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
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提名袁义祥、韩东丰、陶恒亮、曹星、李鹏、陈晓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提名郭介胜、王景升、李晓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各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
件。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阅戚勇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
戚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之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戚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陈晋蓉、郭介胜、王景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