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108,000元(含税)。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522号
咨询联系人:张莎 魏增宝
咨询电话:05367191928 05367199701
传真电话:05367191956
七、备查文件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