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3-042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7 次会议
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甲 2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
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
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忠军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和2017年12月14日召
开的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
公司向天津银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实际经营的需要,
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人民币3
亿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为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互娱”)及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
磊、王晓蓉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3亿元,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根据资
金安排,与天津银行签订编号为“3022017007”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
币 3 亿元,借款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0年 12 月 14 日。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和2020年12
月10日召开的2020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展
期并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申请将上述贷款部分借款本金展期,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展期期限为 18 个月;除原担保方式之外,公司全资孙公司
浙江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基于上述安排,公司
与天津银行签订编号为“3022017007ZQ-1、3022017007ZQ-2、3022017007ZQ-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和2021年2月24日召开
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补充担保的
议案》,除原担保方式之外,以公司持有的新圣堂(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新圣堂影业(天津)有限公司”)58%的股权和北京华谊兄弟创星
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1.88% 的股权提供补充质押担保。基于上述安排,公司
与天津银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质押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和2022年6月9日召开的
保的议案》,申请将上述贷款部分借款本金展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展期期限为不超过18个月。除原担保方式外,公司全资孙公司华谊兄弟(北
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影发行”)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的期限为准,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2.1亿元。基于上述安排,公司与天津银行签订编号为“3102022003ZQ-1、
金额为人民币2.1亿元,展期后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
截至目前,公司已按上述借款合同约定向天津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合计0.32亿
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78亿元。
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申请上述银行贷款展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天津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实际经营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1.26 亿元的融资
担保,该等担保全部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失效。本次预计额度内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等融
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
分配,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
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
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文件。超过上述额度
的融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