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恒”)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 8 号
成立日期:2001 年 07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胥元达
注册资本:11,956.9608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输电、供
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
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江苏阳恒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9.52%的股权,丸红株式会社
持有其 30.48%的股权,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905.28 56,269.74
净资产 22,752.10 22,284.11
负债总额 35,153.19 33,985.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00.00 2,600.00
——短期借款本金 800.00 800.00
——长期借款本金 1,800.00 1,8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0,709.66 29,531.70
其中:其他应付款 25,088.57 22,480.21
应付账款 4,425.98 5,454.34
短期借款 800.97 800.97
应交税费 240.68 481.92
应付职工薪酬 135.69 291.31
项目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67.07 28,049.78
利润总额 454.14 1,622.72
净利润 377.82 1,106.44
注:
(1)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江苏阳恒与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编号为 FA784545160812-
e 的《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及江苏阳恒获得最高等值美元
日期起满(3 年)之日终止:该等协议下的最后一个还款日或提前终止应付额付款日。
(2)2020 年 6 月 9 日,江苏阳恒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编号为公借贷字第 2020
年苏(企七)固贷字第 0522 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 亿元,借款
期限 6 年,自实际提款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9 日。同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编
号为 2020 年苏(企七)保证字第 0522 号的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 亿元。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1,800.00 万元。
( 3 ) 2022 年 8 月 3 日 , 公 司 与 宁 波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分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江
苏阳恒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在本次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由本次新签署的合同予以承接)
。
除此之外,江苏阳恒不存在其他担保及相关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4)上述表格中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江苏阳恒应支付给公司的借款及利息等,借款用途
主要用于江苏阳恒“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给江苏阳恒的年利率为 4.35%,具体借款情况可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
(5)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6)江苏阳恒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说明
债能力,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此控股子
公司江苏阳恒的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时公司才产生相关担保义务,本次担保主要为了满足江苏阳恒的生产经营和发展
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50%;其中公司对江苏阳恒担保的
余额为 5,8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97%。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担保在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