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20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
〔2022〕73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证上〔2023〕101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债”或“恒邦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日),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 2023 年 6 月 12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
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
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
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
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
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
终为准。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号码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14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
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
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协议进行包销。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泰君安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
不足 316,0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316,000.00 万元,保荐
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94,800.00 万元。当
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君安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
统计。
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
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
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
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发行提示
可〔2023〕1132 号文同意注册。
共计 3,160.00 万张,按面值发行。
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恒邦股份”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7525 元可转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27525 张
可转债。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
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237”,配售简称为“恒邦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
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
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
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
至全部配完。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148,014,400 股,发行人无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1,148,014,4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
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1,599,096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总额的 99.9971%。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
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
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3 年 6 月 12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额的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2237”,申购简称为“恒邦发债”。每个账户最低申
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
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
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日即可交易。
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认
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恒邦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恒邦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山东恒邦冶
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T
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082237”,配售简称为“恒邦配债”。
认购1张“恒邦配债”的认购价格为1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
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T-1 日)登记在册
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752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
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
获配恒邦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恒邦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
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恒邦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
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
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
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
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23年6月12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
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
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
撤单。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072237”,申购简称为“恒邦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
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 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
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0张(100万元),超
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
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的
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
为准。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
按每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张(1,000元)恒邦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
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
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
次数合并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
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
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
统计。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
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
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
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主承
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16,000.00 万元的部分由国泰
君安包销。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 316,000.00 万元,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的 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
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君安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
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国泰君安和发行人将及
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地 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联系电话:0535-4631769
联 系 人:夏晓波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 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