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3-056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园置
、“标的资产”、“标的公司”)未完成 2020-2022 年的业绩承诺,根据《业绩
业”
补偿协议》等相关规定,业绩承诺人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源软件园”
、“业绩承诺方”、
“交易对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
经测算,上述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16,114,355 股,应补偿股份数量取整差额现金人
民币 1.52 元,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总价回购全部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同时数
源软件园需退回公司 2020 年度分红人民币 564,002.43 元。
由于业绩承诺方数源软件园为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上述补偿股份回购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补偿股份的回购事项尚需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限公司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240 号)。经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杭州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东软股份 88.8309%股
份,向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购买诚园置业 5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采取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 16,762.99 万元,以发
行股份方式支付 50,000 万元,股份发行价格为 7.53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实际发行
价格为 6.66 元/股,发行股数为 75,075,07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50
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上市。
二、诚园置业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补偿期限及承诺净利润数
根据公司与数源软件园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
业绩补偿期限为本次重组完成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若本次重组在 2020 年
年、2022 年;以此类推。
业绩承诺方数源软件园承诺:若本次重组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限为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诚园置
业在业绩补偿期限内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额总和(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确定)不低于 9,226.31 万元。
(二)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若标的公司在业绩
补偿期限内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数额,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补偿,
且应当优先以其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业绩承
诺方以现金方式补偿。具体如下:
(1)业绩承诺方需履行补偿义务的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业绩承诺方以股份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业绩补偿期限内实际净利润数额与
承诺净利润数额之间的差额部分,股份补偿的计算方式为:
业绩补偿期限期末应补偿金额=(截至业绩补偿期限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额-截至业绩补偿期限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业绩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
净利润数额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业绩补偿期限期末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补偿期限期末应补偿金额/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
在计算应补偿股份数量时,若应补偿股份数小于零,则按零取值。
(2)假如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股份数进
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3)假如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
返还,该等返还的现金应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内。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补偿股份数量。
(4)如根据上述约定计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非整数的,则以四舍五入方式
取整,相应差额调整计入应补偿现金数。
(5)如股份补偿数额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在股份补偿的
同时,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应补偿现金数为:(应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
股份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上述第(4)项因股份四舍五入取整导致的差
额(如有)。
(1)股份补偿方式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即由上市公司回购业绩承诺方
所持有的等同于应补偿股份数的上市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
有股利分配的权利。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 40 个
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
的相关方案。
(2)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议案后,上市公司将以人民
币 1.00 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且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
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上述定向回购股份的议案后 30 日内,由上市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
续,业绩承诺方有义务协助上市公司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
(3)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
法实施的,则上市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业绩承
诺方实施无偿赠与方案。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
向上市公司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业绩承诺方之外的其他股东
无偿赠与股份,无偿赠与的股份总数的确定标准为:使除业绩承诺方以外的上市
公司其他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在无偿送股完成后达到与回购股份注
销方案实施情况下所达到的持股比例相同。具体公式如下:
S=(X-A)×X /(X-B)?(X-A)
S:无偿赠与的股份总数;
X: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A、X-A: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业绩承诺方持股数、除业绩承诺方以外
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数;
B: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每名被补偿对象将按其在上述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占所有被补偿对象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获得股份补偿。
三、诚园置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2023]3831 号),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 3,590.57 万元,累计完成比例
为 38.92%。
诚园置业因业绩承诺方在承诺之初未能准确预估到未来环境的变化,承诺期
内房地产行业受政策调控、整体商业需求萎缩、非主观意外事件等因素影响,导
致诚园置业项目进度不及预期,部分收入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无法确认,故
截至报告期末,未能完成承诺的业绩指标。截至 2023 年 3 月 8 日诚园置业完成
全部销售并收到合同款项。
四、诚园置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一)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间每一年末,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各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补偿测算期间每一
年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标的资产根据《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发生减值的,则该标的资产所对应的交
易对方应当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补偿的股份数量按
照以下公式计算:
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如有)
减值标的资产所对应的交易对方应在《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正式出具后30
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
上述“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初始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补偿期限每
年度届满日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每年度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
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基于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合计的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交易对方本次以资产
认购的股份总数。
各交易对方之间,以其各自持有的相应标的公司股份/股权的相对比例,分
别对上市公司承担减值测试补偿责任;各交易对方承担的减值测试补偿以各自收
到的交易对价为上限。
(二)诚园置业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
(中汇会审[2023]3832号),截至2022
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未发生减值。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减值
测试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第 159 号)的有关规定,及与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业绩补偿协议》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结论。
五、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
鉴于诚园置业未实现2020-2022年业绩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
本次重组补偿义务主体数源软件园需承担利润补偿义务,以其于本次重组中获得
的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经测算,数源软件园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16,114,355
股,应补偿股份数量取整差额现金人民币1.52元,同时数源软件园需退回公司
元的总价格全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述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将相应减少。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公司将在《关于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3831号)
出具日起40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诚园置业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
销股份事项。为确保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对价、办
理注销手续以及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各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毅
先生、左鹏飞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暨回
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是依据《业绩补偿协议》作出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绩补偿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诚园置业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事
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由于关联监事金相跃先
生、竺玉荣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上市公司监事会
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表决,因此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诚园置业未实现2020-2022
年业绩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数源软件园应履行补偿义务。
本次关于诚园置业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暨上市公
司回购注销股份事项无异议。独立财务顾问将继续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按照相
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本次交易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备查文件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