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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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及过程,国晟能源本次认购资金的来源及合法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晟能源及其一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承诺等是否
(二)公司向国晟能源收购 7 家公司的资金来源,上述收购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公
(三)前期向国晟能源购买 7 家公司、原实控人向国晟能源转让股份、公司本次
向国晟能源发行股份等是否互相关联,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利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近年来多次筹划转让控制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国
(五)结合上述事项,说明公司向国晟能源购买资产且国晟能源拟通过本次发行
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事项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一)国晟能源的成立原因、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资产和技术、未来发展规划,国晟能源存在不同投前整体估值的原因及合理
(二)国晟能源股东的背景及资金来源,实缴情况及未实缴部分的后续出资计划
或安排,增资资金的具体用途,相关股东与国晟能源等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结合吴君、高飞持有国晟能源的股份或支配其表决权的情况,国晟能源公
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经营管理决策等,进一步说明吴君、高飞能否实际
控制国晟能源,认定二者为国晟能源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发生意见分歧或者
(四)国晟能源成立时间较短且拟通过本次发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君及高飞
拟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原因和主要考虑,是否具备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相关经
验,针对光伏、园林等业务的管理、人员、技术等储备情况,是否有能力对公司
(五)国晟能源以及吴君、高飞对公司光伏、园林业务后续经营发展的具体规划,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投向光伏业务的考
虑,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国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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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工艺、人员等,是否已取得
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批复、许可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具备可行性
(三)按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列示现有产能及规划新增产能,结合产品技术路线及
先进性、细分市场空间及竞争格局、发行人市占率、自产耗用、客户验证及意向
(四)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
(一)河北国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手续办理进展,未收购国晟能源持有的
(二)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是否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关联交易,是否构成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前期已签订的光伏业务框架协议、意向合同相关事项转移的进展,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形成与变动情况,结合质押的原因
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
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2-3
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与预期信用损失相符,是否具有谨慎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计提
(二)列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应的主要项目、客户、账龄、
减值计提情况,结合项目建设进度、是否存在长期停滞情形、交易对方的资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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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及回款情况等,说明是否需要对相关项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相关减值计提是
(一)列示园林工程的主要客户、涉及的主要项目、报告期各期收入确认和成本
发生金额,说明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收入跨期
(二)存在结算核减的项目情况、核减金额,对报告期营业收入等经营业绩的具
体影响,相关核减的依据是否充分,其他项目是否存在预期核减情况,以及对应
(三)量化分析公司毛利率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继续下滑风险,公司拟采
(四)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说明主要供应商变动
(五)结合园林、光伏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效
益预测情况等,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并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一)结合报告期各期人员变动、员工人均薪酬等情况,说明职工薪酬发生额的
(二)咨询服务费的主要内容、支付对象,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结合租赁房产、用电、用水量情况等,说明物业水电租金发生额的合理性,
(一)收购鸿运物流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资金是否存在实际流向控股
(二)公司收购鸿运物流时是否已考虑到土地建设指标的问题,交易合同是否对
(三)报告期内,公司与乐峰赤壁签订的交易合同、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存在收
入核减情况,相关应收款项及减值计提情况,相关项目毛利率是否与其他项目存
在显著差异,结合以上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与乐峰赤壁相关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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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收购及出售乐峰赤壁股权的具体过程、交易作价及公允性,截至目前
公司股权转让款及乐峰赤壁对公司债务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风险,相关减
(五)公司在上述交易过程中履行的决策程序,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合规........ 148
(一)本次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的资金来源及可行性,是否存在无法筹措
(二)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短期内需偿还的债务或应付
款项、未来现金流入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153
(一)公司对各项投资的认定情况,相关对外投资标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
紧密联系及相关合作安排,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
(一)前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支出情况,募集资金出现大额结余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具体内容,详细分析前次募投项目各年度效
益完成的情况,与预测值的差异,未完成预测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前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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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全福未能办理北京鼎元汇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原因及合
(二)认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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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国晟能源,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价格为2.43元/股,
本次再融资项目受理日收盘价为5.63元/股。2)2022年11月9日,国晟能源与回
全福、杨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回全福、杨静将其持有的公司8.00%
的股份转让给国晟能源,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3)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为回全福、杨静,合计持有公司19.90%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回
全福、杨静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将变为15.31%,国晟能源持有的股份比例将变
为29.23%,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将成为公司
的共同实际控制人。4)为避免控制权变更后从事光伏业务时可能存在的新增关
联交易问题,2022年11月,公司向国晟能源收购了7家主要业务方向为光伏电池
及组件、硅片、光伏电站开发等的标的公司,收购价款为1.54亿元,公司已支
付8,000万元。5)2019年11月,杨静、回全福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持有的股
份,并承诺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陕西水务,于次年1月终止;2022
年3月,回全福、杨静又拟将其合计持有的16.85%股份以5.36元/股的价格转让
给海南旅投,同时回全福将其余所持的股份之表决权委托给海南旅投,此外,
还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海南旅投发行股份1.29亿股,全部交易完成后海南旅
投将合计持有公司30.71%股份,海南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亦未达成。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及过程,国晟能源本次认购
资金的来源及合法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晟能源及其一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
份的限售期、承诺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公司向国晟能源收购7家公司的
资金来源,上述收购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3)前期
向国晟能源购买7家公司、原实控人向国晟能源转让股份、公司本次向国晟能源
发行股份等是否互相关联,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4)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年来多次筹划转让控制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国资审
批等相关程序,相关因素是否将对本次控制权变更产生影响;(5)结合上述事
项,说明公司向国晟能源购买资产且国晟能源拟通过本次发行成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等事项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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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是否存在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其中问题(1)结合《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及过程,国晟能源本次认购资金的来源及
合法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晟能源及其一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
承诺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回复: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的相关规定
如下: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前款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第五十七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
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价格为2.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发行价格计算过程如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2022
年11月10日,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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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3.04元/股,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2.43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晟能源”)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及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认购对象国晟能源计划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本次
发行。根据国晟能源的资产负债表,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国晟能源的资产总
额为 72,206.98 万元,负债总额为 598.9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71,608.09 万元。
根据国晟能源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的个人信用报告,国晟
能源及吴君、高飞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贷款重大逾期情况,其可通过资产处
置变现、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具备融资能力。
根据国晟能源出具的说明,国晟能源将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认购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认购款,不涉及外部金融机构融资。
国晟能源拟通过与股东间进一步增资扩股获取认购公司股份的资金,具体情
况如下:
国晟能源已于 2022 年 10 月,与凤台县州来异质结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州来新能源”)、淮北盛大崇宁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大崇宁”)、徐州崇宁绿色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崇宁”)签署《增资协议》,增资 9.9 亿元。截至
本回复出具日,国晟能源合计实收资本为 11.2 亿,各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及出资
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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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资本公积
国晟华泽(江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19,540.00 - 52.40% 12,885.80
吴君 200.00 - 0.54% -
张忠卫 20.00 - 0.05% -
高飞 200.00 - 0.54% -
张闻斌 20.00 - 0.05% -
孙金金 20.00 - 0.05% -
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5,000.00 2.68% 6,000.00
盛大崇宁 1,120.18 6,879.82 3.00% 8,000.00
徐州智汇科教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333.33 16,666.67 8.94% 20,000.00
州来新能源 6,734.69 43,265.31 18.06% 50,000.00
徐州崇宁 5,102.04 39,897.96 13.68% 15,131.32
合计 37,290.25 111,709.75 100.00% 112,017.12
国晟能源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吴君、高飞、张忠卫、张闻斌、孙金金,法
人股东包括国晟华泽(江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华泽”)、淮北
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建设”)、徐州智汇科教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徐州智汇”)、盛大崇宁、州来新能源、徐州崇宁。
吴君、高飞、张忠卫、张闻斌、孙金金均系国晟能源发起设立的发起人,分
别出具的说明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国晟能源实缴出资。
国晟能源的上述股东中,控股股东国晟华泽向国晟能源实缴出资12,885.80
万元。根据国晟华泽的实收资本明细账,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国晟华泽各股东的
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
江苏国晟控股有限公司 12,000.00 10,350.00 60.00
徐州心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0.00 5.00
徐州贝克勒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750.00 150.00 3.75
徐州盛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30.00 150.00 4.65
徐州明威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200.00 35.00 1.00
徐州晟志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20.00 2,000.80 25.60
合计 20,000.00 12,885.80 100.00
其中,徐州心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徐州盛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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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系国晟能源创始股东持股的企业。
盛大建设以位于淮北市烈山开发区松山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房产作价
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房产评估值为6,266.18万元。徐州智汇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为SQG584,以自有资金向国晟能源实缴出资。盛大崇宁系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基金编号为SVP595,以自有资金向国晟能源实缴出资。州来新能源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SXS711,以自有资金向国晟能源实缴出资。徐
州崇宁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SXQ760,以自有资金向国晟能源实缴
出资。根据盛大建设、徐州智汇、盛大崇宁、州来新能源、徐州崇宁分别出具的
说明:盛大建设、徐州智汇、盛大崇宁、州来新能源、徐州崇宁已向国晟能源实
缴出资的出资来源均为各自的自有资金或自有资产,资金来源合法。
诺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回复:
(1)国晟能源通过本次发行取得公司股份限售期的相关情况
《注册管理办法》关于限售期的规定如下:
“第五十九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国晟能源属于第五十七条的情形。国晟
能源作出承诺如下:“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股
份,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受让的上市公
司股份,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
制,且应当遵守《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
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国
晟能源所认购的乾景园林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2)国晟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的发行对象国晟能源承诺如下:“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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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存在下列情形:(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
股;(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
股;(三)不当利益输送。”
综上所述,国晟能源本次认购资金的来源系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符合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晟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限售期、承诺等符合相关规定。
(二)公司向国晟能源收购 7 家公司的资金来源,上述收购事项是否可能导
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回复:
公司向国晟能源收购7家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货币资金,根据《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于资产交割的时间点仅需支
付8,000万元,其余转让价款将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在未来3年内分期支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层面的货币资金余额约为2.49亿元,足以覆盖后
续收购所需资金。
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营,规划设计、生态旅游、
环保科技等多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园林工程施工系为公司贡献收入最多的业务,
占2022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96.59%。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在保持原有园林主业正常开展的同时发展光伏业
务。
项目 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 财务指标占比
本次收购的7家标的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437.91万元,占上市公司
在收购时点属于起步阶段,生产规模较小。上述7家标的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底
完成交割,公司“光伏+园林”的双主业方向已经形成,未来上市公司将围绕双主
业持续发展。
最近三年 ,上市公 司园林相 关的主营 业务收入 金额为 25,849.62 万元 、
市荥经县经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海淀区南沙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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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标段(西玉河村工程)、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施工)二标段,从在手订单及未完工项目来看,今年的
园林业务收入规模将会维持稳定。
是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是以生态文明思想
为引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
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
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
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
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乾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设计”)、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合计7家公司组成联合体,与萧县东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萧县凤山片
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该项目主要由地灾治理及生态
修复项目、康养文旅产业配套项目和双碳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个子项目构
成,将凤山片区14处废弃露天采石宕口进行地灾治理和生态修复,并植入光伏理
念,打造零碳景区凤山城市公园;同时在治理出的土地上建设文旅康养项目和异
质结光伏产业园项目,将生态治理与产业导入全面融合。项目总投资约286,228.62
万元,公司承担项目的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及康养文旅产业配套项目施工任务,其
中生态修复及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57,603.27万元,康养文旅产业配套项目工程金
额约14,539.91万元;子公司乾景设计承担项目的生态修复提升及康养文旅产业配
套项目设计任务,设计费金额为经计量确认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勘察设计费费
率1.73%;国晟能源承担项目的投资及产业导入、运营任务。该项目也将是公司
成立以来中标的单体最大项目。
除萧县项目外,公司正在积极跟踪和推进江苏、安徽、内蒙其他EOD项目。
EOD模式把园林、光伏双主业有机融合为一体,不但会使得公司的园林业绩在未
来有着巨大提升,还在一般性的园林工程施工逻辑上增加了生态修复治理和新能
源产业内涵,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和响应“双碳”号召的有益实践。
乾景园林在收购了光伏资产后,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园林业务不但没有受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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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和下滑,更在EOD模式下取得了明显的改善和提升,且公司园林团队员工也因
园林业务有了较好的预期,团队状况愈加稳定。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
新控股股东国晟能源、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作出承诺,自国晟能源成为乾景园
林控股股东、吴君、高飞取得乾景园林控制权之日起60个月内(即本次发行完成
后的60个月内),国晟能源、吴君、高飞承诺不会对上市公司原有园林板块主营
业务进行置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864.29万元将全部投入发行
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乾景元隆1GW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及乾景宇辰2GW高
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用于上市公司光伏主营业务发展。上市公司将继
续推进光伏及园林的双主业模式。
综上,上述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性变化。
(三)前期向国晟能源购买 7 家公司、原实控人向国晟能源转让股份、公司
本次向国晟能源发行股份等是否互相关联,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是否存在其
他利益安排
回复:
向国晟能源发行股份的具体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本次交易的具体安排如下:
(1)支付现金收购资产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向国晟能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晟高瓴(江
苏)电力有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国晟世安新能源有
限公司、安徽国晟晶硅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家公司
的股权。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包括:(1)乾景园林董事会、
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经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主管部
门审核通过(如需);(2)国晟能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截至2022年12月27日,以上7家公司已经分别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乾景园林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合计向国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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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乾景园林51,428,57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其中:回全福转让乾景园林
总股本的4.31%)。
《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如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为企业)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
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22年12月1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国晟能源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拟向
特定对象国晟能源发行股票192,857,142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国晟能源拟以现金全额认购。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包括:(1)国晟能源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乾景园林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
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各项交易的条款、
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
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
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
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
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一揽子交易的认定标准,
上述交易不是一揽子交易,主要理由如下:
(1)虽然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公司支付现金收购资产和国晟能源认
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经同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于同日履行决策程
序,但三者的交易时点不是同时发生。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向国晟
能源转让股份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向国晟能
源购买7家公司事项已于2022年12月27日前分别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市公司向国晟能源发行股份事项于2023年4月8日获得受理。
(2)上市公司支付现金收购资产系出于消除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时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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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光伏业务之目的,与国晟能源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相互独立;另一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主要原因是本次交易前,回全
福、杨静的个人债务较高,股票质押率达64.63%。为缓解高质押带来的个人债务
风险,国晟能源与回全福、杨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上市公司8%股份,
用于解决回全福、杨静的个人债务问题。即使不进行股份转让,国晟能源通过认
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亦能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并逐步取得上市公
司控制权,因此不存在上述交易整体进行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的情形。
(3)根据各协议中约定的生效条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约定
的支付现金收购资产,与《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和《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
控制权并不互为前提条件。国晟能源已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获得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情况下继续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措施出具说明(将在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等方式,获得及巩固在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但预计不会触发要约收购),因此不存在一项交易
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的情形,也排除了在考虑各交易彼此影响
的情况下订立交易的情况。
(4)公司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股份转让、公司支付现金收购资产和国
晟能源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交易分别按照市场价格(前一日收盘价)、
基于评估结果以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订立的,不存在单独考虑时不经济,和其他
交易一并考虑时经济的情况。
乾景园林及控股股东回全福、杨静以及国晟能源、吴君、高飞均已作出承诺:
“本次控制权转让及资产交易不存在利用资产交易向控股股东、国晟能源等相关
方输送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或约定”。
综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约定的支付现金收购资产,与《股份
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公司股份转让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约定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公司控制权不互为前提条件,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不
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或约定。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近年来多次筹划转让控制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履行国资审批等相关程序,相关因素是否将对本次控制权变更产生影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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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共筹划过三次控制
权变更(含本次),其中:2019年11月至2022年3月筹划了两次控制权变更、2022
年11月筹划了本次控制权变更,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2019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转让控制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近年来,园林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且行业发展缓慢的情况下,公司虽然积极探
索转型升级,但在业务承接、贷款融资等方面仍遇到困难。2019年11月,公司控
制权拟转让给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水务”),陕西水务将充
分利用其资源优势,在生态建设、森林康养等方面提供项目支持,在融资方面提
供综合授信、担保等财务支持;2022年3月,公司控制权拟转让给海南省旅游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旅投”),海南旅投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的制度
和政策优势,构建了旅游交通、酒店运营、旅游购物(免税品业务)、景区度假
区、大健康旅游、旅游金融等业务板块,将为公司在主营业务景观建设方面提供
资金和资源支持,并加快公司向康养旅游、景区运营管理板块的战略转型,进一
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根据公司2019年11月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9年9月30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及当时的一致行动人北京五八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合计股票质押比率为88.72%。根据公司2022年3月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截至2022年3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合计股票质押比
率为77.85%。
基于上述背景,回全福、杨静为缓解其股份质押的资金压力,降低股份质押
较高的风险,同时为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筹划了上述两次控制
权变更,具有其合理性。
(2)本次转让控制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近年来,公司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持续调控、园林行业
内竞争日益加剧以及疫情停工停产防控措施的影响,加之公司谨慎甄选承接园林
优质项目,以上因素致使公司近两年新承接施工项目较少,营业收入持续下滑,
并连续几年大幅度亏损。为了公司的发展,上市公司积极谋求转型,向具备光伏
行业相关资源的国晟能源转让控制权,能够支持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新一代光伏
硅片、电池及组件业务,符合上市公司双主业战略决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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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截至《股份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前,乾景
园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的合计股票质押比率为77.85%,且办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股票已处于已到期待购回状态,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综上,本次控制权变更是回全福、杨静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自身到
期债务清偿的实际需求,经审慎考虑做出的决定。通过本次控制权变更,一方面,
回全福、杨静将缓解自身的偿债压力,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引入光伏产业背
景的控股股东助力公司发展光伏业务,提升公司业绩。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
筹划转让控制权具有合理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于2019年11月与陕西水务签署《关
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后因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收购方案成本不可控,未审批通过《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回全福、杨静于2022年3月与海南旅投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控制权变更具体事宜。相
关协议签署后,转让双方立即组织并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控制权变更事项,
但对于公司未来合作发展具体规划未形成一致意见,同时受让方要求公司于股份
转让前办理完成注册地迁址,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双方亦未就迁址时
机达成一致。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第12.1款约定“双方同意,若
甲方未能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海南省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则本协议自始不生
效,对双方均无约束力。”截至2022年6月30日,回全福及杨静未收到海南旅投
取得海南省国资委批准文件的通知,故双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不生效,交易终
止。2022年7月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2-069)。
因此,公司前两次控制权变更未获得国资审批,不会对本次控制权变更产生
影响。
(五)结合上述事项,说明公司向国晟能源购买资产且国晟能源拟通过本
次发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事项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本次发行是否存在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重组上市的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向收购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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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一百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
分之一百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一百以上;
(四)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
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一百以上;
(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第(一)至第(四)
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与国晟能源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收购七家子公司,并于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国晟能源届时将取得公司的控制权。
单位:万元
指标 7 家标的公司 公司 对应比例
总资产 47,314.36 182,647.74 25.90%
营业收入 188.96 17,679.89 1.07%
净资产 28,814.68 130,712.80 22.04%
注:上市公司为经审计2021年末财务数据,标的公司为截至2022年8月31日经审计财务
数据(容诚审字[2022]215Z0328号、容诚审字[2022]215Z0329号、容诚审字[2022]215Z0331号、
容诚审字[2022]215Z0332号、容诚审字[2022]215Z0333号、容诚审字[2022]215Z0334号、容
诚审字[2022]215Z0335号)。
标的公司相关指标占上市公司的比例较低,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一)、(二)、(三)项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情形,不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情形;根据本回复问题一、(二)的
回复,公司将开展“园林+光伏”双主业并行的经营模式,且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发生时点早于控制权发生变更时点,因此收购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在
控制权变更时点发生根本变化,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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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且国晟能源通过《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约定的支付现金收
购资产不互为前提条件,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不属于在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
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
综上,公司向国晟能源购买资产且国晟能源拟通过本次发行成为公司控股股
等事项不符合重组上市相关标准,不构成重组上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本次发行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查阅了发行人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
计算方法及确定过程;查阅了国晟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以自有自筹资金认
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说明、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及其他承诺;查阅了国晟
能源股东的增资协议;查阅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
细账;查阅了公司中标萧县EOD项目的相关资料、《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
治理EOD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乾景园林: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访
谈了国晟能源股东并获取了其出具的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说明。
内容;查阅了收购七家子公司时七家子公司的审计报告,并对比发行人财务数据
进行了计算。
的受让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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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的相关情况事项出具的说明;查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
历史上与陕西水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与海南旅投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发行人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相关指标进行了计算分析。
项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
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
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国晟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已经出具《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认购资金来源及认购资格的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1、国晟能源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资金拟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
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
来源问题可能导致国晟能源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
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
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
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国晟能源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
情形。
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3)不当
利益输送。”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均已出具《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不存在保底收益承诺、财务资助或补偿情况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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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发行中,本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
况。”
根据国晟能源主要投资方盛大建设、盛大崇宁、徐州智汇、州来新能源和徐
州崇宁分别出具的说明及对其进行的访谈,上述投资者已向国晟能源实缴出资的
资金来源均为各自的自有资金或自有资产,其中盛大崇宁、徐州智汇、州来新能
源和徐州崇宁均系已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除已纳入金融监管的合法对外募集行
为外,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
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
排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及国晟能源出具的确认函及中介机构与国晟能源主要股东进
行的访谈,本次发行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
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
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认购对象是否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
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
根据国晟能源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来源及认
购资格的承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本
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不当利益
输送等情形。
(3)认购对象的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的,是否
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
根据国晟能源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中介机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的
结果,国晟能源穿透至最终持有人的情况如下:
自然人包括高飞、吴君、张忠卫、张亦婧、张闻斌、张中华、孙金金、董兆
茹、刘博雅、陈亮、高畅、赵吴莹、沈兆钧、韩建明,主要为发行人创始团队及
关联方,法人包括各地国资委如淮北市财政局(淮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徐州市贾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凤台县财政局(凤台县地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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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监督管理局、凤台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凤台县人民政府金融
工作办公室)、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崇宁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和江苏盛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晟能源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来源及认
购资格的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
的情形,且其股东不存在以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认购对象是否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是否存在离职人
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根据国晟能源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来源及认
购资格的承诺》,国晟能源承诺其系自愿、真实参与本次认购,不存在对外募集、
代持、结构化安排、信托、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经中介机构查验国晟
能源工商登记资料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国晟能源的股权结构
情况,国晟能源经股权穿透后主要为其创始股东的持股公司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逐级穿透至自然人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信息查询不存在证
监会离职人员;另外,经保荐机构向北京证监局查询结果,未发现关于国晟能源
存在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形,同时国晟能源承诺不涉及证监会系统离
职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及过程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
行完成后,国晟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承诺等符合相关规
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信托、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上
述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股份、公司本次向国晟能源发行股份不存在互相关联,亦不存在构成一揽子交易
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同时为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因此筹划了两次控制权变更,具有
合理性;通过本次控制权变更,一方面,回全福、杨静将缓解自身偿债压力,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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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引入光伏产业背景控股股东助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转
型升级,因此筹划本次转让控制权具有合理性;公司前次控制权变更未获得国资
审批,不会对本次控制权变更产生影响。
为公司控股股东等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本
次发行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问题 2.关于国晟能源
根据申报材料,1)国晟能源于2022年1月29日新设成立,共同实际控制人
为吴君、高飞,截至2022年8月末资产规模不足5亿元。2)截至2022年11月10日,
国晟能源已与州来新能源、盛大崇宁、徐州崇宁签署《增资协议》,三者向国
晟能源增资9.9亿元,分别认购5亿元、4,000万元、4.5亿元,增资价格对应投
前整体估值为两档,为15亿元、25亿元,州来新能源已缴付出资2亿元,盛大崇
宁已缴付全部认购款,徐州崇宁已缴付出资7,070.71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国晟能源的成立原因、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经营情
况、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资产和技术、未来发展规划,国晟能源存在不同投前
整体估值的原因及合理性;(2)国晟能源股东的背景及资金来源,实缴情况及
未实缴部分的后续出资计划或安排,增资资金的具体用途,相关股东与国盛能
源等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3)结合
吴君、高飞持有国晟能源的股份或支配其表决权的情况,国晟能源公司章程、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经营管理决策等,进一步说明吴君、高飞能否实际控制国
晟能源,认定二者为国晟能源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发生意见分歧或者纠纷
时的解决机制;(4)国晟能源成立时间较短且拟通过本次发行成为公司控股股
东、吴君及高飞拟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原因和主要考虑,是否具备经营管理
上市公司的相关经验,针对光伏、园林等业务的管理、人员、技术等储备情况,
是否有能力对公司实施控制;(5)国晟能源以及吴君、高飞对公司光伏、园林
业务后续经营发展的具体规划,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一)国晟能源的成立原因、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主要财务
数据、主要资产和技术、未来发展规划,国晟能源存在不同投前整体估值的原
因及合理性
财务数据、主要资产和技术、未来发展规划)
回复:
(1)成立原因:
吴君、高飞对光伏行业前景较为看好,在过去的企业管理与投资经历中接触
过较多的光伏相关项目和资源,并对光伏产业链有较深的理解。经过与张忠卫博
士、张闻斌博士为首的国内异质结光伏行业生产管理团队近2年的讨论和筹划,
在2022年初共同发起成立了国晟能源。
(2)历史沿革:
①发起设立
根据国晟能源的工商登记资料,国晟能源系由国晟华泽、吴君、高飞、张忠
卫、张闻斌和孙金金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国晟能源的股权结构情况
如下: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股) (%)
国晟华泽 19,540.00 97.70
吴君 200.00 1.00
高飞 200.00 1.00
张忠卫 20.00 0.10
张闻斌 20.00 0.10
孙金金 20.00 0.10
合计 20,000.00 100.00
② 2022年8月第一次增资扩股
至25,000万股,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盛大
建设、盛大崇宁和徐州智汇认缴,认缴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认缴资本(万元) 出资金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本 资本公积 (万元)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认缴资本(万元) 出资金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本 资本公积 (万元)
房产及土地使
盛大建设 1,000.00 5,000.00 6,000
用权出资
盛大崇宁 666.67 3,333.33 4,000 货币出资
徐州智汇 3,333.33 16,666.67 20,000 货币出资
合计 5,000.00 25,000.00 30,000.00 -
其中,盛大建设以位于淮北市烈山开发区松山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房
产作价6,000万元出资,根据“嘉学评估评报字[2022]8310069号”《评估报告》,
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房产评估值为6,266.18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国晟能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持股数额 实缴股本 持股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股) (万股) (%)
国晟华泽 19,540.00 12,875.80 78.16
吴君 200.00 - 0.80
高飞 200.00 - 0.80
张忠卫 20.00 - 0.08
张闻斌 20.00 - 0.08
孙金金 20.00 - 0.08
盛大建设 1,000.00 1,000.00 4.00
盛大崇宁 666.67 666.67 2.67
徐州智汇 3,333.33 2,680.14 13.33
合计 25,000.00 17,222.61 100.00
② 2022年11月第二次增资扩股
至37,290.2493万股,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增加至37,290.2493万元,新增注册资
本由州来新能源、盛大崇宁和徐州崇宁认缴,认缴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认缴资本(万元) 出资金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本 资本公积 (万元)
州来新能源
盛大崇宁 453.51 3,546.49 4,000 货币出资
徐州崇宁 5,102.04 39,897.96 45,000 货币出资
合计 12,290.24 86,709.76 99,000.00 -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国晟能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持股数额 实缴股本 持股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股) (万股) (%)
国晟华泽 19,540.00 12,885.80 52.40
吴君 200.00 - 0.54
高飞 200.00 - 0.54
张忠卫 20.00 - 0.05
张闻斌 20.00 - 0.05
孙金金 20.00 - 0.05
盛大建设 1,000.00 1,000.00 2.68
盛大崇宁 1,120.18 1,120.18 3.00
徐州智汇 3,333.33 3,333.33 8.94
州来新能源 6,734.69 6,734.69 18.06
徐州崇宁 5,102.04 1,715.57 13.68
合计 37,290.2493 26,789.57 100.00
(3)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此前国晟能源主要通过子公司开展大尺寸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组件等业务。
上市公司向其购买7家子公司并完成转让之后,国晟能源无实际经营。
(4)国晟能源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3-31/2023 年 1-3 月 2022-12-31/2022 年度
总资产 72,206.98 65,860.69
总负债 598,90 1,016.65
净资产 71,608.09 64,844.04
营业收入 - 2,182.91
营业利润 -94.53 -2,785.75
利润总额 -94.53 -2,785.82
净利润 -70.90 -2,142.77
资产负债率(%) 0.83% 1.54%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主要资产和技术
国晟能源为持股平台公司,无生产性资产和技术,原有资产和技术为七家子
公司所有。
七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和技术如下所示:
①房屋建筑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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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序 建筑面积 所有 利
所有权证号 坐落 用途 土地使用权情况
号 (平方米) 人 受
限
皖(2022) 淮北市烈 安徽
淮北市不动 山开发区 国晟 抵
产权第 松山路 8 号 新能 押
皖(2022) 淮北市烈 安徽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
淮北市不动 山开发区 国晟 抵
产权第 松山路 8 号 新能 押
出让;用途:工业用地;
宗地面积:70,328.42 平
皖(2022) 淮北市烈 安徽
方米;使用期限自 2017
淮北市不动 山开发区 国晟 抵
产权第 松山路 8 号 新能 押
年 07 月 05 日止
皖(2022) 淮北市烈 安徽
淮北市不动 山开发区 国晟 抵
产权第 松山路 8 号 新能 押
②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 土地 宗地面积 有效 他项
不动产证编号 坐落
号 人 用途 (m?) 期限 权利
江苏国 苏(2022)贾汪区不动 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 工业 2072-
晟世安 产权第 0011986 号 西侧,中燃北侧 用地 6-16
江苏国 苏(2022)贾汪区不动 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 工业 2072-
晟世安 产权第 0014602 号 西侧,中燃北侧 用地 6-23
江苏国 苏(2022)贾汪区不动 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 工业 2072-
晟世安 产权第 0014603 号 西侧,中燃北侧 用地 6-23
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名称 类别 专利号 授权日期
纳米全钝化接触晶硅
江苏国晟
世安
池及其制造方法
江苏国晟 一种氩气填充的光伏
世安 组件
江苏国晟 一种矩形的太阳能电
世安 池互连导线
江苏国晟
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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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安 选机的料盒自动规整
机构
江苏国晟 一种半片 HJT 电池片
世安 的传输装置
江苏国晟 一种半片 HJT 电池片
世安 的抽片装置
安徽国晟 一种适用于多主栅电
新能源 池的焊接装置
安徽国晟 光伏电池组的返修焊
新能源 接工装
安徽国晟
新能源
安徽国晟 一种节能型光伏组件
新能源 焊接装置
一种灵活可拆卸的太
安徽国晟
新能源
置
安徽国晟 一种应用于双玻组件
新能源 层压的胶膜
安徽国晟 一种内部蜂窝状光伏
新能源 组件焊带
一种光伏组件密封大
安徽国晟
新能源
装
(6)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国晟能源将以股东身份,运用自身在光伏领域的相关资源支持乾景园林
光伏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开发异质结光伏技术及产品,在制造技术、关键材料、
核心设备、电站应用等方面不断深耕,提升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降低制造成本,
力争将乾景园林打造成新一代光伏异质结产业龙头企业。
回复:
徐州崇宁与国晟能源及其他相关方于2022年10月27日签订协议,各方约定徐
州崇宁以8.82元/股投资45,000万元,对应投前整体估值25亿元;盛大崇宁与国晟
能源及其他相关方于2022年10月28日签订协议,约定以8.82元/股投资4,000万元,
对应投前整体估值25亿元;州来新能源与国晟能源及其他相关方于2022年10月27
日签订协议,约定第一期以6元/股的价格投资2亿元,对应投前整体估值15亿元;
第二期以8.82元/股投资3亿元,对应投前整体估值25亿元,即国晟能源存在不同
投前整体估值。
国晟能源存在不同投前整体估值的原因系两项估值实际涉及两轮增资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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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轮融资的参与方州来新能源、徐州崇宁、盛大崇宁均应以25亿估值对应的价格
入股国晟能源,但州来新能源对项目跟进较早,希望能够以第一轮增资的价格参
与增资并投入第一笔增资款2亿元(第一轮增资在2022年5月左右进行,于2022
年9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州来新能源入股价格的差异已取得同一轮增资入股国
晟能源的股东徐州崇宁、盛大崇宁的同意。
综上,国晟能源存在不同投前估值的原因系州来新能源的部分出资以第一轮
估值价格入股所致,该价格差异经各方协商确认,具有合理性。
(二)国晟能源股东的背景及资金来源,实缴情况及未实缴部分的后续出
资计划或安排,增资资金的具体用途,相关股东与国晟能源等是否存在其他利
益安排、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回复:
序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性质
号
国晟华泽(江苏)绿色新能源有
限公司
合计 37,290.25 100.00 -
国晟能源的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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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华泽(江苏)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晟华泽(江苏)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68 号 9 楼 909-7 室
法定代表人 高飞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1-5-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MA25XP4GXH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经营范围
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晟华泽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
江苏国晟控股有限公司 12,000.00 10,350.00 60.00
徐州心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0.00 5.00
徐州贝克勒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750.00 150.00 3.75
徐州盛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30.00 150.00 4.65
徐州明威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200.00 35.00 1.00
徐州晟志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20.00 2,000.80 25.60
合计 20,000.00 12,885.80 100.00
其中,徐州心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徐州盛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晟志
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系国晟能源创始股东持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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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镇吴山口村
法定代表人 杨浩
注册资本 38,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5-7-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00777375901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烈山区内基础建设投资管理和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政府
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经营性资产管理、集中管理财政性建设资金
经营范围 向上争取资金和对外借资融资;投资兴办商贸实体、矿山环境治
理、土地整治、水污染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盛大建设穿透之后为淮北市财政局(淮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徐州智汇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徐州智汇科教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徐州市贾汪区府佐路 3 号 601 室/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71 号
注册/通讯地址
金融城 2 号楼
基金编号 SQG58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崇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0-12-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5MA24HML351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徐州智汇为徐州市贾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崇宁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合伙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盛大崇宁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淮北盛大崇宁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通讯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 3 号 406 室
基金编号 SVP59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崇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2-4-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04MA8NX1J14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盛大崇宁为淮北盛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盛大建设和崇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州来新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凤台县州来异质结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通讯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 3 号路路东综合服务楼
基金编号 SXS71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盛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2-10-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21MA8PJPAW1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州来新能源为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盛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凤台县财政局
(凤台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凤台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凤台
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100%持股的公司。
徐州崇宁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徐州崇宁绿色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 812 室/南京市建邺
注册/通讯地址
区江东中路 371 号金融城 2 号楼
基金编号 SXQ760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盛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人民币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成立时间 2022-9-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5MA27THHMX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徐州崇宁为徐州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崇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设
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徐州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管
理委员会100%持股的公司。
综上,国晟能源的自然人股东主要为国晟能源创始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和核
心业务人员等,除自然人外主要股东穿透后背景为各地国资委,根据盛大建设、
徐州智汇、盛大崇宁、徐州崇宁、州来新能源分别出具的说明:盛大建设、徐州
智汇、盛大崇宁、徐州崇宁、州来新能源向国晟能源实缴出资的出资来源均为各
自的自有资金或自有资产,除已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并纳入金融监管的合法对
外募集行为外,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通过资管产品等形式
获取资金;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国晟能源各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认缴资本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股本 资本公积
国晟华泽(江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19,540.00 - 52.40% 12,885.80
吴君 200.00 - 0.54% -
张忠卫 20.00 - 0.05% -
高飞 200.00 - 0.54% -
张闻斌 20.00 - 0.05% -
孙金金 20.00 - 0.05% -
盛大建设 1,000.00 5,000.00 2.68% 6,000.00
盛大崇宁 1,120.18 6,879.82 3.00% 8,000.00
徐州智汇 3,333.33 16,666.67 8.94%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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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资本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股本 资本公积
州来新能源 6,734.69 43,265.31 18.06% 50,000.00
徐州崇宁 5,102.04 39,897.96 13.68% 15,131.32
合计 37,290.25 111,709.75 100.00% 112,017.12
徐州崇宁未实缴部分将依照增资协议约定及实际情况逐步完成实缴。
回复:
国晟能源本身无实际经营,股东的增资资金除了预留用于本次认购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之外,还将用于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参股股东支持上市公司徐州贾
汪、淮北烈山以及未来募投项目的光伏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的铺底流动资金。
露的重大事项
回复:
综上所述,国晟能源的自然人股东主要为国晟能源创始股东、核心技术人员
和核心业务人员等,除自然人外主要股东穿透后背景为各地国资委,出资来源均
为自有资金或自有资产,相关股东与国晟能源等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结合吴君、高飞持有国晟能源的股份或支配其表决权的情况,国晟
能源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经营管理决策等,进一步说明吴君、高飞
能否实际控制国晟能源,认定二者为国晟能源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发生意
见分歧或者纠纷时的解决机制
回复:
吴君,男,身份证号:3203051972********,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最近5年曾任国晟众城(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融中财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国晟能源董事长,国晟(江苏)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飞,男,身份证号:3203031979********,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最近5年曾任徐州市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国晟能源总
经理,江苏亿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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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君和高飞同为徐州市贾汪区人,系多年朋友。吴君有多年投融资经验,对
光伏行业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主要负责公司战略规划;高飞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双方基于各自优势在国晟能源成立之初便有明确分工安排。
吴君持有国创企业管理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管理”)95%的股权,
高飞持有徐州市兆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基管理”)95%的股权,
国创管理和兆基管理分别持有国晟控股60%和40%的股权。国晟控股直接持有国
晟华泽60%的股权,持有徐州晟志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晟志新能源”)1%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晟志新能源执行事务合伙人,晟志新能
源直接持有国晟华泽25.60%的股权,国晟控股合计拥有国晟华泽85.60%的表决
权,吴君和高飞通过国晟控股共同控制国晟华泽。国晟华泽持有国晟能源19,54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8.16%、占新一轮融资工商变更完成后总股本的52.40%),
国晟华泽系国晟能源控股股东,吴君和高飞通过国晟华泽共同控制国晟能源。具
体如下图所示:
吴君与高飞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了在处理有关国晟控股、国晟华
泽和国晟能源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需要由董事会、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保持一致行动,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充分沟通
和交流来形成一致意见,如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高飞应当保持与吴君一致意
见,以吴君的意见为准。
经查阅国晟控股、国晟华泽和国晟能源自设立以来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吴君与高飞在国晟控股、国晟华泽和国晟能源股东(大)会会议及国
晟能源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均保持相同的意思表示,两人形成了明确、稳定的分
工合作关系,在事实上也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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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吴君与高飞系国晟能源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四)国晟能源成立时间较短且拟通过本次发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君
及高飞拟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原因和主要考虑,是否具备经营管理上市公司
的相关经验,针对光伏、园林等业务的管理、人员、技术等储备情况,是否有
能力对公司实施控制
飞拟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原因和主要考虑
回复:
国晟能源通过本次发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君及高飞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系考虑到基于光伏行业的良好发展前景,且通过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吴君和
高飞将能够通过利用资本市场更好地获取支持光伏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等资源,
实现快速发展。
人员、技术等储备情况,是否有能力对公司实施控制
回复:
国晟能源具备人才、技术、管理、市场和战略资源的多方面优势。
吴君、高飞此前虽无实际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经验,但在自身参与股权投资
的经历中积累了与上市公司沟通交流的经验,同时,通过对相关企业的了解和后
续的培训与学习,吴君、高飞已掌握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所需的相关知识,如信息
披露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另一方面,根据相关人员的简历,管理、技术团队
重要成员如张忠卫、张闻斌等都曾在其他上市公司工作,具有丰富的光伏企业管
理、生产管理与技术研发经验。在团队协作以及上市公司原有人员的配合下,吴
君、高飞能够快速积累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经验,具备相关的能力。
以国晟能源联合创始人张忠卫博士为首的国内异质结光伏行业生产管理团
队二十余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转移至上市公司子公司乾景睿科,在上市公司子公
司领取薪酬,且该等人员已与上市公司子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
上述已转移至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光伏业务核心人员简历如下:
定位 姓名 职位 任职经历
核心技 华东师范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曾任航天机电
张忠卫 总裁
术人员 (600151)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航天机电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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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术官,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科技
部新能源高新技术评审专家,中国光伏专委会核心委员,上
海新能源协会光伏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副理
事长。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博士。曾任上海超日太阳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协鑫集成(002506))技术部经理,专
核心技
张闻斌 CTO 职负责国家863课题“MW级薄膜硅/晶体硅异质结太阳电池
术人员
产业化关键技术”;协鑫集成电池研发部主任,负责高效异
质结电池开发。
曾任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安徽华晟新
核心销
赵志远 副总裁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12年新能源销售管理经验,5
售人员
年异质结HJT行业经验。
曾任职晶科能源(688223)、林阳新能源(现韩华新能源)
担任生产负责人,头部异质结光伏企业组件事业部总经理。
核心生 拥有超20年企业管理经验,15年以上光伏行业经验。熟悉光
徐建鸿 副总裁
产人员 伏不同技术路线发展及现状,对企业的稳定与发展、生产力
的提高、成本降低与产品竞争力提升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管控
经验。
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及控制服务部高级经
理,12年的专业经验。曾为华能国际(600011),协鑫集成
核心风 董事长助
姚麒 (002506),中国石油(601857)多家国有及民营能源光伏
控人员 理
企业提供上市合规咨询、风险管理咨询和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
曾任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00451.HK)副总裁/总工程师,
北京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040)副总裁/总工
电力公司
核心开 程师,在招商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现北京能源国际控
徐永邦 常务副总/
发人员 股有限公司子公司联合光伏(深圳)有限公司)(00686. HK)
总工程师
担任副总裁/CTO,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90)
担任集团总工程师。
曾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688599) 担任工艺高级工程
核心管 电池厂厂 师;曾在阿特斯太阳能 (CSIQ.O) 旗下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
杨超
理人员 长 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艺经理,在阿特斯太阳能 (CSIQ.O) 旗
下嘉兴阿特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运营高级经理。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曾在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688981)旗下中芯国
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担任CVD制程工程师;曾
核心管 基地总经 在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600151)旗下上海神舟
张德磊
理人员 理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电池制造工艺经理;曾天合光能股
份有限公司 (688599)旗下天合光能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担
任电池厂厂长。
张忠卫团队研发的异质结电池相关的技术,包括“纳米全钝化接触晶硅异质
结双面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在内的多项专利申请权,已转移至上市公司子
公司名下,公司具备了开展光伏业务的技术以及研发资源。
另外,国晟能源实际控制人吴君在投资行业的实际经历与光伏行业有着密切
的关联,参与管理的基金管理公司国晟众城(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投资于
包括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光伏行
业企业,其中前者主营业务为重要辅材太阳能电池用浆料及其他电子材料的研发、
生产、销售,后者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以上投资
经历帮助拟任实际控制人积累了光伏行业的行业经验、见解以及相关市场资源。
对园林业务的管理、人员、技术主要依托于乾景园林原有的优秀园林团队和
技术储备。乾景园林有一批以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为代表的科技研发人员,涉及
园林园艺、植物学、土壤学、环境科学、水土保持等诸多专业领域。公司设有研
发管理部和技术部,其中研发管理部主要负责根据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潜在的发展
方向,组织技术部、合作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研发,以及维护公司高新、龙
头、专精特新资质等工作;技术部主要负责根据研发管理部的要求,安排技术人
员结合自身专业及公司在建项目的技术难点进行攻关,开展具体的技术研究工作。
公司有研发人员25人,积极推动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南京
林业大学、北京植物园等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拥有多项园林相关专利,包括园
林施工及养护类20项、生态修复类12项、植物应用技术类7项、苗圃技术类2项、
温室景观营建类3项、农林文旅类3项、家庭园艺类2项,另拥有植物新品种权2
项。
综上,国晟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相关经验,且具备
实行双主业所需的管理、人员、技术储备,有能力对公司实施控制。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五)国晟能源以及吴君、高飞对公司光伏、园林业务后续经营发展的具
体规划,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和园林景观设计,已形成科技研
发、苗木种植与养护、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施工一体化经营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
收购七家子公司之后,公司新增光伏业务板块。本次发行后,公司将进一步开拓
光伏业务领域,加快转型升级速度。随着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的光伏产品
及服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也将更为合理。
吴君、高飞作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实控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园林、光
伏“双主业”推进力度,通过EOD模式将原本的主营业务园林工程施工、景观设
计同转型目标光伏产业进行结合,实现具有协同效应的整体转型。
公司的EOD模式,主要采取矿山修复、河湖整治、土壤治理等方式。矿山修
复主要是对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进行生态治理,采取生态覆绿、园林景观建设
手法,打造矿山地质公园及文旅康养项目,将治理出的土地指标,用于异质结光
伏产业园项目建设;就地利用工矿废弃地,用于风光储一体化电站建设。河湖治
理主要是对采煤塌陷区及遭受洪涝灾害的河道、水库进行水环境治理和河湖疏浚,
通过景观再造和产业导入,将生态养殖和光伏建设有机结合,打造渔光互补项目。
土壤治理主要对沙漠、荒滩、戈壁、盐碱地等进行水土治理和土壤修复,在治理
后的土地上建设光伏项目,引入牧草、林果、粮食、蔬菜种植以及湖羊养殖等畜
牧产业,打造沙光、牧光、农光一体化项目。
目前乾景园林及其他六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已经中标了萧县凤山片区生态
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主要承担项目的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及康养文旅产业配套
项目施工任务;乾景设计承担项目的生态修复提升及康养文旅产业配套项目设计
任务。
综上,国晟能源及吴君、高飞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将规划公
司园林、光伏双主业协同发展战略,通过EOD业务模式,在保持园林业务稳定发
展的同时,合理布局光伏产业,不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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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同估值的情况出具的说明。
查;访谈了国晟能源股东并收集了其出具的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查阅国晟能源
股东向国晟能源出资的凭证;访谈国晟能源股东确认其与国晟能源不存在其他利
益安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并查阅相关的专利证书,网络查询相关专利情况。
议。
合治理EOD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发行人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变动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在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自身无实际经营;未来主要利用自身资源助力上市公司
光伏业务发展;国晟能源存在不同投前估值的原因系州来新能源的部分出资以第
一轮估值价格入股所致,该价格差异经各方协商确认,具有合理性。
业务人员等,除自然人外主要股东穿透后背景为各地国资委,出资来源均为自有
资金或自有资产,相关股东与国晟能源等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备分歧解决机制,形成了明确、稳定的分工合作关系,
在事实上也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是国晟能源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希望能够通过资本市场更好地获取支持光伏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等资源;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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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具备管理上市公司的相关经验及园林、光伏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方面的
储备,有能力对公司实施控制。
园林、光伏双主业协同发展战略,通过EOD业务模式,在保持园林业务稳定发展
的同时,合理布局光伏产业,不会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问题 3.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1)“1GW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拟建设年产1GW异质结
光伏电池的生产线,异质结光伏电池为中间产品,用于电池组件的组装部件,
以公司自用为主,用于进一步加工生产大尺寸异质结组件。2)“2GW高效异质
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拟建设年产2GW大尺寸太阳能组件的生产线,产品为高
效双面双玻组件,所用硅片尺寸为182mm/210mm。3)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营业
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和苗木种植等;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增加高
效异质结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4)2023年底,公司预计异质结组件总产能将达
到3-3.5GW。5)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尚在办理过程中。
请发行人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投向光伏业务的考虑,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
项目涉及的国家产业政策情况;(2)公司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
术、工艺、人员等,是否已取得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批复、许可
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具备可行性;(3)按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列示现有产能及
规划新增产能,结合产品技术路线及先进性、细分市场空间及竞争格局、发行
人市占率、自产耗用、客户验证及意向订单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
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4)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
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4)进行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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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投向光伏业
务的考虑,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
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和园林景观设计,已形成科技研发、苗木种植
与养护、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施工一体化经营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应用于公司现有园林业务相关的用于多巴新城湟水
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
(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密云区白
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完成对国晟能源下属7家子公司的收购,是公司开展
光伏业务的第一步。本次募投项目1GW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2GW高效异
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是公司提升光伏业务规模,进一步实现“园林+光伏”
双主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无直接关系,是公司新增的光伏业务板
块规模提升的重要举措;本次募投项目实行后,公司将进一步开拓光伏业务领域,
加快转型升级速度,实施双主业协同发展战略。
回复:
投向光伏业务的考虑主要来自对光伏行业前景的看好。近年来,全球光伏产
业增长趋势显著,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预测,2030年,全球光伏发
电量将达到总发电量的19%,光伏装机量将接近5,221GW;到2050年,全球可再
生能源将全面实现平价发电,64%的煤炭发电需求将被清洁能源所取代,光伏发
电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清洁电力来源之一,发电量约占全球总发电量的29%,光伏
装机总量将超过14,036GW。
国内光伏产业的增长趋势更为显著。受电价政策调整以及国家“双碳”目标提
出的影响,自2020年起,我国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量显著提升增速达60%,累计
装机容量突破250GW,2021年全国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54.85GW,同比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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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光伏发电量为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约占国内全年总发电量的
同时,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的不断迭代升级,P型电池的转化效率已近天
花板(平均23.5%),更加高效的N型电池脱颖而出,尤其是异质结电池,因其
具备超高的转化效率(平均效率超过25%,世界纪录26.8%保持者)、超低硅片
成本(量产120μm,P型165μm)以及更低的生产能耗、衰减率、温度系数等优
势成为光伏行业普遍公认的下一代应用技术,受益于技术更迭和行业内的降本增
效趋势,预计N型电池组件的市占率将不断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
N型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在2030年将超过70%,其中异质结将占领主要市场。
未来随着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增长、N型电池的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升,
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良好的市场增长预期和巨大的市场需求,
为本项目的新增产能提供充分的消化空间,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综上,考虑到光伏行业广阔的市场需求及前景,公司后续将实施“园林+光
伏”的双主业协同战略,公司业务不存在根本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补流
情形,主要应用于光伏募投项目实施,因此主要投向主业。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和光伏行业,本次募投项目也是光伏行业,园林绿
化和光伏行业涉及的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1)园林绿化行业涉及的国家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政策内容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
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
《建筑业企业资质
《中华人民
管理规定》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为适应我国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规范盐
《园林绿化工程盐 碱地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及实践,提高盐碱
准》 景观效果和养护管理水平,促进生态环境
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指定本标准。
为提高城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
《园林绿化养护标
准》
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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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政策内容
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规范城市环境
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环境规划质量水
平,指定本标准。
城市环境规划应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
《城市环境规划标
准》
空间管控;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优
化布局、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加
强环境保护;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贯
彻落实生态管控、环境保护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
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
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
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
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
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
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国务院
例》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
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
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
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
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山水林
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
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强化河湖
长制,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
《中共中央关于制
保护治理,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科学推
定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月 员会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
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加强黑
远景目标的建议》
土地保护,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
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
响的观测,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
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
评估。
住房和城乡 围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
《“十四五”全国
建设部 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规划》
国家发展改 提出 4 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城市基础
规划》
革委 设施体系化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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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政策内容
力;二是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
进形成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三是
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绿
色低碳发展;四是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
《规划》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立足点,着力补短
板、强弱项、提品质、增效益,提出 8 项
重大行动。一是城市交通设施体系化与绿
色化提升行动。二是城市水系统体系化建
设行动。三是城市能源系统安全保障和绿
色化提升行动。四是城市环境卫生提升行
动。五是城市园林绿化系统提升行动。六
是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行动。七是老
旧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八
是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行动。
《规划》共提出了包括加强智能建造和智
慧运维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加强城镇发展
低碳转型系统研究等 7 个重点任务,其发
展目标是:
到 2025 年,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科技
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基础理论水平与创新
能力显著提高,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更高质
量的技术解决方案,有力支撑城镇低碳可
持续发展,推动城市建设与文化旅游等相
关产业发展壮大,科技成果更多更好地惠
及民生。
应用基础研究水平显著提升。构建国际领
先、中国特色的国土空间、城市(群)建
设规划理论和方法。在建筑结构体系与工
程建造材料应用基础研究方向取得新突
《“十四五”城镇 科技部 破,形成以健康、低碳和高品质为目标的
化与城市发展科技 住房和城乡 数字设计、建造和运维的新方法和新工
月
创新专项规划》 建设部 具。
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研发能力显著增强。在
城市更新、建筑低碳节能、韧性城市和全
龄友好城市建设、智能建造软硬件平台、
文旅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
技术装备。实现建筑与基础设施功能提
升、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公共文旅服务
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国际并跑与局部
领跑。
领域创新能力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培养
一批城镇化领域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推
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和产业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一批城镇化领域
科技创新骨干企业,进一步优化政产学研
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
科技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凸显。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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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政策内容
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雄安新区以
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
地区等重点区域,完成一批城市生态修复
与功能完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
镇老旧小区改造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一批
高品质绿色健康建筑和低碳宜居示范城
市。
(2)光伏业务涉及的国家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政策内容
《关于扩大战略性
进一步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将光
新兴产业投资培育 发展和改革
壮大新增长点增长 委员会
展,扩大投资的新兴战略产业行业。
极的指导意见》
《关于引导加大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
融支持力度 促进 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发展可再生能
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设的重要支撑,是应对气候变化、履行我
的通知》 国国际承诺的重要举措
将进一步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
《国民经济和社会 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
发展第十四个五规 能力。特别强调了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
划和 2035 年远景目 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新能
标纲要》 源光伏发电规模,2025 年非化石能源在
能源消费中比重达到 20%左右。
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将发展新型
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
《关于加快推动新 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
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
意见》 障,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技术革新
为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多轮驱动良好局
面,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
聚焦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研发更高效、更经济、更可靠的水能、风
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及海洋
《“十四五”能源 能等可再生能源先进发电及综合利用技
国家能源局、
科学技术部
划》 用;开展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
异质结(HJT)、背电极接触(IBC)等
新型晶体硅电池低成本高质量产业化制
造技术研究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能源主管
办公厅 市场监管 部门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科学
工业和信息
总局办公厅 国家 规划和管理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积极稳
化部、市场监
管总局、国家
促进光伏产业链供 用国内光伏大市场,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
能源局
应链协同发展的通 业深度对接交流;要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
知》 产业经济发展,引导企业稳固供应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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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制定部门 政策内容
升产业链水平,共同推进产业协同发展,
保障光伏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转。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 51.9%
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
《2023 年能源工作 的比重达到 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
指导意见》 能替代;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年风电、光伏装
机增加 1.6 亿千瓦左右。
近年来,我国针对可再生能源及光伏产业出台了多项政策,明确产业发展目
标,推动行业整体高速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为新建年产 1GW 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和 2GW 高
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既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也与国家政策指导方
向一致,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势必会迎来可观的市场机会。
(二)公司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工艺、人员等,是否
已取得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批复、许可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具
备可行性
回复:
公司拟任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联合创始人张忠卫博士为首的国内异质结光伏
行业生产管理团队二十余人,覆盖光伏业务生产、销售、技术、管理的各个方面,
其中核心人员的主要简历如下:
定位 姓名 职位 任职经历
华东师范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曾任航天机电
(600151)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航天机电光伏
核心技 首席技术官,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科技
张忠卫 总裁
术人员 部新能源高新技术评审专家,中国光伏专委会核心委员,上
海新能源协会光伏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副理
事长。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博士。曾任上海超日太阳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协鑫集成(002506))技术部经理,专
核心技
张闻斌 CTO 职负责国家863课题“MW级薄膜硅/晶体硅异质结太阳电池
术人员
产业化关键技术”;协鑫集成电池研发部主任,负责高效异
质结电池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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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职晶科能源(688223)、林阳新能源(现韩华新能源)
担任生产负责人,头部异质结光伏企业组件事业部总经理。
核心管 拥有超20年企业管理经验,15年以上光伏行业经验。熟悉光
徐建鸿 副总裁
理人员 伏不同技术路线发展及现状,对企业的稳定与发展、生产力
的提高、成本降低与产品竞争力提升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管控
经验。
曾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688599) 担任工艺高级工程
核心管 电池厂厂 师;曾在阿特斯太阳能 (CSIQ.O) 旗下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
杨超
理人员 长 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艺经理,在阿特斯太阳能 (CSIQ.O) 旗
下嘉兴阿特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运营高级经理。
曾在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688981)旗下中芯国
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担任CVD制程工程师;曾
核心管 基地总经 在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600151)旗下上海神舟
张德磊
理人员 理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联合光伏(深圳)有限公司)担任
电池制造工艺经理;曾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688599)旗
下天合光能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担任电池厂长。
曾在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主管;曾
核心管 基地总经 在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担任车间副主任;曾
庞伟
理人员 理 在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HJT组件副总监;曾
在徐州嘉寓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组件技术支持经理。
曾在江西上饶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担任组件高级主管;曾在润
核心管 组件厂 恒光能有限公司担任组件生产经理;曾在润恒光能有限公司
曹华贵
理人员 厂长 担任总监;曾在扬州天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
事;曾在江苏晶科天晟能源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
曾在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基地担任生产总监;曾在
核心管 组件厂 Copasol(非洲)担任运营总监;曾在汉能控股集团泸州移
曾斌
理人员 厂长 动能源公司担任生产总监;曾在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担任代理厂长。
在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设备工程主管;在
核心管 组件厂厂 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总监;在张家港协鑫集
庄益春
理人员 长 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总监;,在湖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担任生产总监总监。
核心管 李维 组件厂 曾在江苏润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经理;在润达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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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 副厂长 盐城有限公司,担任基地总经理。
曾在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质量工程师,曾在中节能
核心管 质量中心 太阳能(镇江)有限公司担任实验室主管,曾在晋能清洁能
卫艳府
理人员 经理 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质量检验经理/实验室主任,曾在吴江
金刚玻璃有限公司担任质量控制经理。
曾在上海海江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支持工程师;曾在
核心生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艺工程师;曾在协鑫集
电池工艺
产技术 李杏兵 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中级研究员;曾在中智(泰兴)电力科
副总监
人员 技有限公司担任工艺经理;曾在苏州光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担任产品总监。
核心生 曾在上澎太阳能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担任设备高级工程师;
电池设备
产技术 张俭波 曾在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设备主管;曾在湖
副总监
人员 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电气主任工程师。
曾在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艺主管;曾在上
核心生 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担任PIE主管,曾在阜宁苏民绿
电池工艺
产技术 颜艳明 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艺主管,曾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
经理
人员 公司担任工艺经理,曾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688599)
旗下上市公司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工艺经理。
曾在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曾在阜
核心生
电池生产 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高级主管;曾在陕西
产技术 陈龙
经理 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质量高级主管;曾在安徽华晟新
人员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电池质量经理。
曾在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在国电光伏有限
核心生 公司担任生产经理,在浙江光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
电池生产
产技术 严兴新 产经理,在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经理,在
经理
人员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688599)旗下天合光能科技(盐城)
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高级主管。
曾在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质量主管;曾在东方日
核心生
电池质量 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担任质量高级主管;曾在东方日
产技术 姚明清
经理 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担任质量经理;曾在东方日升新
人员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电池质量整合经理。
核心生 组件生产 曾在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生产倒班主管;曾在江
朱梦宇
产技术 经理 苏东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曾在嘉兴奥力弗光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人员 伏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经理;曾在天合光能(宿迁)科
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曾在环晟新能源(江苏)有限公
司担任生产经理。
曾在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设备工程师;曾在东鋆光伏
核心生 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设备主管;曾在浙江金诺新能源科技有限
组件设备
产技术 宋小军 公司担任设备经理;曾在江苏晶科天晟能源有限公司担任设
副总监
人员 备经理;曾在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担任设备部资深
工程师;曾在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设备主管。
曾在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艺工程师;曾在
核心生
组件工艺 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担任工艺高级工程师;曾在江苏
产技术 李想
经理 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担任工艺主管工程
人员
师; 曾在淄博晶优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基地工艺经理。
曾在广东惠州天缘电子有限公司担任IQC助理工程师;在无
核心生
组件质量 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担任质量部主管;曾在江苏晶科
产技术 王振宇
经理 天晟能源有限公司担任质量部经理;曾在甘肃金刚光伏股份
人员
有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质量管理经理。
曾在江西上饶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任职设备储备干部;在江苏
核心生 东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设备主管;在江西泰明光伏科技
组件设备
产技术 包吨浩 有限公司担任设备经理;在无锡夸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担
经理
人员 任设备经理;在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主任工程
师。
曾在江西上饶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担任PE工程师;在江西蓝
核心生
组件工艺 沛科技有限公司担任NPI工程师;在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
产技术 聂琦
经理 有限公司担任工艺经理;在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
人员
任工艺经理。
光伏团队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转移至上市公司子公司乾景睿科,在上市公司子
公司领取薪酬,且该等人员已与上市公司子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在团队的
通力协作下,公司拥有异质结电池相关的技术,提交了包括“纳米全钝化接触晶
硅异质结双面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在内的15项专利申请,具备开展光伏业
务的技术以及研发资源。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有成熟的异质结电池片、组件领域的生产、管理和技术
团队执行,能够确保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工艺、人员等资源。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回复: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 1GW 高效异质结电池及 2GW
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项目进展顺利。用于募投项目使用的土地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完成土地出让公告中标公示,项目建设已全面开工,组件车间完成主体
结构施工,正在进行机电、动力、冷却水安装;电池车间已完成地基和土地平整,
正在进行框架安装,动力站、污水站、纯水站、特气站、110KV 变电站等附属
配套全面开工。募投项目立项、环评、能评、水保等手续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1)1GW 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
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取得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发展改革委出具的
生产项目备案通知,文件编号凤发改投资[2022]558 号;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取
得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发展改革委出具的节能报告审查意见,文件编号凤发改节
能[2023]62 号;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取得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安徽乾景
元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1GW 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
件编号凤环审[2023]4 号;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取得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水利局
出具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文件编号凤水保[2023]05 号。
(2)2GW 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
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取得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发展改革委出具的
生产项目备案通知,文件编号凤发改投资[2022]559 号;2023 年 2 月 24 日取得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发展改革委出具的节能报告审查意见,文件编号凤发改节能
[2023]63 号;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取得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安徽乾景宇
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2GW 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件编号凤环审[2023]8 号;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取得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水利
局出具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文件编号凤水保[2023]06 号。
综上,公司已取得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批复、许可等。
回复:
综上,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工艺、人员等,已取得本次
发行及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批复、许可等,已制订了具有可行性的募投项目建
设所需资金筹措计划(参见问题6.5关于融资规模(1)本次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投
入部分的资金来源及可行性),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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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列示现有产能及规划新增产能,结合产品技术
路线及先进性、细分市场空间及竞争格局、发行人市占率、自产耗用、客户验
证及意向订单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回复:
目前公司现金收购的7家子公司已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其中江苏国晟世安
试,投产在即,预计将于2023年8月投产另一半产能。而安徽国晟新能源烈山基
地1GW大尺寸组件项目(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选择HJT或者PERC)也已经完成投
产。其他标的公司主要还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因此公司现有产能为2.5GW组件。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2GW异质结组件和1GW异质结电池产能,根据可行性研究报
告预估,募投项目2023年底将分别实现80%以及30%产能,加上子公司下半年将
实现投产的1GW电池片产能,预计在2023年底公司的异质结组件和电池片总产
能将分别达到4.1GW和1.3GW。
回复:
公司募投项目产品主要是异质结(HJT)电池及组件,相比传统PERC电池
及组件,HJT电池和组件具有从工艺到转换效率等多方面优势。
通过HJT电池与传统单多晶电池的工艺流程对比分析,相对传统电池的8个
环节,HJT电池的制程更加简洁。简洁的工艺流程将带来更高的良品率,更少运
营支出与更低维护成本;另外,和传统电池动辄800度以上的高温要求不同,HJT
技术可以实现全低温制程,避免了高温对硅片的损伤造成的效能下降,而且节省
了大量的电力成本。
光伏电池组件是将单体电池片经过串并联组成阵列,生产有额定电压电流并
适合自然环境使用的组合体,目前主流的组件产品为叠瓦、双玻、半片组件等。
本项目光伏电池组件产品为高效双面双玻组件,项目预留后期光伏技术路线变革
空间,可量产多种要求的光伏组件。主导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能符合国际电工标准
IEC61730-2,具有工艺流程简单效率高、温度系数优良、无 LID、LeTID 等光效
衰减、无 PID 电势诱发衰减、双面率高、内应力低等众多优势,从而有更高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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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和更好的长期可靠性。
行业 PERC 组件平 国晟异质结组件转
产品版型 组件功率 功率范围
分类 均转换效率 换效率
(mm) (W) (W)
(%) (%)
国晟 210-120 615-635 0-5 21.55 22.44
超高 210-110 560-580 0-5 21.24 22.58
功率 210-100 510-530 0-5 21.21 22.26
异质 182-144 550-570 0-5 21.29 22.07
结组 182-132 505-525 0-5 21.21 22.05
件 182-120 460-480 0-5 21.19 22.11
综上,相比 PERC 电池及组件,公司募投项目生产的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具备
技术先进性。
回复:
根据开源证券研报,2022年国内新增建设和规划中的异质结电池产能达到
结电池在光伏电池市场的占比将从2021年的不足3%增长到30%左右。结合金刚
光伏对光伏组件市场规模的预测,2021-2030年间,异质结电池的年市场规模的
增长量将超过1,900亿元,年均市场规模在1,000亿元左右。广阔的市场空间将为
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便利。
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领域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有通威股份、金刚光伏、爱康科
技、宝馨科技等。
通威股份作为太阳能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高度重视电池技术的变化,持续
加大科研投入,是业内最早一批投入GW级HJT中试线的企业,并重点围绕新技
术的规模化量产进行研发攻关。根据通威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在HJT技术路线
上,通威股份建立了行业首条210半片铜互联中试线,在设备、工艺及材料等方
面进行全方位开发,良率达到95%,进一步向量产条件靠近。
司投建了1.2GW异质结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实现投产。2022年6月,金刚光伏
在原有1.2GW异质结光伏项目投产的基础上投资新增4.8GW异质结光伏项目,扩
大异质结电池片产能。根据年度报告,2022年度金刚光伏异质结组件产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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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布局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发,是业内较早掌握较为成熟的
HJT技术储备,并具备HJT电池及组件的量产能力的企业。截至2022年底爱康科
技有江苏苏州、江西赣州、浙江湖州、浙江舟山四个高效电池组件生产基地,拥
有4.4GW组件产能及1GW HJT电池、0.8GW PERC电池产能。
宝馨科技也在持续围绕新一代光伏电池及组件进行业务布局。目前,其在连
云港市投资建设的500MW光伏组件生产线已投产。2022年宝馨科技在蚌埠市怀
远县投资建设第一期 2GW 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生产线,预计将于 2023 年
投产。
在2023年底,公司异质结组件产能将达到4.1GW,异质结电池产能将达到
回复: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23年中国HJT电池行业全景图谱》,2023年底,HJT
电池投产产能预计将达到21GW左右,公司届时产能预计将达到1.3GW,市占率
约为6%左右。随着公司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降本增效,公司市占率将进一步提
高。
回复: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中,公司同步配套建设了HJT电池片及组件的产能,公司
将把电池片生产项目生产的电池主要应用于组件生产,根据接受的订单和预付款
情况,及时组织安排实施生产并于较短时间内陆续安排发货,保障客户所需产品
的按时交货。公司将建立有效的品控制度及相应措施,对自产HJT电池片品质做
好把关,同时保持30-50%自产HJT电池片的外销比例,确保公司HJT电池片产品
具备市场竞争力。
回复:
客户
产品 订单量(MW) 备注
名称
客户 ODA575_36_MH_182-16BB 太阳能
A 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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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B
客户
单晶双玻 550W 太阳能组件 146.02
B
客户
C
算
客户
D
客户
单晶双玻 545W 组件 18
E
客户
F
客户
单晶双玻 545W 组件 20
G
总计 490.78
除上述订单之外,客户D已与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签订1GW框架采购协议,
目前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充足。
回复:
未来随着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增长、N型电池的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升,
本项目的实施将获得广阔的市场空间。良好的市场增长预期和巨大的市场需求,
为本项目的新增产能提供充分的消化空间。
除了在手订单之外,公司光伏子公司也和客户签订了意向订单,足以消化现
有产能。公司光伏子公司与募投项目所在地政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当地政府
将推动当地及其他电站优先使用公司募投项目的光伏产品;随着公司产品的投产,
公司将与更多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综上,公司光伏行业募投项目的异质结产品相比传统PERC产品具备技术先
进性,异质结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募投项目的产能将有效提高公司市场占有
率及竞争力,具备合理性;公司目前的在手订单和意向订单充足,能够消化现有
产能;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公司将与更多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消化募投项
目新增产能。
(四)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
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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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及公司年度报告、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除福建五八投资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涉及房地产业务的情况。
子公司福建五八投资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对旅游业、酒店、养老业的投资;
旅游产品的开发、销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风景
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苗木种植(种植地点另设)、销售、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五八投资最近三年
无实际经营,亦未拥有房屋等资产,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从事房地产业务。
综上,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未实际从事房地产业务。
根据公司说明及公告的《募集说明书》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864.2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122,836.55 46,864.29
其中,“1GW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先进的异
质结电池自动化生产线,“2GW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主
要用于引进先进的异质结组件自动化生产线,形成年产2GW高效异质结太阳能
组件的生产能力。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未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专利、人员简历、固定资产台账等文件;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
环评能评批复的取得情况及相关文件。
况;查阅了行业研究报告以及通威股份、爱康科技、金刚光伏、宝馨科技最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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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报告;查阅了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其出具的说明,了解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业
务、业务收入分类;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证明,确认其经营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务板块规模提升的重要举措;本次募投项目实行后,公司将进一步开拓光伏业务
领域,加快转型升级速度,实施双主业协同发展战略;考虑到光伏行业广阔的市
场需求及前景,公司后续将实施“园林+光伏”的双主业战略,公司业务不存在
根本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补流情形,主要应用于光伏募投项目实施,因
此主要投向主业;公司园林、光伏行业有多种国家政策支持。
行及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批复、许可等,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具
备可行性。
异质结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募投项目的产能将有效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竞
争力,具备合理性;公司目前的在手订单和意向订单充足,能够消化现有产能;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公司将与更多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消化募投项目新增
产能。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房地产相关业务。
问题 4.关于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根据申报材料,1)国晟能源的主营业务为异质结光伏电池、组件、硅片等
的生产和销售,对外投资企业共计8家,均为全资子公司,其中河北国晟生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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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2)为避免控制权变更后从事光伏业务时可能存
在的新增关联交易问题,2022年11月,公司向国晟能源收购了其余7家主要业务
方向为光伏电池及组件、硅片、光伏电站开发等的公司,其中4家收购51%股权、
让股权、转让资产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向公司拆借资金情形。4)
前期光伏业务的框架协议以及意向合同均以国晟能源为乙方签署,而目前具备
相关产能的子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在乾景园林名下,为了避免同业竞争,
国晟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作出承诺,将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通过
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将前期已签订框架协议、意向合同的乙方及其权利义务
关系转移至乾景园林或其控制的子公司名下。
请发行人说明:(1)河北国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手续办理进展,未
收购国晟能源持有的相关公司100%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公司是否存在对关
联方的依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是否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关联交易,是否构成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3)前期已签
订的光伏业务框架协议、意向合同相关事项转移的进展,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及目前解
决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1条、
第2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河北国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手续办理进展,未收购国晟能源
持有的相关公司 100%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河北国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17日完成了注销登记手续并取得
了阳原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阳)登字【2023】第94号登记通知书。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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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未收购国晟能源持有的相关公司100%股权的原因系在签署收购时
安徽国晟新能源烈山基地大尺寸组件项目仅部分投产,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贾汪
基地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相关公司未来盈利情况存在不确
定性;另一方面,考虑到在签署收购协议时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和资金筹措能
力,收购51%股权对上市公司资金压力较小。此外,市场上同样存在钧达股份收
购捷泰科技等前期未100%收购光伏行业资产的案例。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公司
未收购国晟能源持有的相关公司100%股权,具备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公司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是否会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关联交易,是否构成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回复:
(1)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其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乐峰赤壁系公司报告期内的参股公司,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转让其持有的
部分乐峰赤壁股权。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通过子公司乾景隆域间接持有乐峰
赤壁 5%股权。
公司自2017年10月起陆续与乐峰赤壁签订《乐峰赤壁风景区景观工程》等29
个施工合同和2个设计合同。2017年至2019年期间签订合同总金额17,361.55万元。
年签订合同额4,272.04万元。2022年1-9月签订《云湖溪谷-2022零星增补项目》1
个合同,合同额519.88万元。乐峰赤壁主营业务为旅游及风景资源的开发,公司
向乐峰赤壁提供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土建工程等各类施工建设、改造服务,公
司与乐峰赤壁经营的业务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互补性以及协同效应,由此产生的
关联交易符合行业惯例、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求,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
中发生的正当经营行为,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向乐峰赤壁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的价格与向其他客户销售同类商品、提供类似劳务的定价无明显差别,具有
公允性。
(2)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将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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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赤壁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并将公司与乐峰赤壁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
联交易,但公司基于《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将乐峰赤壁认定为
关联方,与其发生的日常交易不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仅
依据审计报告在其公共的各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章节进行披露,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已对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议,独立董
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向乐峰赤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不涉及需要履行决策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相关情况亦不违法《上市规则》
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其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签署《南京乾景生态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
其持有的南京乾景生态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生态设计”)
苏淳盛系时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张磊持股 98%的企业,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系各
方基于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
(2019)第 011447 号”《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南京乾景生态
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南京乾景生态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出具的“瑞华专审[2019]01610372 号”《审计报告》协商定
价。江苏淳盛已于 2019 年 12 月向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此次股权转让的价
格公允、合理。此次关联交易系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商业考量的合理决
策,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2)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此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公告相关董事会决议。
(1)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其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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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为 2010 年 6 月 11 日,2019 年末的账面净值为 77,040.00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北京伟易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 280,000.00 元,
杨静已于 2020 年 4 月向公司支付该等笔款项。此次购买资产系基于交易双方实
际需求协商一致决定,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2)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此次资产转让金额较小,未达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无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资产转让已于公司
公告的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其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万元,借款利率为 4.35%/年。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期间向回全
福、杨静归还该等拆借款。公司与回全福、杨静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2023
年 2 月 7 日签订《借款合同》,向回全福、杨静借款 2,500 万元、3,390 万元,借
款利率为借款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算。乾景云海与杨静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签订《借款合同》,乾景云海向杨静借
款 31,449,311.10 元。2023 年 2 月至 2023 年 4 月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乾景云海已向
回全福、杨静归还资金拆借款及利息。
报告期后,公司自国晟能源收购 7 家子公司并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其后,国晟能源存在向该 7 家子公司及发行人报告期后新设立的子公司乾
景睿科、乾景宇辰、乾景元隆提供拆借款的情况,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10
家子公司合计尚未向国晟能源归还的资金拆借余额为 233,203,953.81 元,借款利
率为 3.65%。
资金拆借款项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内容和用途具有合理性和
必要性,计息依据合理。
(2)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①2020 年资金拆借情况
根据当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2022 年 1
月 7 日已失效)第五十六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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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
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
议和披露”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20 号)》
(2022 年 1 月 7 日已失效)第三条“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本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
本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② 2022 年 12 月及 2023 年 2 月,回全福、杨静资金拆借情况
根据当时有效的《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6.1.1 条,公司应当披露或经审
议程序的重大交易事项亦未包括接受财务资助,且根据 6.3.18 条,“上市公司与
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二)关联
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
供担保”,因此上述资金拆借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披露。公司不
存在信息披露或履行的内部程序违规的情形。
③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国晟能源资金拆借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国晟能源于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
见本题回复“②2022 年 12 月及 2023 年 2 月,回全福、杨静资金拆借情况”)。根
据《上市规则》
(2023 年 2 月修订)6.3.18 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
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二)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
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因此国晟
能源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新《上市规则》生效后后向公司提供的拆借款无需经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披露。因此,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或履行的内部程序
违规的情形。
除公司与乐峰赤壁报告期内持续发生关联交易外,其他股权转让、资产出售
及资金拆借均系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与乐峰赤壁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元、305.67 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 15.07%、16.50%、33.38%、3.56%,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乐峰赤壁确认的收入金额已显著下降。因此,公司不存在对
关联方依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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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不必然新增关联交易
凤台县政府、国晟能源及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州来”,系凤台县财政局持股 100%的国有企业)于 2022 年 9 月签订《3GW 高效
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约定各方就国晟
能源或国晟能源下设的项目公司在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建设 3GW 高
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相关事项开展合作,项目产品及规模包括建设年产
徽州来负责项目配套厂房建设,并将厂房出租给国晟能源,租赁期限为 5 年,自
厂房建成交付国晟能源之日起算。
安徽州来、国晟能源及子公司乾景元隆、乾景宇辰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签
署补充协议,约定安徽州新建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产权证件后,将新
建厂区租赁给子公司乾景元隆、乾景宇辰使用,租赁期限为 5 年,前三年免租金,
后二年租金按凤台县最优惠价格收取,即按照每月 10 元/平方米(租赁协议另行
签订)。租赁期满后,乾景元隆、乾景宇辰进行资产回购,安徽州来同意回购价
格等于土地价格加上建设成本。土地综合价格按照 3 万元/亩作价,建设成本按
照工程决算审计价格计算。各方配合在三个月内完成收购。同时,根据凤台县人
民政府出具的说明,凤台县人民政府“同意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一期
项目的 1GW 高效异质结高效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安徽乾景元隆新能源有限公
司,2GW 异质结大尺寸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并具体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执行。”
本次募投项目“1GW 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先进
的异质结电池自动化生产线,“2GW 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
主要用于引进先进的异质结组件自动化生产线,形成年产 2GW 高效异质结太阳
能组件的生产能力。募投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实现公司 HJT 电池及组件全产业
链的扩产规划,提高公司自动化生产水平、扩大公司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规模。
上市公司子公司乾景元隆、乾景宇辰可独立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与本
次发行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次发行后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将依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在
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就本次募投项目选择设备供应商、原材料供应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商以及下游客户等。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必然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同时,公司已承诺如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拟新增关联交易,公司与相关关联
方将依据届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在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
行交易,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如需),确
保相关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独立性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前期已签订的光伏业务框架协议、意向合同相关事项转移的进展,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以及目前解决情况
回复:
回复:
签订对方 协议项目 转移后实施主体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安徽国晟新能源
项目
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
项目合同书 江苏国晟世安
会
阳原县人民政府
园 司
安徽国晟晶硅新能源有限公
萧县人民政府 20GW超薄N型硅片项目
司
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
凤台县人民政府 乾景宇辰、乾景睿科
业园一期子项目
根据国晟能源出具的说明及国晟能源、上市公司子公司与国晟能源曾经的客
户、供应商签署的补充合同,国晟能源已签订的主要光伏业务框架协议、意向合
同已转移至上市公司子公司。
及目前解决情况
回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子公司外的
其他企业及其主营业务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
北京世纪乾景进出口有
限公司
持股 80%,杨静担任经理,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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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股 2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国晟能源、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控制
的企业及其主营业务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新的实际控制人吴君控制,持
股 95%
新的实际控制人高飞控制,持
股 95%
徐州晟志新能源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的实际控制人吴君出资
南京砥石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人的企业
国晟(江苏)创业投资
南京砥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 65%
晟创投”)
凤阳硅基产业发展基金 国晟创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 的企业
疌泉乡村(新沂)投资 国晟创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基金(有限合伙) 的企业
江苏疌泉洋井化工产业 国晟创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的企业
宿迁市泗洪县产业引导
国晟创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
(有限合伙)
徐州鑫泉产业投资基金 国晟创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 的企业
徐州国晟智源投资基金 国晟创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企业
徐州智润企业管理咨询 国晟创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服务(有限合伙) 的企业
国晟众城(江苏)创业
国晟创投持股 32.5%,吴君担
任董事长
称“国晟众城”)
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 的企业
疌泉(南通)化工产业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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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疌泉(宿迁)乡村发展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的企业
宿迁市洋河新区酒都建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
(有限合伙)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先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
限合伙)
新苏融合(常州)环保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的企业
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
沭阳江申新能源有限公 发电、输电、供电业
司 务
业
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
江阴市大洋固废处置利 危险废物经营、危险
用有限公司 化学品经营
业
沭阳绿色低碳产业投资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基金(有限合伙) 的企业
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共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
合伙)
江苏疌泉天泽生态环保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
伙)
徐州智创产业投资基金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 的企业
江苏疌泉盈峰绿色新兴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
伙)
徐州市泉山区创新型产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的企业
南京国晟众智企业管理 国晟众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企业
上海泓福信息技术服务
中心
江苏亿峰控股集团有限 高飞持股 30%并担任执行董
股”) 40%
江苏亿峰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江苏亿峰生态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江苏亿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
江苏亿峰水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江苏骆马湖水产科技有 江苏亿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
限公司 股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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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有限公司 股 60%
江苏亿峰旅游发展有限 亿峰控股持股 100%,高飞担任 景区开发建设和运营
公司 执行董事 管理
苏州亿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江苏铜锣湾置业有限公 亿峰控股持股 30%,高飞担任
司 执行董事
国晟煜宁(江苏)光电 国晟控股持股 42%,高飞担任
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淮北亿峰环境治理合伙 江苏亿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
企业(有限合伙) 司持股 51%
江苏川清清生态科技有 江苏亿峰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
限公司 司持股 51%
安徽合璟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江苏致想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上海国晟世程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云晟(安徽)能源装备
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国晟源储科技有限
公司
泽晟(江苏)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
旭晟(安徽)新能源有 泽晟(江苏)电力科技有
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100%
锐晟(安徽)新能源有 旭晟(安徽)新能源有限
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乾霖(唐山)新能源科 泽晟(江苏)电力科技有限公
技有限公司 司持股 80%
上述企业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GW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引进先进的异质结
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2GW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引进先进的异质结
组件自动化生产线,属于光伏业务。比照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及其主营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涉及光伏业务,因此,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和杨静已
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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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没有从事与乾景园林及其子公司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且将不单独或与他人或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乾景园林及其子公司目前及今后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本人如有任何竞争性业务机会,应首先促使以不亚于提供给本人的条件
提供给乾景园林。如因违反该承诺导致乾景园林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本人将以现金形式进行赔偿。”
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国晟能源及实际控制人吴君、高飞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如下:
“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乾景园林及控股公司除外,下同)
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乾景园林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
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自己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新设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
企业与乾景园林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企业/本人不利用从乾景园林处获取
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乾景园林相竞争的活动;如交割日后,本企业/
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企业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济实体存在与乾景园林从
事的业务相同或拥有该等业务资产的,本企业/本人应向乾景园林如实披露该等
同类业务的经营状况、经营收益或业务资产的资产状况,并按照如下方式分别处
理:
(1)如乾景园林决定收购该等企业股权或业务资产的,本企业/本人应按照
市场公允的价格,以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的方式将该等同类业务或资产转移至乾
景园林;
(2)如乾景园林决定不予收购的,本企业/本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清理、注销
该等同类业务或将资产转给其他非关联方,并将转让所得收益全部上缴至乾景园
林。
上述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吴君、高飞作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若因违反上述承
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况,且将继续正常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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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程序
的支付凭证;
定;
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况;
具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1、2条,保荐机构及
发行人律师认为:
控制权并使其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该等收购方案系发行人与基于自身资金状
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并与国晟能源协商作出的商业决策,具有合理性;
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拆借资金情形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价格
公允,发行人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业不必然新增关联交易,亦不构成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次
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制人已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存在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况,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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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继续正常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问题 5.关于股权质押
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
福持有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额的33.06%,占公司股本总额4.8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静持有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额的
人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相关股份解除质押。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形成与变动情
况,结合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是
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2)股权质押事项对公司控制权、本次发行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 号》第11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形成与变动情况,结合质押
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
平仓风险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静于2017年3月6日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约定将其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予方正证券以为其自方正证券的融资借款2亿元提供担保。
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予方正证券以为其自方正证券的融资借款4亿元提供担
保。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亦向方正证券质押其持有的部分公司
股份以为杨静向方正证券的融资提供担保。此后,杨静、回全福与方正证券签署
一系列补充协议以进行补充质押及展期。根据方正证券于2023年5月11日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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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中登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200名明细数据表》
(权益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杨静已向方
正证券归还全部借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
杨静的上述股权质押已全部解除,不存在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
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
根据控股股东与方正证券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历史上的质押融资款项主要
用途包括对外借款、家庭对外股权投资、偿还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本息及费用以及
用于银行存款等。回全福作为其配偶及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
份系为杨静向方正证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具有合理性。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股权质押,因此,不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本次发行后新的控股股东国晟能源不存在质押公司
股份的情况。
(二)股权质押事项对公司控制权、本次发行的影响
回复: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晟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君、
高飞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的控股股东均不存在股权质押,因此,股权质押相关情况不
会影响本次发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200 名明细数据表》载明的回全福、杨静、国晟能源的股
份质押、冻结情况、《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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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及本次发行后新的控股股东国晟能源均不存在质押公司
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影响本次发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
问题 6.关于财务与经营情况
问题 6.1 关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100.92%、115.87%、223.23%和517.82%,其中2-3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10%,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资产金额较大,
主要是建造合同形成的已施工未结算资产等,部分合同资产的账龄时间较长。3)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较大,主要是结算周期一年以上和无法确
定结算周期的合同资产等。
请发行人说明:(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比
例及确定依据,2-3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
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预期信用损失相符,是否具有谨慎性,合同资产、其他
非流动资产的减值计提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2)列示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应的主要项目、客户、账龄、减值计
提情况,结合项目建设进度、是否存在长期停滞情形、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及
回款情况等,说明是否需要对相关项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相关减值计提是否
充分,是否存在通过减值计提政策调节业绩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是否与预期信用损失相符,是否具有谨慎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
值计提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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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与预期信用损失相符,是否具有谨慎性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①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政策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
收账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
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②各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公司各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如下:
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
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
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
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
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内部应收账
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
关联方组合 本组合为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
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
认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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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本组合以园林行业应收款项的账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园林行业
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本组合以光伏行业应收款项的账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光伏行业[注]
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注: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 7 家标
的公司 51%或 100%股权。公司以此实现“园林+光伏”的双主业转型。
报告期内各年度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计提比例(%)
账龄 2022 年及 2023 年 3 月 31 日
园林行业 光伏行业
③2-3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
理性
公司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
下:
可比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岭南
股份
农尚环境 5.00 10.00 20.00 30.00 50.00 100.00
普邦股份 5.00 10.00 15.00 30.00 50.00 100.00
杭州园林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文科园林 5.00 10.00 15.00 20.00 50.00 100.00
金埔园林 5.00 10.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区间 4.45~5.57 8.45~12.06 15.00~20.49 20.00~50.00 47.70~100.00 71.1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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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平均值 4.99 10.09 18.15 34.94 63.27 95.56
本公司 5.00 10.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公开披露的公司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账龄计提比例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
内。2-3年、3-4年计提比例略低于平均值,其他期间账龄比例均高于平均值。2-3
年、3-4年的应收客户中多为行政单位、地方国有投资公司,其款项支付受地方
财政预算限制,近年受疫情影响,回款周期延长。但该等客户的信用水平较高,
履约能力较强,后续款项无法收回风险较小。总体上看,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账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
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应收账款余 占比 应收账款 占比 应收账款余 占比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额 (%) 余额 (%) 额 (%)
岭南股份 312,476.56 50,021.88 16.01 247,784.83 29,056.27 11.73 205,657.90 25,362.74 12.33
农尚环境 68,450.62 7,876.12 11.51 18,454.87 5,251.20 28.45 14,196.33 3,656.34 25.76
普邦股份 145,721.23 29,599.12 20.31 188,907.53 41,825.72 22.14 182,492.17 30,934.22 16.95
杭州园林 27,213.86 9,215.04 33.86 29,511.23 7,207.10 24.42 31,146.82 5,380.81 17.28
文科园林 91,779.63 20,150.77 21.96 66,596.68 15,042.16 22.59 100,994.17 17,603.57 17.43
金埔园林 135,251.17 27,621.10 20.42 112,072.70 19,765.43 17.64 113,401.12 16,081.36 14.18
平均值 / / 20.68 / / 21.16 / / 17.32
本公司 21,510.58 10,289.10 47.83 35,648.56 13,874.40 38.92 32,438.84 7,504.64 23.13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公开披露的公司定期报告,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一季报中未披露该
数据。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账龄综合计提比例分别为23.13%、
未能回款导致迁移至4-5年坏账计提比例由30.00%提升至100.00%。综上,公司坏
账准备计提充分。
(2)是否与预期信用损失相符,是否具有谨慎性
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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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各期通过平均迁徙率模型预测预期信用损失
率,并与公司固定计提比例对比,如发现代表历史损失情况的损失率与固定计提
比例存在重大差异,及时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调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①按照迁徙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过程
第一步:取得较为稳定的历史期间应收账款账龄
考虑按照现行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
款外,公司获取历史经营期间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组合数据,在根据历史数据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率时账龄段共分为6级,即: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
年和 5年以上。
第二步:基于平均迁徒率的减值矩阵计算历史损失,并根据前瞻性信息对历
史损失率进行调整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确
定的前瞻性调整因素分别为10.00%、10.00%、3.00%。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情况,根据各期末历史账龄的平均迁徙率计算各账龄
段的历史损失率,并根据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
②2020年末按照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及与固定比例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16/12/31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合计 32,700.77 40,892.49 39,578.14 32,363.65 32,438.84
注:该表反映确定分类到该组合下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账龄。
依据近五年账龄分布情况计算平均迁徙率:
账龄 2016-2017 2017-2018 2018-2019 2019-2020 四年平均
根据平均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
账龄 平均迁徙率 历史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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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前瞻性信息调整后,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考虑预期可能存在内外部宏观与微观环境影响情况,并可能对公司客户
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在历史损失经验基础上反映当前预
期,公司基于以往经验和判断。考虑前瞻性调整系数设定为10%,即:计算的预
期信用损失率=该账龄段历史损失率*(1+10%)。
比较按照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与按照历史固定比例计提:
单位:万元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按固定比例计提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
合计 32,438.84 7,083.94 7,504.64
史估计固定比例应计提7,504.64万元,高于公司历史数据反应的损失情况,基于
谨慎性原则,2020年公司按历史估计固定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③2021年末按照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及与固定比例对比情况
为突出重点,2021年与2022年不再赘述迁徙率模型的计算过程。仅列示二者
的对比结果。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按固定比例计提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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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5,648.56 13,745.85 13,874.40
史估计固定比例应计提13,874.40万元,高于公司历史数据反应的损失情况,基于
谨慎性原则,2021年公司按历史估计固定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4)2022年末按照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及与固定比例对比情
况: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按固定比例计提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
合计 21,510.58 10,229.86 10,289.10
史估计固定比例应计提10,289.10万元,高于公司历史数据反应的损失情况,基于
谨慎性原则,2022年公司按历史估计固定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在显著差异
(1)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计提政策
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
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公司将结
算周期一年以上和无法确定结算周期的合同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由于
合同资产是附条件的收款权利,因此其除了面临信用风险以外,还面临其他风险
(如收款条件涉及其他履约义务的履行情况的,则与其他履约义务的履行风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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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因此需合理评估不同风险类别的不同影响。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
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
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
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
其合理划分为不同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本组合为所有尚未与业主最 按历史结算损失率计提合同资
未最终结算项目组合
终结算的工程项目 产减值
本组合为已验收或已交付形 已完工超过两年尚未结算的信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组合 成的有条件收款权利的工程 用风险参考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项目 计提减值
参考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计提减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本组合为尚未到期的质保金
值
(2)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①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方法比较
是否与本
公司简称 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一致
本公司合同资产主要包括由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形成的已完工
未结算资产及工程质保金等构成。本公司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
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提
供的工程承包类服务与客户结算后形成的工程质保金,公司于
岭南股份 是
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拥有无条件向客户收取
对价的权利。本公司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两个组合,在组合的基
础上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农尚环境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是
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包含 是
普邦股份 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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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本
公司简称 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一致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 是
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
杭州园林
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包含 是
文科园林 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 是
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
金埔园林
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
②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减值情况
合同资产减值比例
公司简称
岭南股份 8.20% 5.31% 6.16%
农尚环境 3.28% 2.27% 0.10%
普邦股份 5.46% 5.16% 3.94%
杭州园林 2.14% 2.22% 0.63%
文科园林 34.72% 16.72% 0.55%
金埔园林 1.14% 1.28% 0.98%
区间 1.14%~34.72% 1.28%~16.72% 0.10%~6.16%
平均值 9.16% 5.49% 2.06%
本公司 10.52% 6.42% 2.13%
注 1:同行业比上市公司未披露 2023 年一季度相关数据。
注 2:文科园林 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合同资产减值比例较高,主要系该公司根据恒大及恒
大关联方经营困难延迟付款的情况,按 80%比例单项计提相关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由上表可知,公司合同资产减值比例与行业平均水平接近,2022年因单项计
提多巴项目合同资产减值导致减值比例明显上升,剔除该因素后2022年减值比例
为4.47%。总体上看,公司各年减值比例符合行业区间范围,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列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应的主要项目、客户、
账龄、减值计提情况,结合项目建设进度、是否存在长期停滞情形、交易对方
的资信情况及回款情况等,说明是否需要对相关项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相关
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通过减值计提政策调节业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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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减值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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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甘肃兰州秦王 兰州瑞建投
国有 1-2 年、5 账龄
川国家湿地公 资发展有限 40,015.52 100.00 8,388.76 4,614.22 - - 25,521.85
企业 年以上 组合
园 公司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景观 民营 单项
房地产开发 7,549.92 100.00 4,505.32 3-4 年 3,576.39 - - 3,044.59
工程 B 区 企业 计提
有限公司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 C 区 民营 单项
房地产开发 7,694.52 100.00 3,371.47 3-4 年 2,676.32 - - 4,231.99
景观绿化工程 企业 计提
有限公司
紫 金 华 府 样 板 南京新浩宁
民营 4-5 年、5 单项
区 园 林 景 观 工 房地产开发 3,358.19 100.00 2,350.47 1,865.84 - - 1,007.64
企业 年以上 计提
程(土建部分) 有限公司
河北定兴县旅
发大会观摩线 行政 账龄
和城乡建设 12,800.00 100.00 2,082.70 1-2 年 208.27 341.57 11.72 8,058.00
路景观绿化工 单位 组合
局
程
徐州市三环东
徐州市市政 行政 账龄
路绿化景观提 5,600.00 100.00 1,910.00 5 年以上 1,910.00 - - 3,129.85
园林局 单位 组合
升工程 6 标段
紫 金 华 府 样 板 南京新浩宁 3-4 年、4-5
民营 单项
区 园 林 景 观 工 房地产开发 4,621.20 100.00 1,587.50 年、5 年以 1,260.18 - - 3,034.03
企业 计提
程(绿化部分) 有限公司 上
成都市羊安
泉水湖湿地公 国有 1-2 年、
新城开发建 22,300.00 100.00 1,347.96 334.30 14,977.31 513.72 -
园B区 企业 年、3-4 年 组合
设有限公司
密 云 区 白 河 城 北京市密云 行政 7,773.37 100.00 1,065.08 1 年以内、 95.23 账龄 - - 7,1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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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市森林公园建 区园林绿化 单位 2-3 年 组合
设工程(一标 局
段)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 C 区 民营 单项
房地产开发 939.99 100.00 939.12 5 年以上 745.49 - - 210.00
围墙外 企业 计提
有限公司
景县旅游线路
街道绿化提升
景县城市管
工程(景安大 行政 账龄
理综合行政 3,180.15 100.00 934.80 1 年以内 46.74 - - 1,863.04
街、景新大街、 单位 组合
执法局
亚夫路、董仲舒
路)
鸿土园林道路 江苏鸿土苗 民营 账龄
及构筑物工程 木有限公司 企业 组合
惠州市海宸度
惠州市海宸
假酒店项目(地 民营 单项
置业有限公 1,891.00 100.00 678.00 5 年以上 678.00 - - -
块 A)景观绿化 企业 计提
司
及小市政工程
西宁多巴新
多巴新城湟水
城建设开发 国有 单项
河扎麻隆湿地 27,232.34 55.26 12,666.44 4,224.07 2,640.00
有限责任公 企业 计提
公园景观工程
司
经河、荥河县城 荥经县住房
行政
段河道治理工 和城乡建设 25,202.05 89.47 22,168.86 760.39 -
单位
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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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川国家湿地公 资发展有限 企业 年以上 组合
园 公司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景观 民营 单项
房地产开发 7,549.92 100.00 4,505.32 3-4 年 3,576.39 - - 3,044.59
工程 B 区 企业 计提
有限公司
福建省乐峰
乐 峰 赤 壁 风 景 赤壁生态风 民营 2-3 年、3-4 单项
区景观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年 计提
司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 C 区 民营 单项
房地产开发 7,694.52 100.00 3,371.47 3-4 年 2,676.32 - - 4,231.99
景观绿化工程 企业 计提
有限公司
紫 金 华 府 样 板 南京新浩宁
民营 4-5 年、5 单项
区 园 林 景 观 工 房地产开发 3,358.19 100.00 2,350.47 1,865.84 - - 1,007.64
企业 年以上 计提
程(土建部分) 有限公司
河北定兴县旅
定兴县住房
发大会观摩线 行政 账龄
和城乡建设 12,800.00 100.00 2,082.70 1-2 年 208.27 323.34 11.09 8,058.00
路景观绿化工 单位 组合
局
程
徐州市三环东
徐州市市政 行政 账龄
路绿化景观提 5,600.00 100.00 1,910.00 5 年以上 1,910.00 - - 3,129.85
园林局 单位 组合
升工程 6 标段
福建省乐峰
云 湖 溪 谷 景 观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司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紫 金 华 府 样 板 南京新浩宁 3-4 年、4-5
民营 单项
区 园 林 景 观 工 房地产开发 4,621.20 100.00 1,587.50 年、5 年以 1,260.18 - - 3,034.03
企业 计提
程(绿化部分) 有限公司 上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商业 赤壁生态风 民营 1 年以内、 单项
街建设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1-2 年 计提
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绿化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森林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温泉公汤区泡 1,229.20 100.00 1,507.59 1 年以内 603.04 - - -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池景观工程
司
成都市羊安
泉水湖湿地公 国有 1-2 年、
新城开发建 22,300.00 100.00 1,347.96 333.11 14,977.31 513.72 -
园B区 企业 年、3-4 年 组合
设有限公司
云湖溪谷--森林 福建省乐峰
温泉公汤区 1#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楼(龙凤餐厅)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改告工程 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温泉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管道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司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密云区白河城
北京市密云
市森林公园建 行政 1 年以内、 账龄
区园林绿化 7,773.37 100.00 1,065.08 95.23 - - 7,127.83
设工程(一标 单位 2-3 年 组合
局
段)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森林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温泉公汤区客 602.19 100.00 1,043.64 1 年以内 417.45 - - -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房改造工程
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给排
赤壁生态风 民营 1 年以内、 单项
水管道安装工 960.48 100.00 996.60 398.64 - - -
景区有限公 企业 1-2 年 计提
程
司
科天水性科技
兰州科天健
产业园区园区 民营 单项
康科技股份 7,848.27 100.00 943.00 5 年以上 943.00 - - 2,000.13
景观科技馆工 企业 计提
有限公司
程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 C 区 民营 单项
房地产开发 939.99 100.00 939.12 5 年以上 745.49 - - 210.00
围墙外 企业 计提
有限公司
景县旅游线路
街道绿化提升
景县城市管
工程(景安大 行政 账龄
理综合行政 3,180.15 100.00 934.80 1 年以内 46.74 - - 1,863.04
街、景新大街、 单位 组合
执法局
亚夫路、董仲舒
路)
云湖溪谷-夜景 福建省乐峰 民营 928.97 100.00 928.97 1 年以内、 371.59 单项 - - -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灯光秀土建工 赤壁生态风 企业 1-2 年、2-3 计提
程 景区有限公 年
司
鸿土园林道路 江苏鸿土苗 民营 账龄
及构筑物工程 木有限公司 企业 组合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蜜糖 1 年以内、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谷与儿童漂流 850.98 100.00 893.11 1-2 年、2-3 357.24 - - -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土建工程 年
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市政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道路提升改造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司
西宁多巴新
多巴新城湟水
城建设开发 行政 单项
河扎麻隆湿地 27,232.34 100.00 - 0.00 12,666.44 4,224.07 2,500.00
有限责任公 单位 计提
公园景观工程
司
经河、荥河县城 荥经县住房
行政
段河道治理工 和城乡建设 25,202.05 88.69 - 0.00 21,825.21 748.60 -
单位
程 局
甘肃兰州秦王 兰州瑞建投 1 年以内、
国有 账龄
川国家湿地公 资发展有限 40,015.52 100.00 8,388.76 4-5 年、5 4,404.52 - - 25,521.85
企业 组合
园 公司 年以上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景观 民营 账龄
房地产开发 7,549.92 100.00 4,505.32 2-3 年 450.53 - - 3,044.59
工程 B 区 企业 组合
有限公司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福建省乐峰
乐峰赤壁风景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区景观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司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 C 区 民营 账龄
房地产开发 7,694.52 100.00 3,371.47 2-3 年 337.15 - - 4,231.99
景观绿化工程 企业 组合
有限公司
河北定兴县旅
定兴县住房
发大会观摩线 行政 账龄
和城乡建设 12,800.00 100.00 2,882.70 1 年以内 144.14 - - 7,258.00
路景观绿化工 单位 组合
局
程
紫金华府样板 南京新浩宁
民营 3-4 年、4-5 账龄
区园林景观工 房地产开发 3,358.19 100.00 2,350.47 2,316.45 - - 1,007.64
企业 年 组合
程(土建部分) 有限公司
徐州市三环东
徐州市市政 行政 账龄
路绿化景观提 5,600.00 100.00 1,910.00 5 年以上 1,910.00 - - 3,129.85
园林局 单位 组合
升工程 6 标段
福建省乐峰
云 湖 溪 谷 景 观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司
紫 金 华 府 样 板 南京新浩宁
民营 2-3 年、
区 园 林 景 观 工 房地产开发 4,621.20 100.00 1,587.50 669.45 - - 3,034.03
企业 年、4-5 年 组合
程(绿化部分) 有限公司
云湖溪谷-商业 福建省乐峰 民营 1 年以内、 单项
街建设工程 赤壁生态风 企业 1-2 年 计提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景区有限公
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绿化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森林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温泉公汤区泡 1,229.20 100.00 1,507.59 1 年以内 452.28 - - -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池景观工程
司
成都市羊安 1 年以内、
泉水湖湿地公 国有 账龄
新城开发建 22,300.00 100.00 1,347.96 1-2 年、2-3 131.13 14,977.31 319.02 -
园B区 企业 组合
设有限公司 年
云湖溪谷--森林 福建省乐峰
温泉公汤区 1#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楼(龙凤餐厅)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改告工程 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温泉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管道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年
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森林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温泉公汤区客 602.19 100.00 1,043.64 1 年以内 313.09 - - -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房改造工程
司
云湖溪谷-给排 福建省乐峰 民营 960.48 100.00 996.60 1 年以内、 298.98 单项 - - -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水管道安装工 赤壁生态风 企业 1-2 年 计提
程 景区有限公
司
科天水性科技
兰州科天健
产业园区园区 民营 单项
康科技股份 7,848.27 100.00 943.00 4-5 年 943.00 - - 2,000.13
景观科技馆工 企业 计提
有限公司
程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 C 区 民营 账龄
房地产开发 939.99 100.00 939.12 4-5 年 939.12 - - 210.00
围墙外 企业 组合
有限公司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夜景 1 年以内、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灯光秀土建工 928.97 100.00 928.97 1-2 年、2-3 278.69 - - -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程 年
司
鸿土园林道路 江苏鸿土苗 民营 账龄
及构筑物工程 木有限公司 企业 组合
福建省乐峰
云湖溪谷-蜜糖 1 年以内、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谷与儿童漂流 850.98 100.00 893.11 1-2 年、2-3 267.93 - - -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土建工程 年
司
密云区白河城
北京市密云
市森林公园建 行政 账龄
区园林绿化 7,773.37 100.00 839.59 1-2 年 83.96 - - 7,127.83
设工程(一标 单位 组合
局
段)
多巴新城湟水 西宁多巴新 国有 单项
河扎麻隆湿地 城建设开发 企业 计提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公园景观工程 有限责任公
司
经河、荥河县城 荥经县住房
行政
段河道治理工 和城乡建设 25,202.05 53.01 - 13,061.42 278.21 -
单位
程 局
福建省乐峰
乐峰赤壁风景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区景观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司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景观 民营 账龄
房地产开发 7,549.92 100.00 4,505.32 1-2 年 450.53 - - 3,044.59
工程 B 区 企业 组合
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秦王 兰州瑞建投 3-4 年、4-5
国有 账龄
川国家湿地公 资发展有限 40,015.52 100.00 4,194.82 年、5 年以 1,805.23 - - 25,521.85
企业 组合
园 公司 上
紫金华府 C 区 民营 账龄
房地产开发 7,694.52 100.00 3,371.47 1-2 年 337.15 - - 4,231.99
景观绿化工程 企业 组合
有限公司
密云区白河城
北京市密云
市森林公园建 行政 账龄
区园林绿化 7,773.37 100.00 3,228.62 1 年以内 161.43 - - 4,738.80
设工程(一标 单位 组合
局
段)
紫金华府样板 南京新浩宁
民营 2-3 年、3-4 账龄
区园林景观工 房地产开发 3,358.19 100.00 2,350.47 695.42 - - 1,007.64
企业 年 组合
程(土建部分) 有限公司
徐州市三环东 徐州市市政 行政 5,600.00 100.00 1,910.00 5 年以上 1,910.00 账龄 - - 3,154.80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路绿化景观提 园林局 单位 组合
升工程 6 标段
紫金华府样板 南京新浩宁
民营 1-2 年、
区园林景观工 房地产开发 4,621.20 100.00 1,587.50 271.09 - - 3,034.03
企业 年、3-4 年 组合
程(绿化部分) 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
西郊机场周边 行政 账龄
区园林绿化 4,291.59 100.00 1,450.14 1 年以内 72.51 - - 2,274.09
区域绿化工程 单位 组合
局
科天水性科技
兰州科天健
产业园区园区 民营 2-3 年、3-4 单项
康科技股份 7,848.27 100.00 1,293.00 1,293.00 - - 1,650.13
景观科技馆工 企业 年 计提
有限公司
程
成都市羊安
泉水湖湿地公 国有 1 年以内、 账龄
新城开发建 22,300.00 100.00 1,274.70 113.31 14,075.12 139.34 -
园B区 企业 1-2 年 组合
设有限公司
中国(银川)花
银川市绿化 行政 账龄
博会四季馆热 6,374.89 100.00 1,203.22 1-2 年 120.32 - - 3,601.12
养护管理站 单位 组合
带植物景观展
陈项目
南京新浩宁
紫金华府 C 区 民营 账龄
房地产开发 939.99 100.00 939.12 3-4 年 281.74 - - 210.00
围墙外 企业 组合
有限公司
多巴新城湟水 西宁多巴新
国有
河扎麻隆湿地 城建设开发 27,232.34 43.31 10,545.17 104.40 2,300.00
企业
公园景观工程 有限责任公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期末完 坏账
客户 应收账 坏账准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工进度 账龄 计提 累计回款
类型 款余额 备 余额 减值准备
(%) 方法
司
福建省乐峰
乐 峰 赤 壁 风 景 赤壁生态风 民营 单项
区景观工程 景区有限公 企业 计提
司
注:合同资产中包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项目。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款情况等,说明是否需要对相关项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
分,是否存在通过减值计提政策调节业绩的情况
结合上表具体情况,除西玉河项目因设计方案变更以及土地拆迁事项影响导
致项目长期停滞外,其他项目均能正常施工,未出现长期停滞情形。
从主要项目的客户类型看,公司客户以行政单位和房地产企业为主,公司对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或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的客户单项计提减值,与该类客户相关
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公司通过评价整体偿债能力与未来可回收金额计提减值。
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减值的客户如下: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单项计 单项计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客户名称 坏账准备 提比例 提比例 主要原因
余额 余额 减值准备
(%) (%)
南京新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757.16 10,126.82 79.38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兰州科天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3.00 943.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海艺国际置地(太仓)有限公司 758.41 546.19 72.02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兰州科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94.63 694.6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455.77 455.7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2.16 302.1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南通力顺置业有限公司 248.04 193.89 78.17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常州睿源置业有限公司 97.95 67.32 68.73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兰州科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48.14 48.14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扬州嘉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6.33 41.02 88.55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违约,预计无法全额收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666.44 4,224.07 33.35
回
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 25,589.55 10,114.68 39.53 债务重组
兰州科天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3.00 943.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项计 单项计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客户名称 坏账准备 提比例 提比例 主要原因
余额 余额 减值准备
(%) (%)
海艺国际置地(太仓)有限公司 758.41 546.19 72.02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兰州科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94.63 694.6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惠州市海宸置业有限公司 678.00 678.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455.77 455.7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2.16 302.1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江苏德润鸿翔置业有限公司 288.73 229.20 79.38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南通力顺置业有限公司 248.04 193.89 78.17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常州睿源置业有限公司 97.95 67.32 68.73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兰州科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48.14 48.14 100 预计无法收回
扬州嘉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6.33 41.02 88.55 逾期信用风险增加
违约,预计无法全额收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666.44 4,224.07 33.35
回
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 25,274.57 7,582.37 30.00 业主财务状况不佳
惠州市海宸置业有限公司 678.00 678.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扬州嘉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6.33 46.3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2.16 302.1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项计 单项计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年度 客户名称 坏账准备 提比例 提比例 主要原因
余额 余额 减值准备
(%) (%)
兰州科天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3.00 943.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455.77 455.7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48.14 48.14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94.63 694.6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违约,预计无法全额收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795.20 2,701.47 30.72
回
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 7,166.60 2,149.98 30.00 业主财务状况不佳
惠州市海宸置业有限公司 678.00 678.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扬州嘉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6.33 46.3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2.16 302.1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93.00 1,293.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455.77 455.7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48.14 48.14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州科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94.63 694.6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如前所述,公司结合行业趋势与客户自身财务状况,在评估客户履约能力与信用风险之后,按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合理估计未来
可回收金额,充分计提各项减值,不存在通过减值计提政策调节业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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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与合同资产减值政策和实际计提比例,并结合客户应收账款期末账龄,分析发行
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经营状况
及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评估乾景园林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的评估是
否合理;
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履行情况、客户履约情况、客户付款能力等;
或其他异常情况,复核乾景园林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可回收金额的假设及判定依据,
询问项目管理人员,评估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回款情况等,验证乾景园林公司管理层合同资产减值判断的合理性;
情况,复核乾景园林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可回收金额的假设及判定依据,询问项目
管理人员,评估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否高估或者低估合同资产;
提及披露。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司的原因具备合理性,与预期信用损失基本相符,具有谨慎性;
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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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相关减值计提充分,不存在通过减值计提政策调节业绩的情况。
问题 6.2 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滑,最近两年一期净利润
均为负值,公司拟切入光伏领域。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园林工
程,部分项目存在结算核减,导致冲减营业收入的情况。3)报告期内,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自2020年开始出现大幅下滑。4)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
动幅度较大。
请发行人说明:(1)列示园林工程的主要客户、涉及的主要项目、报告期
各期收入确认和成本发生金额,说明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确认依据是否充
分、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情况;(2)存在结算核减的项目情况、核减金额,对报
告期营业收入等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相关核减的依据是否充分,其他项目是
否存在预期核减情况,以及对应会计处理和具体依据;(3)量化分析公司毛利
率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继续下滑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4)报
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说明主要供应商变动频繁的
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园林、光伏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募投项
目建设周期及效益预测情况等,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并充
分进行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营业收入履行
的核查程序、取得的核查证据、核查结论。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列示园林工程的主要客户、涉及的主要项目、报告期各期收入确认
和成本发生金额,说明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
收入跨期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园林工程主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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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客户类 期末完工 当期收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当期成本 累计收入 累计成本 备注
型 进度(%) 入
海淀区南沙河下游生态
北京市海淀区水 行政单
修复工程施工第 3 标段 6,436.91 81.65 659.27 445.10 4,608.89 3,122.60
务局 位
(西玉河村工程)
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 北京市大兴区黄 行政单
(施工)二标段 村镇人民政府 位
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
东方市市政园林 行政单
环卫事务中心 位
一季度 (EPC)
北京市新海园林 民营企
标项目一标段两山公园 336.42 100.00 158.69 149.35 317.38 310.74
工程有限公司 业
养护工程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
荥经县住房和城 行政单
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 25,202.05 89.47 157.70 136.47 18,196.01 15,084.56
乡建设局 位
理工程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
荥经县住房和城 行政单
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 25,202.05 88.69 7,256.92 6,045.86 18,038.30 14,948.09
乡建设局 位
理工程
海淀区园外园生态环境
提升四期工程(东西红 北京市海淀区园 行政单
门、中坞新村片区) (施 林绿化局 位
工)
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
东方市市政园林 行政单
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6,587.00 32.29 1,771.84 1,366.31 1,951.20 1,506.40
环卫事务中心 位
(EPC)
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 北京市大兴区黄 行政单
(施工)二标段 村镇人民政府 位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客户类 期末完工 当期收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当期成本 累计收入 累计成本 备注
型 进度(%) 入
西宁多巴新城建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 国有企
设开发有限责任 27,232.34 55.26 2,121.27 1,885.92 12,666.44 10,152.31
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业
公司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
荥经县住房和城 行政单
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 25,202.05 53.01 7,088.17 5,770.54 10,781.38 8,902.23
乡建设局 位
理工程
数字扬中-香悦里小区 扬中香江置业有 民营企
景观绿化工程 限公司 业
福建省乐峰赤壁
云湖溪谷-船屋及周边 民营企
生态风景区有限 848.00 94.18 775.37 646.14 775.37 646.14
景观工程 业
公司
云湖溪谷-商业街建设 民营企
生态风景区有限 1,855.00 51.05 919.42 731.80 1,532.27 1,344.65
工程 业
公司
福建省乐峰赤壁
云湖溪谷--森林温泉公 民营企
生态风景区有限 602.19 100.00 1,013.24 765.17 1,013.24 765.17
汤区客房改造工程 业
公司
福建省乐峰赤壁
云湖溪谷-森林温泉公 民营企
生态风景区有限 1,229.20 100.00 1,463.68 1,123.53 1,463.68 1,123.53
汤区泡池景观工程 业
公司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成都市羊安新城
国有企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 开发建设有限公 22,300.00 74.41 902.19 615.31 14,977.31 12,200.84
业
程、园区主干 司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 西宁多巴新城建 国有企
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设开发有限责任 业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客户类 期末完工 当期收
年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当期成本 累计收入 累计成本 备注
型 进度(%) 入
公司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
荥经县住房和城 行政单
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 22,168.71 25,202.05 3,597.23 3,035.71 3,693.21 3,131.69
乡建设局 位
理工程
景县旅游线路西城墙路 景县城市管理综 行政单
绿化提升工程 合行政执法局 位
景县旅游线路街道绿化
提升工程(景安大街、 景县城市管理综 行政单
景新大街、亚夫路、董 合行政执法局 位
仲舒路)
西郊机场周边区域绿化 北京市海淀区园 行政单
工程 林绿化局 位
福建省乐峰赤壁
云湖溪谷-萌宠乐园景 民营企
生态风景区有限 333.39 100 611.81 253.43 611.81 253.43
观工程 业
公司
福建省乐峰赤壁
云湖溪谷-商业街建设 民营企
生态风景区有限 1,855.00 34.03 612.84 612.84 612.84 612.84
工程 业
公司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成都市羊安新城
国有企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 开发建设有限公 22,300.00 70.30 3,146.16 3,517.84 14,075.12 11,585.53
业
程、园区主干 司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1)一般客户的处理方法
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园林工程施工,按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由于本公司履约
过程中所提供的施工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
确定施工服务的履约进度,即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
例确定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
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
为止。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金额为按投入法(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
比例)确定的履约进度及预计总收入计算收入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准确。
(2)特殊客户的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关于收入确认有如下规定:“当企业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2、该合同明确了
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5、企业因向客
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公司对于上述条件都逐一进行了谨慎性判断,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与执行内控
流程识别,乐峰赤壁建造合同1、2、3、4条件公司都能够直接满足,对第5条件“对
价很可能收回”也作了审慎判断。
公司与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峰赤壁”)签订施
工服务合同,报告期内主要承揽云湖溪谷项目。因乐峰赤壁经营持续亏损、流动
性紧张、财务状况不佳,乐峰赤壁的信用风险显著区别于一般客户,但基于公司
对旅游行业战略布局、景区自身的资源禀赋、以及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有利因
素,公司综合评估该客户到期时支付对价的能力和意图后,该客户提供施工服务
对价很可能收回。公司针对该类性质客户按预计很可能收回金额确认收入。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度结算,尚未完成竣工结算,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成本能够收回确认收入,
不确认合同毛利;2021 年公司与乐峰赤壁的合同金额未发生变更,双方确认的
竣工结算不存在价格折让,公司对以前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未确认的合同毛利,
本年按照合同竣工结算额(不含税)与已确认合同收入差额,进行了收入确认。
对 2021 年当年新完工项目按照结算额(不含税)确认了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确认依据充分。
公司制定经营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项目管理流程涉及的主要部门有项目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与成本集采部。
各部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分包成本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预计总成本
管理办法与结算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部按内部流程对项目成本各项支出,如材料费、直接人工、分包成
本、机械使用费与其他直接费用等及时核算,保证项目实际成本的完整与准确,
保证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准确性,不存在确认建造收入跨期的情形。
另外,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公司按照结算周期向业主方申请结算已完工工
程量,业主方或监理方核定后,根据业主确认的结算金额扣除合同约定比例的质
保金后,由上述合同资产-已完工未结算转入应收账款核算,项目质保金仍在合
同资产-质保金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进行核算,直至质保期满再转入应收账款核
算。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市政单位、国有企业,客户结算需要一定时间履行内部
审批流程,因此,对于报告期各期末已完工工程量,客户结算不早于公司确认收
入,故也不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的情形。
(二)存在结算核减的项目情况、核减金额,对报告期营业收入等经营业
绩的具体影响,相关核减的依据是否充分,其他项目是否存在预期核减情况,
以及对应会计处理和具体依据
具体影响,相关核减的依据是否充分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园林工程主要项目结算核减情况如下: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位:万元
结算前累
客户 结算额(不 核减外部
期间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计确认收 核减金额 主要核减原因
类型 含税) 依据
入
一季度
由于设计变更,新增单价核
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公共绿 北京世界园艺博 行政 减;结算时对已施工和拆除
化景观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三标段 览会事务协调局 单位 内容进行扣减,故结算金额
减少
由于施工过程中业主未认
价,结算时渣土消纳单价核
东升科技园二期周边绿地建设工 北京海融达投资 民营
土结构工程量核减,故结算
金额减少
景县旅游线路街道绿化提升工程 由于结算时苗木、路牙石、
景县城市管理综 行政
(景安大街、景新大街、亚夫路、 2,566.83 2,628.59 -61.76 结算单 铺装工程量核减,故结算金
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
董仲舒路) 额减少
景县旅游线路西城墙路绿化提升 景县城市管理综 行政 由于结算时工程量和主材
工程 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 价核减,故结算金额减少
由于施工过程中业主未认
价,结算时苗木、水车运水、
河北定兴县旅发大会观摩线路景 定兴县住房和城 行政
观绿化工程 乡建设局 单位
较低;苗木工程量审减,故
结算金额减少
由于甲方结算时,实际工程
甘肃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工 兰州瑞建投资发 国有 一审判决
程施工项目 展有限公司 企业 书
较低,故结算金额减少
徐州市市政园林 行政 该 BT 工程甲方提前回购,
局 单位 结算时扣减了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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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前累
客户 结算额(不 核减外部
期间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计确认收 核减金额 主要核减原因
类型 含税) 依据
入
费用
由于结算时苗木、挡墙、路
佳源都市 CD 地块园林景观绿化 南通力顺置业有 民营
施工工程 限公司 企业
故结算金额减少
注:选取标准为结算核减差异 50 万以上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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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减金额对报告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一季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058.05 19,785.07 17,679.89 25,849.62
营业成本 13,440.784 17,682.15 16,178.70 24,535.52
综合毛利率 21.21% 10.63% 8.49% 5.08%
毛利率增加/减少 10.58% 2.14% 3.41% -14.08%
利润总额 1,906.40 -17,549.57 -19,608.08 -9,167.50
净利润 1,703.94 -17,651.26 -21,890.19 -8,064.69
累计核减金额 -796.19 -3,925.70 -587.37
核减金额占收入比 -4.02% -22.20% -2.27%
核减金额占利润比
(税前)
核减金额占利润比
(税后)
注 1:2023 年一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注 2:2023 年一季度毛利率增减为上年同期比较数。
公司按行业惯例与商业信用,合同双方均能按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履约,判断
很可能有权收取的对价确定施工合同的预计总收入。一般工程项目在完工验收后
向甲方或业主申请竣工结算,工程施工项目在结算环节的价与量的核定上一般存
在核减的情形。公司在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时,考虑预期核减形成的结算损失风险,
按最近五年的平均历史结算损失率计提。
按新收入准则关于合同资产与可变对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结算核减的金额
调减当期收入。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故公司将完工未结算的项目按预计总
收入计入“合同资产-收入结转”科目;在推进项目结算过程中,业主方对公司
上报预结算金额,依据第三方中介机构结算造价结果进行了部分审减,该核减金
额应当属于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公司在评估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
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前提下,依照不含税的审减结算金额确认应收账款,
并计入“合同资产-价款结算”科目。除期后获取的结算单外,已确认的收入与
最终结算金额的差异,作为结算损失冲减当期收入。
(三)量化分析公司毛利率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继续下滑风险,公
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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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相较于2019年之前明显下降,主要原因
在于:
(1)宏观经济下滑,园林工程行业竞争激烈,导致公司营收占比较高的园
林工程业务的毛利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
(2)受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报告期内园林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缓慢,
使得实际发生成本高于预期;
(3)个别项目结算金额不及预期或未能正常施工,导致收入下滑,影响了
毛利率。
(1)报告期内,公司分行业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变动 变动 变动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市政绿化 10.69% 28.33 -17.64% -25.38 7.74% -11.54
园林工程 地产景观 4.08% -27.79 31.87% 55.05 -23.18% -33.26
小计 10.46% 5.61 4.85% 2.77 2.08% -15.15
园林景观设计 10.47% -45.66 56.13% 24.55 31.58% -8.94
苗木销售 61.11% 45.92 15.19% -3.36 18.55% -2.78
其他 26.20% -70.42 96.62% -1.91 98.53% 81.86
主营业务毛利率 10.63% 2.14 8.49% 3.41 5.08% -14.08
此外,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2023年1-3月毛利率为21.21%,相比
(2)报告期内,公司分行业的收入和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构成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市政绿
化
园林
地产景
工程 642.43 3.25% 7,497.49 42.41% 4,421.04 17.10%
观
小计 19,110.86 96.59% 16,502.76 93.35% 24,156.20 93.45%
园林景观设计 479.02 2.42% 840.67 4.75% 739.50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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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销售 5.22 0.03% 118.97 0.67% 453.71 1.76%
其他 189.96 0.96% 217.48 1.23% 500.21 1.94%
营业收入合计 19,785.07 100.00% 17,679.89 100.00% 25,849.62 100.00%
成本构成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苗木 2,801.40 15.84% 1,336.44 8.26% 7,628.98 31.09%
材料 3,639.40 20.58% 2,783.37 17.20% 2,728.44 11.12%
人工费
用
园林 机械费
工程 用
工程分
包费
其他 232.66 1.32% 414.10 2.56% 516.68 2.11%
小计 17,111.09 96.77% 15,442.99 95.45% 23,652.65 96.40%
工资 112.39 0.64% 123.82 0.77% 177.27 0.72%
园林 分包设
设计 计分
其他 - - 122.26 0.76% 103.16 0.42%
苗木
苗木 2.04 0.01% 100.91 0.62% 369.54 1.51%
销售
其他 其他 252.63 1.43% 266.03 1.64% 7.34 0.03%
营业成本合计 17,682.15 100.00% 16,178.70 100.00% 24,535.52 100.00%
(3)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对应项目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对应报
序
报告期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告期营业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号
收入比例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
中心
政府
小计 18,258.90 92.29% 14,689.26 3,569.6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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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
区有限公司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
小计 17,485.56 98.90% 13,118.56 4,367.00 24.97%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
区有限公司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
法局
小计 19,875.25 76.89% 16,881.29 2,993.97 15.06%
由上述分析可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由园林工程业务毛利率决定,并
且由于前五大客户集中度高,单个重要客户的毛利率变动对整体毛利率的影响程
度较大。
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08个百分点,同比减少14.08个百分点,其中
园林工程毛利率为2.08%,同比减少15.15个百分点。本年度毛利率减少的主要原
因系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导致施工毛利有所下滑,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兰州科天
项目、福建赤壁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本年贡献毛利较少,且部分养护项目成本呈上
升态势所致。市政园林业务毛利率为7.74%,主要原因是因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
受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业主场地交付及施工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导致2020年度
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滑。地产景观业务毛利率为-23.18%,主要原因是乐峰赤壁
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因业主财务状况不佳,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与谨慎性原则,
本期未确认项目毛利,以及兰州科天项目结算审减收入,导致本期毛利率降低。
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8.49%,同比增加3.41个百分点,其中园林工
程毛利率4.85%,同比增加2.77个百分点。本年度市政园林业务毛利率为-17.64%,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项目一审已判决,公司按照谨慎性
原则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冲减营业收入2,504.10万元;定兴景观项目甲方竣工结算
金额为10,140.70万元,审减营业收入1,413.14万元。地产景观业务毛利率为31.87%,
较上年增加55.05%,主要原因是福建赤壁景区系列项目因业主财务状况不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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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未确认项目毛利,本报告期内所有项目竣工结算已完
成,确认项目毛利3,709.60万元,同时确认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5,432.39
万元,本报告期毛利率较上年提高。
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0.06%,同比增加2.14个百分点。其中园林工
程毛利率为10.46%,同比增加5.61个百分点。本期前五大客户毛利率水平相对较
高,但是园林工程业务的毛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是:①乐峰赤壁本期
仅实施《云湖溪谷-2022零星增补项目》1个项目,属于增补性质,该项目毛利率
为负;②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项目进
入养护阶段,2022年发生养护成本较高,拉低了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2022年毛利率同比有所回升,相较于2019年之前仍
处于较低水平
为阻止毛利率进一步下滑,公司未来将继续以生态建设为主营,规划设计、
生态旅游、环保科技等多板块协同发展。同时通过收购江苏国晟世安等7家子公
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开拓业务领
域,加快转型升级速度。随着公司未来光伏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预计将转变为
光伏+园林的双主业模式,积极探索公司现有园林景观业务与光伏产业之间的协
同方式。
具体措施如下:
(1)继续以生态建设为主营,发展生态环境板块业务。生态环境为公司多
元化业务布局的核心,2023年,公司将继续以生态建设为主营,在推进实施东方
市福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海淀区园外园生态环境提升
四期工程(东西红门、中坞新村片区)(施工)、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施工)
二标段项目等重大生态景观建设项目的同时,继续加强市场拓展、创新营销模式,
推动重点跟踪项目的落地,并不断储备新的生态建设项目,促进主营业务的持续
发展。以EOD模式为依托推进园林+光伏双主业战略发展
(2)积极推进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技术上将通过联合高校
和科研院所等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形成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技术部门将从研
发、试验等多维度综合提高光伏产品转换效率和产品质量。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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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实施,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增加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组
件、硅片以及风光储能一体化电站开发运维业务。
(3)加强市场拓展、项目管理及多渠道融资,确保合同、产值、回款、融
资目标实现。公司将加强项目营销的整体策划和协调沟通,融资、设计等参与前
期策划,成本、项目管理等在项目推进中提前介入,审计全流程介入。全面推行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推行项目经理竞聘上岗制度,推行项目考核评分制度,强
化项目考核兑现,促进项目管理标准化;着力提高项目品质质量,提高项目效益
价值、强化安全文明管理及工期控制;优化分包洽谈及合同操作指引和资料管理
办法,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做好内部审计团队建设和内审规范编制工作,积极开
展项目、合同、财务、内控、责任、专项等审计,防控各环节风险。回款工作依
然是2023年工作重中之重,制定应收账款追缴奖励办法,并切实施行。
(四)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说明主要供应
商变动频繁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主要采购内容包括:(1)苗木花卉等
原材料;(2)园林工程施工分包;(3)劳务派遣。具体情况如下:
序 占采购总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主要采购内容
号 额比例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赤峰市润泽园林绿化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
年 程分包
洛阳爱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
公司
小计 64,425,466.23 35.47%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
年 3 安徽省永安建筑有限公司 8,683,506.00 5.05% 园林工程分包
深圳市圆点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苗木、园林工
程分包
小计 48,297,369.91 28.09%
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
定州市欣海苗木花卉专业合
作社
苗木、园林工
程分包
年
北京中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
赤峰市润泽园林绿化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
小计 47,851,243.15 21.3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变动频繁的原因在于园林工程属于项目制业务,
且供应商竞争较为激烈。公司综合考虑报价、距离、原材料或施工质量等因素,
在各项目上选择最为合适的供应商。由于公司各年度主要开展的园林工程项目的
位置分布不同,为控制成本考虑一般优先选择项目地周边的供应商,并且与大部
分供应商的合作仅限于特定项目,因此各个报告期主要合作的供应商名单也随之
发生较大变化。
具体而言,公司各期前五供应商在各期的业务往来金额与主要提供服务的项
目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主要 项目上发生的采购金额
供应商名称 项目完工时间
四川省雅安市
上海罗曼照明 2020 年:1,864.67
荥经县经河、
科技股份有限 1,864.67 1,098.35 - 2021 年:1,098.35 在施
荥河县城段河
公司 2022 年:0.00
道治理工程
赤峰市新区绿
化工程和改造
提升 PPP 建设
赤峰市润泽园 项目
林绿化工程有 1,538.47 420.42 695.18 2020 年:592.62
限责任公司 赤峰养护 2021 年:420.42 2022/12
海淀区园外园 2020 年:0.00
生态环境提升 2021 年: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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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工程(东 2022 年:460.62
西红门、中坞
新村片区)
北京世界园艺
博览会园区公 2020 年:7.79
共绿化景观一 2021 年:0.00 2020/05
期园林绿化工 2022 年:0.00
程三标段
西郊机场周边
区域绿化工程
景县旅游线路
街道绿化提升
工程(景安大
街、景新大街、
亚夫路、董仲
舒路)
东升科技园二 2020 年:10.95
期周边绿地建 2021 年:0.00 2020/10
设工程二标段 2022 年:0.00
密云区白河城
市森林公园建
设工程(一标
北京恒达园林 2022 年:0.00
苗木有限公司
景县旅游线路 2020 年:84.31
西城墙路绿化 2021 年:10.57 2021/04
提升工程 2022 年:0.00
多巴新城湟水 2020 年:300.00
河扎麻隆湿地 2021 年:0.00 2021/10
公园景观工程 2022 年:0.00
延吉至长春高
速公路大蒲柴
河至烟筒山段 2020 年:0.00
工程(抚松县) 2021 年:260.99 2022/07
使用林地珍贵 2022 年:22.90
树种移植服务
项目
定兴县滨河公 2020 年:0.00
园景观节点建 2021 年:211.76 2021/06
设项目 2022 年:0.00
海淀区园外园
生态环境提升
四期工程(东
西红门、中坞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新村片区)
石渠公园新增 2020 年:0.00
地块绿化建设 2021 年:0.00 2022/12
工程 2022 年:50.01
北方干旱半干
旱地区园林绿
化养护技术研
究
基于湿地处理
的河道生态修
复技术研究及
工程示范
西宁地区城市
道路绿化生境
营造模式与实
践研究
乡土植物在西
宁城市园林绿
化中的应用研
究
园林植物季相 2020 年:0.00
设计研究及示 2021 年:0.00 2022/07
范 2022 年:51.41
北京皇家园林
植物配置与空
间营造技术研
究
自然康养型城
市森林公园设
计营造技术研
究
园养护招标项
目一标段两山
公园养护工程
大兴新城城市 2020 年:0.00
休闲公园(施 2021 年:0.00 2022/12
工)二标段 2022 年:265.04
公司总部改造
工程
海淀区园外园 2020 年:0.00
北京四季青公
园管理中心
四期工程(东 2022 年:1024.06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西红门、中坞
新村片区)
石渠公园新增 2020 年:0.00
地块绿化建设 2021 年:0.00 2022/12
工程 2022 年:145.75
洛阳爱众人力 2020 年:540.01
资源服务有限 635.46 574.50 540.01 项目工人工资 2021 年:574.50 日常结算
公司 2022 年:635.46
数字扬中-香 2020 年:0.00
江苏颖程建设
- 1305.00 0.00 悦里小区景观 2021 年:1305.00 2021/12
有限公司
绿化工程 2022 年:0.00
多巴新城湟水 2020 年:0.00
安徽省永安建
- 868.35 0.00 河扎麻隆湿地 2021 年:868.35 2021/06
筑有限公司
公园景观工程 2022 年:0.00
云 湖 溪 谷 2020 年:0.00
-2022 年 零 星 2021 年:0.00 2022/07
增补项目 2022 年:101.37
云湖溪谷-篝 2020 年:0.00
火广场、帐篷 2021 年:105.00 2021/11
区景观工程 2022 年:0.00
深圳市圆点建 云湖溪谷-漂 2020 年:0.00
设工程有限公 101.37 853.52 - 流下站景观改 2021 年:202.06 2021/07
司 造工程 2022 年:0.00
云湖溪谷-五 2020 年:0.00
指峰登山道建 2021 年:139.18 2021/07
设工程 2022 年:0.00
云湖溪谷-森 2020 年:
林温泉公汤区 2021 年:407.28 2021/11
泡池景观工程 2022 年:
云湖溪谷-夜 2020 年:187.51
景灯光秀土建 2021 年:0.00
工程 2022 年:0.00
云湖溪谷-萌 2020 年:206.19
宠乐园景观工 2021 年:0.00
程 2022 年:0.00
福建省凌秀建 云湖溪谷-越 2020 年:213.01
设工程有限公 - - 1225.16 野赛车服务用 2021 年:0.00
司 房 2022 年:0.00
云湖溪谷-给 2020 年:105.18
排水管道安装 2021 年:0.00
工程 2022 年:0.00
云湖溪谷-低 2020 年:513.28
压主干电缆安 2021 年:0.00
装工程 2022 年:0.00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多巴新城湟水 2020 年:569.92
河扎麻隆湿地 2021 年:0.00
公园景观工程 2022 年:0.00
密云区白河城
市森林公园建
设工程(一标
段)
景县旅游线路 2020 年:238.77
西城墙路绿化 2021 年:1.02
提升工程 2022 年:0.00
景县旅游线路
街道绿化提升
工程(景安大
定州市欣海苗 2021 年:1.80
街、景新大街、
木花卉专业合 98.22 15.55 1,098.30 2022 年:1.68
亚夫路、董仲
作社
舒路)
东升科技园二 2020 年:51.53
期周边绿地建 2021 年:0.00
设工程二标段 2022 年:0.00
河北定兴县旅
发大会观摩线
路景观绿化工
程
海淀区园外园
生态环境提升 2020 年:0.00
四期工程(东 2021 年:0.00
西红门、中坞 2022 年:96.54
新村片区)
北京中蓝建筑 2020 年:779.78
西郊机场周边
装饰工程有限 - - 779.78 2021 年:0.00 2020 年 12 月
区域绿化工程
公司 2022 年:0.00
综上所述,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变化情况,与其所对应项目的施工
或维护期间存在相关性。
(五)结合园林、光伏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建设周
期及效益预测情况等,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并充分进行风
险提示
和19,595.1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08%,8.69%,10.43%。由于公司采取精简优
化园林工程项目的经营方针,报告期内收入规模有所下降,但是毛利率水平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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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升。
项目总金额合计17,151.42万元;新签订园林景观设计合同8个,总金额合计486.97
万元。
在2023年度,公司一方面继续推进实施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期)、
海淀区园外园生态环境提升四期工程(东西红门、中坞新村片区)、大兴新城城
市休闲公园(施工)二标段、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
程等重大生态景观建设项目,另一方面积极加强市场拓展、创新营销模式,推动
重点跟踪项目的落地,并不断储备新的生态建设项目,促进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乾
景设计、国晟能源合计7家公司组成联合体,并与萧县东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
订了《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该项目主要
由地灾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康养文旅产业配套项目和双碳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三个子项目构成,将凤山片区14处废弃露天采石宕口进行地灾治理和生态修
复,并植入光伏理念,打造零碳景区凤山城市公园;同时在治理出的土地上,建
设文旅康养项目和异质结光伏产业园项目,将生态治理与产业导入全面融合。该
项目总投资约286,228.62万元,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及康养文旅
产业配套项目施工任务,其中生态修复及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57,603.27万元,康
养文旅产业配套项目工程金额约14,539.91万元。公司子公司乾景设计承担本项目
的生态修复提升及康养文旅产业配套项目设计任务,设计费金额为经计量确认的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勘察设计费费率1.73%。除萧县项目外,公司正在积极跟踪和
推进江苏、安徽等地的其他EOD项目。
伏电池片和组件业务。2022年度上述7家子公司合计实现3,437.91万元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为-1,781.77万元。由于上述7家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该部分收入未体现在2022年度利润表当中。
由于公司向光伏业务转型的时间较短,仍需要一定时间形成足够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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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支持,促进其早日形成及扩大光伏组件产品的产能,以及未来规划进一步增加
硅片以及风光储能一体化电站开发运维业务;另一方面积极推进2022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争取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进行计算,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47年(含建设期),项目达产期可实现年均
营业收入132,733.23万元,年均净利润15,099.33万元,年均毛利率为21.04%,年
均净利率为11.38%,税后内部收益率25.25%;
期运营进行计算,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06年(含建设期),项目达产期可实
现年均营业收入373,451.68万元,年均净利润21,166.92万元,年均毛利率为15.27%,
年均净利率为5.66%,税后内部收益率26.39%。
综上,在发行人光伏+园林的双主业模式平稳发展,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效
益情况符合预期的前提下,公司业绩出现持续下滑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较于报告期前出现明显下滑。公司拟通
过收购江苏国晟世安等7家子公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
项目,开拓光伏业务领域,转变为园林+光伏的双主业模式。但是公司向光伏领
域的转型时间较短,光伏业务是否能实现盈利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园林行业
景气度未出现明显回升,以及7家子公司主要产线和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及预
期,公司未来业绩仍有持续下滑的风险。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收入大表,对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项目毛利率、履约进度等指标及变动情
况进行分析性复核;
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公司管理层对预计总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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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否合理及充分;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与主要项目成本相关的会计凭证,
进行截止性测试以验证是否存在跨期情形;
重大核减项目向项目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核减原因;
本分析表,了解影响毛利率波动的项目情况并分析其合理性;
容;
了解双方合作模式、是否存在长期协议以及长期协议主要内容;
并检查相关资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期情况;
结算核减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况符合预期的前提下,公司业绩出现持续下滑的风险较小。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关
注园林行业景气度未出现明显回升、收购7家子公司主要产线和募投项目的建设
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并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予以披露。
问题 6.3 关于管理费用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较大,报告期末管理费用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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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1.79%,主要系职工薪酬、物业水电租金、咨询服务费等。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报告期各期人员变动、员工人均薪酬等情况,说
明职工薪酬发生额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2)
咨询服务费的主要内容、支付对象,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等情况;(3)结合租赁房产、用电、用水量情况等,说明物业水电租金发
生额的合理性,相关支出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
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报告期各期人员变动、员工人均薪酬等情况,说明职工薪酬发
生额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项 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管理人员数量 82 96 77 285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15,898,138.84 21,073,098.30 19,175,196.41 11,624,328.03
人均薪酬 193,879.74 219,511.44 249,028.52 40,787.12
术人员转到总部。
管理人员减少所致。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了国晟能源七家子公司增加189人。
公司管理人员平均工资与北京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对比如下:
项 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乾景园林 193,879.74 219,511.44 249,028.52 44,198.97
北京市股份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差异 -17,793.26 -18,929.56 -19,565.54 -
差异率 -8.41% -7.94% -7.28% -
注:根据北京统计年鉴 3-14 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年未人数及工资情况
因北京统计年鉴尚未公布2022年数据,故2022年北京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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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平均工资用2021年人均工资238,441.00元乘以2021年较2020年增长率12.65%计
算。
具有可比性。
员平均工资,人均薪酬具有合理性。
从管理人员人数与人均薪酬来看,公司2020年至2023年1-3月职工薪酬是合
理的。
单位:元
年较上 年较上
项 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年增长 年增长
(%) (%)
岭南股份
管理人员数量 462 339 255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168,397,972.55 134,771,201.54 121,120,514.03
人均薪酬 364,497.78 397,555.17 474,982.41 8.32 16.30
农尚环境
管理人员数量 43 45 42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15,324,020.89 12,705,796.87 12,363,131.35
人均薪酬 356,372.58 282,351.04 294,360.27 -26.22 4.08
普邦股份
管理人员数量 520 512 450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58,642,572.17 55,205,112.53 57,627,945.64
人均薪酬 112,774.18 107,822.49 128,062.10 -4.39 18.77
杭州园林
管理人员数量 34 37 39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18,348,526.72 20,335,737.83 20,700,554.31
人均薪酬 539,662.55 549,614.54 530,783.44 1.84 -3.43
文科园林
管理人员数量 345 385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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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49,041,770.76 59,324,939.35 53,272,407.14
人均薪酬 142,150.06 154,090.75 169,118.75 8.40 9.75
金埔园林
管理人员数量 118 71 94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52,598,928.17 59,318,006.88 66,759,829.69
人均薪酬 445,753.63 835,464.89 710,210.95 87.43 -14.99
平均值
管理人员数量 1,522 1,389 1,195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362,353,791.26 341,660,795.00 331,844,382.16
人均薪酬 238,077.39 245,976.09 277,694.04 3.32 12.89
本公司
管理人员数量 82 96 77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15,898,138.84 21,073,098.30 19,175,196.41
人均薪酬 193,879.74 219,511.44 249,028.52 11.68 11.85
公司管理人员人均薪酬略低于表中计算的同行业管理人员人均薪酬水平,差
异由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数统计口径存在偏差等因素产生。园林行业上市
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管理人员薪酬,范围包括财务人员、行政人员、管理人员和
已完工项目上继续产生的费用归集于总部的工程技术人员。公司统计同行业上市
公司管理人员数量,数据取自各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财务人员、行政人员及管
理人员数量之和,但无法统计已完工项目涉及的分摊在管理费用的技术人员数量,
导致统计的管理人员数量偏低,人均薪酬与真实情况相比偏高。如杭州园林和金
埔园林,以此方式计算得出的2022年度的管理人员人均薪酬超过50万元,明显高
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
(二)咨询服务费的主要内容、支付对象,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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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支付对象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合计 提供服务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
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
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
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35,849.06 235,849.06 审计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88,679.24 188,679.24 审计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377,358.49 377,358.49 审计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2,641.51 122,641.51 审计费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509.43 141,509.43 审计费
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 216,981.13 377,358.48 594,339.61 税务服务
非公开发行保荐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1,698.11 471,698.11
费
重大资产重组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8,679.25 283,018.87 471,698.12
立财务顾问
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 1,037,735.82 1,037,735.82 法律顾问费
北京海润天睿(上海)律师事务所 188,679.24 188,679.24 377,358.48 法律顾问费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283,018.86 207,547.17 490,566.03 法律顾问费
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 94,339.62 141,509.43 56,603.77 292,452.82 法律顾问费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64,150.94 264,150.94 法律顾问费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47,169.81 47,169.81 法律顾问费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47,169.81 47,169.81 法律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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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20,000.00 20,000.00 法律顾问费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83,018.86 424,528.30 707,547.16 法律顾问费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 283,018.86 283,018.86 法律顾问费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94,339.62 94,339.62 法律顾问费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 250,000.00 47,169.81 56,603.77 503,773.58 资产评估费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5,471.70 75,471.70 资产评估费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
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39,622.64 188,679.25 528,301.89 资产评估费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8,679.24 188,679.24 资产评估费
涪陵区浩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 126,213.59 100,000.00 226,213.59 资产评估费
北京圣华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518,867.92 31,132.08 550,000.00 造价司法鉴定费
证券事务综合咨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5,849.06 353,773.59 589,622.65
询服务费
出具施工图预算
四川君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35,849.04 735,849.04
报告
中城建(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66,037.72 566,037.72 咨询服务费
北京凌智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50,000.00 250,000.00 咨询服务费
北京瑞和商务服务中心 360,000.00 360,000.00 咨询服务费
北京献凯咨询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咨询服务费
北京永恩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6,893.20 31,683.17 31,683.17 130,259.54 咨询服务费
恒峰中飞(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99,094.06 195,524.28 494,618.34 咨询服务费
国能京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113,207.54 113,207.54 咨询服务费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北京九英天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0.00 咨询服务费
华实企服(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5,922.33 35,922.33 咨询服务费
葫芦岛隆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85,049.50 385,049.50 咨询服务费
北京北科能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77,358.49 377,358.49 咨询服务费
北京登尼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4,500.00 24,500.00 咨询服务费
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05,660.38 105,660.38 咨询服务费
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403,203.42 403,203.42 咨询服务费
珠海市鹏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71,852.48 71,852.48 咨询服务费
四川君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7,169.81 47,169.81 咨询服务费
北京良乡蓝鑫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93,396.23 93,396.23 186,792.46 咨询服务费
北京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6,040.35 56,040.35 招投标服务费
北京诺信诺亚科技有限公司 40,300.00 40,300.00 专利咨询服务费
北京财讯正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88,679.25 188,679.25 企业宣传费
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88,679.24 188,679.24 企业宣传费
新建变电站及架
北京国网全能电力有限公司 188,679.24 188,679.24 空线路外电源费
用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15,010.00 -205,647.50 109,362.50 诉讼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64,728.21 64,728.21 保险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4,688.00 92,277.57 106,965.57 保险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29,779.25 29,779.25 诉讼保全费
公司法定信息披
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 94,339.62 94,339.62
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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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28,301.89 28,301.89
费
《证券日报》社
《证券日报》社 61,320.75 61,320.75
广告费用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452.83 42,452.83 84,905.66 管理平台服务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84,000.00 84,000.00 银行贷款担保费
安徽弘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77,273.57 77,273.57 安保费
报告编制费、评
安徽祥亮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5,000.00 75,000.00
审费、会务费
海南唐诚科技有限公司 145,742.58 262,376.25 331,200.00 739,318.83 人力资源服务费
百邦人力公司智联网站 11,132.08 11,132.08 人力资源服务费
同道精英(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4,905.66 17,735.85 82,641.51 人力资源服务费
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 18,490.57 16,000.00 34,490.57 人力资源服务费
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 16,849.06 15,716.98 17,735.85 50,301.89 人力资源服务费
上市公司协会会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20,000.00 20,000.00 40,000.00
费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45,000.00 会员会费
北京支持雄安产业发展促进会 30,000.00 30,000.00 60,000.00 会费
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北京军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43,266.34 43,266.34 房屋中介费
其他 280,153.15 158,273.69 138,640.39 136,905.30 713,972.53
合 计 6,764,627.24 6,125,187.45 7,320,397.05 859,508.75 21,069,720.49
公司发生的咨询费主要为审计费、税务服务费、保荐费、法律顾问费、资产评估费、咨询服务费、诉讼费、保险费、人力资源服
务费、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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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租赁房产、用电、用水量情况等,说明物业水电租金发生额的合理性,相关支出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序 租赁价 2020 年水费 2020 年电费
租赁位置 租赁面积 租金 物业费 合计
号 格元/平 水量 单价 金额 电量 单价 金额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
馨园路一号
江苏省句容市天王
镇竹园村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
沟村委会(无房租)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
号楼 502 室
北京市密云区新里
格庄小区
设计江西分公司
(无房租)
合计 1,766,736.20 89,093.87 301.84 9.50 2,867.43 304,478.70 0.91 276,420.52 2,135,218.02
租赁 2021 年水费 2021 年电费
序
租赁位置 租赁面积 价格 租金 物业费 合计
号 水量 单价 金额 电量 单价 金额
元/平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
园路一号
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
限公司(自有房产)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江苏省句容市天王镇
竹园村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沟
村委会(无房租)
四川省邛崃市羊安镇
合计
注:江苏乾景林苑苗木有限公司的江苏省句容市天王镇竹园村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租赁费计入使用权资产摊销。
租赁 2022 年水费 2022 年电费
序
租赁位置 租赁面积 价格 租金 物业费 合计
号 水量 单价 金额 电量 单价 金额
元/平
北京市海淀区门
头馨园一号
北京河山鸿运物
房产)
江苏省句容市天
王镇竹园村
四川省邛崃市羊
合计 2,010,337.39 23,853.90 565.36 2.65 1,498.20 374,705.98 2.51 340,566.13 2,376,255.62
注: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 1 路和江苏省句容市天王镇竹园村租赁费计入使用权资产摊销。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租赁 2023 年 1-3 月水费 2020 年电费
序
租赁位置 租赁面积 价格 租金 物业费 合计
号 水量 单价 金额 电量 单价 金额
元/平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
园一号
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
限公司(自有房产)
江苏省句容市天王镇
竹园村
四川省邛崃市羊安镇
泉水西街 48-50 号
合计
注: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 1 路和江苏省句容市天王镇竹园村租赁费计入使用权资产摊销。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1)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一号的办公用房,位于北京市西
四环和西五环之间,租赁面积17,158.00平米,2020至2021年单价每年92.67元/㎡,
由于没有找到同等地段性质相似且正在挂牌招租的物业,参考北京市密云区、平
谷区、顺义区、延庆区等五环以外远郊地段相似物业的租赁价格,一般在30~166
元/㎡。因此公司租赁价格合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2)公司租赁江苏省句容市天王镇竹园村一处农村集体用地,租赁面积300
亩,年租金145,475.00元,单价为0.73元/㎡。根据句容市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
披露的成交公告,当地农村集体用地的最新租赁价格为0.75~0.90元/平。因此公
司租赁价格合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3)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从 2021 年 5 月开始使用为北京市工业高
压供用电,基础电价25,600.00元/月,扣除基础电价用电均价情况如下:
基础电费(含 扣基础电费
年度 电量 金额 单价
税) 后金额
扣除基础电费后,公司用电未见异常。
(4)其他用水用电未见异常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人员变动及员工人均薪酬情况;
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
支付对手方、支付金额、合同金额等;
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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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存在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水电费的主要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较低,因无法获取同行业管理人员人均薪酬的准确数据,列示的同行业数据可能
与事实情况存在一定偏差。
资产评估费、咨询服务费、诉讼费、保险费、人力资源服务费、会费等,不存在
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等情况
问题 6.4 关于子公司
根据申报材料,1)2020年,公司收购鸿运物流 51%的股权,收购价格为
但后续土地建设指标未达到开发条件,公司拟采用收储回拍的方式完成土地指
标的变更,导致 2021 年确认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679.16万元、2022 年度1-9
月鸿运物流净利润为-9,378.87万元。2)乐峰赤壁为公司前五大客户之一,2020
年公司受让乐峰赤壁相关债权并实施债转股和增资等,持有乐峰赤壁股份比例
为39.44%,2022年公司保留乐峰赤壁5%的股份并出售其余股份,期间多次豁免
其大额债务。
请发行人说明:(1)收购鸿运物流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交易对方是
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资金
是否存在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2)公司收购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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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物流时是否已考虑到土地建设指标的问题,交易合同是否对土地建设指标问
题进行约定,交易对方是否需对该问题承担赔偿责任;(3)报告期内,公司与
乐峰赤壁签订的交易合同、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存在收入核减情况,相关应收
款项及减值计提情况,相关项目毛利率是否与其他项目存在显著差异,结合以
上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与乐峰赤壁相关的股权交易和债务重组等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4)公司收购及出售乐峰赤壁股权的具体过程、
交易作价及公允性,截至目前公司股权转让款及乐峰赤壁对公司债务的回款情
况,是否存在回款风险,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5)公司在上述交易过程中
履行的决策程序,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合规。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
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收购鸿运物流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资金是否存在实际
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1)交易标的历次评估情况
①增资过程评估情况
鸿运物流原控股股东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
在向鸿运物流增资过程中,对增资资产进行过评估,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
以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
第000706号)。
评估范围: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
使用权
评估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6,762.32万元,在现状利用条件前提下的评
估价值为31,771.30万元,评估增值25,008.98万元,增值率为369.83 %。评估结果
详见成本法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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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固定资产 1 1,592.34 4,090.24 2,497.90 156.87
无形资产 2 5,169.98 27,681.06 22,511.08 435.42
资产总计 3 6,762.32 31,771.30 25,008.98 369.83
评估增值主要原因:
房屋建构筑物:近几年建筑工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价格上涨较快;
同时房屋建构筑物经济耐用年限大于企业的折旧年限,造成房屋建构筑物增值。
土地使用权:被评估土地使用权为2012年、2013年取得,当时地价水平较低,
土地取得成本低,导致土地评估增值;近年来委估地土地所在的区域经济社会发
展较快,土地资源逐渐稀缺,导致土地使用权价格不断攀升,故引起评估增值。
(2)本次收购股权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鸿运物流基于
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0)第A256号)。
评估范围: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申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29,732.39万元,总负
债评估价值135.6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9,596.74万元,评估减值2,240.06
万元,减值率7.04%。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784.87 1,784.87
非流动资产 30,187.58 27,947.52 -2,240.06 -7.42
固定资产 3,702.88 3,070.60 -632.28 -17.08
无形资产 26,303.67 24,777.69 -1,525.98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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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 81.80 - -81.80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22 99.22
资产总计 31,972.44 29,732.39 -2,240.05 -7.01
流动负债 135.65 135.65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135.65 135.65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1,836.80 29,596.74 -2,240.06 -7.04
韩建河山在向鸿运物流增资过程中,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瑞世联”)对韩建河山申报的增资资产在2020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增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1,771.30万元,增值率为369.83 %。中瑞世联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上述评估,
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股权收购过程中,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乾景云
海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0)第A256号),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29,596.74万元,鸿运物流51%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5,094.34万元。经交易双
方协商,公司本次收购鸿运物流51%股权的交易价格定为11,220.00万元。
益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韩建河山(603616)为上市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其基
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65035854K
类 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市情况 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3616
法定代表人 田玉波
注册资本 38,136.8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7 日
营业期限 永久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大自然新城雅苑商业楼 C 座 3
住 所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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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压力钢岔管、压力钢管、钢结构产品;
生产排水管、商品混凝土;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货物运输(罐式);
技术咨询(中介除外);防腐技术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派遣;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
经营范围 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咨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133,697,200 35.06
田玉波 3,000,000 0.7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 2,447,100 0.64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71,521 0.46
前十大股东情况
朱建初 1,740,000 0.46
李德奎 1,600,000 0.42
黄江畔 1,523,900 0.40
魏合双 1,145,100 0.30
王京京 1,090,000 0.29
田玉涛 1,004,000 0.26
韩建河山与乾景园林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
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公司查询了乾景园林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在鸿运物流实际交割日2020
年12月20日前后三个月主要银行卡的银行流水,未发现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二)公司收购鸿运物流时是否已考虑到土地建设指标的问题,交易合同
是否对土地建设指标问题进行约定,交易对方是否需对该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收购鸿运物流时已就鸿运物流所拥有的土地相关情况在合同中进行约
定,且股权转让协议已说明韩建河山以“两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向鸿运物流出
资,“在进行交接时,标的公司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资产权证应齐全,若因
权证或权属存在瑕疵给受让方或标的公司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
证费等,下同)和违约责任”。同时,“因项目土地的现状不适合导入产业的用
地要求,为使项目土地适宜导入产业的用地需求,将涉及土地规划调整、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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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地上建筑规模增加等相关事项,转让方承诺届时全力配合,并协助标的公司完
成项目土地调整至适合导入产业要求,以达到导入产业之合作目标,相关的费用
(如有),由转让双方按照各自占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该等土地建设指
标不属于土地权属瑕疵,且转让方已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因
此双方就协议履行情况不存在争议纠纷。
同时,本次股权收购过程中,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
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0)第A256号),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价值29,596.74万元,鸿运物流51%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5,094.34万元。经
交易双方协商,公司本次收购鸿运物流51%股权的交易价格定为11,220.00万元。
交易双方在确定上述交易对价时,已经充分考虑了因土地建设指标不能满足数据
中心的需要而增加建设指标时的费用分摊。交易对方无需对该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三)报告期内,公司与乐峰赤壁签订的交易合同、收入确认金额、是否
存在收入核减情况,相关应收款项及减值计提情况,相关项目毛利率是否与其
他项目存在显著差异,结合以上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与乐峰赤壁
相关的股权交易和债务重组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收入核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乐峰赤壁签订的交易合同、收入确认金额及结算情况分年
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合同金额 收入 合并口径收入 结算金额
合计 20,136.27 19,349.16 15,715.97 22,026.31
注:2021 年起,公司对乐峰赤壁景区持股 39.4357%,合并口径抵消顺流交易的收入。乐峰
赤壁未发生收入核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乐峰赤壁应收款项及减值计提分年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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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坏账计提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净值
比例
自2017年10月至2022年底,关于乐峰赤壁风景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公司陆
续与乐峰赤壁签订29个工程施工合同和2个设计合同,所提供的提升改造施工和
设计服务形成上述应收款项。期间由于乐峰赤壁历史债务解决延迟、新冠疫情导
致运营收益较少,引进新投资人及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步伐放缓,,致使应收账
款回收较慢。如前述公司收入确认判断与会计处理所述,结合当时乐峰赤壁实际
情况,公司认为应收账款不能如期收回,回收期会加长,存在一定信用减值风险,
基于谨慎性判断,在2019年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15%信用减值损失;在2020
年至2021年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30%信用减值损失,在2022年按债务重组协
议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单位:万元
年度 合同金额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毛利率为20%至30%,平均毛利率为22.99%,乐峰赤壁项
目平均毛利率为22.97%,与其他项目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投入法,
按照合同履约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合同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
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公司2017年-2019年收入确认执行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第14
号《收入》和15号《建造合同》相关规定,对收入确认主要的问题是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公司的判断。相关收入确认判断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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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2018年相关合同经济利益很能流入判断与会计处理
①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的判断
葛岭镇是永泰县重点建设的旅游区,全镇发展以“旅游兴镇”为主要策略,
旅游发展建设投入大,积极开发旅游市场,是永泰县的旅游经济繁荣核心。
公司管理层通过对当时园林和旅游行业的发展现状分析,判断虽然当前乐峰
赤壁债务负担比较重,部分房产和土地已抵押,经营收益权已质押,但依靠其自
身自然资源禀赋,加之后期引进新的投资人,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且得到当地
政府的政策支持,公司判断承接施工的工程款很可能回收,为此2017年经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承揽乐峰赤壁景区提升改造相关项目,并在后续完成了相关
合同公司内部审批工作。
②会计处理
公司在2017年-2018年基于以上的判断认为所完成施工的业务满足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条件,同时也满足了其他三个条件,在当期按照完
工百分比法全额确认了收入。
(2)2019年相关合同经济利益很能流入判断与会计处理
①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的判断
还,股权被法院冻结且解冻需要较长司法程序等因素影响,原预期引进新的投资
人以及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步伐放缓,加之乐峰赤壁处于停业改造阶段,资金紧
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2020年1月下旬,新冠疫情爆发对餐饮旅
游业均形成一定冲击,公司判断上述事项可能对乐峰赤壁的未来经营产生短期不
利影响,延长了未来利益流入公司的时间,工程款回收期会加长,减少工程获取
的利润。由于赤壁景区具有稀缺的自然资源,公司预期在景区改造升级并引入新
投资人以及疫情逐渐缓解后,未来的经营将会得到改善,公司判断工程款很可能
收回,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继续为其提供施工服务,并在后续完成了相
关合同公司内部审批工作。
②会计处理
考虑到上述事项的短期不利影响,基于谨慎性判断,2019年公司未对当年施
工已完工程进行全额确认收入,而是调整并确认预计毛利率在9%(原预计平均
毛利率在23%),因此2019年确认收入减少了890万元,同时对应收账款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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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认定,按照15%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入》相关规定,对收入确认主要的问题是或有对价很可能收回的判断:
(3)2020年对价很可能收回判断及其会计处理
①对价很可能收回的判断
根据闽发改重综[2020]93号文件,2020年乐峰赤壁提升改造项目被福建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列为福建省重点项目。
以承债式收购的方式,与原股东梁一峰、黄陈平签订了关于乐峰赤壁之《股权转
让合同》,梁一峰、黄陈平将其持有的乐峰赤壁94.73%股权转让给无锡正铭。
决乐峰赤壁的债务问题。
赤壁部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押及经营收益权质押问题,资产和负债情况向好,
有利于乐峰赤壁融资。
态旅游区项目投资与开发合同》,永泰县人民政府对景区提升改造书面承诺提供
相关政策支持。依据该合同,公司预计乐峰赤壁未来最高可以获得5700万元政府
补助。
在相关政策支持下,乐峰赤壁2020年10月个别项目试营业,开放三条山水观
光线路、曲水茶室、赤壁瀑布、萌宠乐园、山地越野车等项目。餐厅、酒店、温
泉、漂流等项目仍在提升改造中。2020年第四季度试营业期间累计接待游客6000
余人次,实现营业收入201万。
虽然新投资人向乐峰赤壁提供1.03亿借款,但大部分用于解决乐峰赤壁历史
债务,2020年末公司应收工程款与设计费7,166.60万元仍未收回。鉴于乐峰赤壁
资产和债务问题逐渐向好,有利于其融资,当地政府亦积极扶持,个别项目试营
业也取得一定的现金流,公司判断工程款很可能收回,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决定仍继续为其提供施工服务,并在后续完成了相关合同公司内部审批工作。
②会计处理
通过以上判断,2020年公司认为乐峰赤壁资产和负债虽有所好转,但资金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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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紧张,工程款回收时间会加长,基于谨慎性判断,公司按照成本能够收回确认
收入,不确认合同毛利,同时对应收账款按照单项30%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上述
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2021年对价很可能收回判断及其会计处理
①对价很可能收回判断
根据闽发改重综[2021]336号文件,2021年乐峰赤壁提升改造项目继续被福
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为福建省重点项目。
将前期债权转为股权投资,同时将乐峰赤壁注册资本增加至2.2亿元,新增货币
出资2,244.85万元(以下称“第一次增资”),其股权结构有利于乐峰赤壁融资。
公司承揽的施工项目在2021年陆续完成竣工验收,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
当年确认结算总额1.93亿元。乐峰赤壁向公司支付了1,170.00万元工程款。
乐峰赤壁部分项目赤壁大漂流、溪边船屋、帐篷营地、儿童漂流、儿童水广
场等项目具备营业条件,于2021年6月营业,在持续疫情的冲击下,其当年实现
了414万的营业收入。
基于以上事实,公司判断工程款和设计费存在回收期加长,但很可能收回。
②会计处理
因主要施工项目均已结算,公司为确认对乐峰赤壁的债权,对以前年度出于
谨慎性判断未确认的合同毛利,本年按照合同竣工结算额(不含税)与已确认合
同收入差额,进行了收入确认。对2021年当年新完工项目按照结算额(不含税)
确认了收入和应收账款,由于应收账款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故对上述应收账
款单项计提30%信用减值损失。同时2021年对于联营企业内部未实现内部顺流交
易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了营业收入3,513.74万元,营业成本2,131.21万元,长期股
权投资1,382.53万元。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2022年对价很可能收回判断及其会计处理
因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已与乐峰赤壁签订债务免除协议,公司按照可收回对价
确认收入302.84万元,在合并口径按顺流交易抵消后确认收入183.39万元。
(1)股权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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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乐峰赤壁股权投资净额5959.95万元,对应转
让股权34.4357%的账面价值为5204.33万元,低于转让价款5578.58万元,因长期
股权投资减值后不得转回,2022年公司对乐峰赤壁的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变动,
故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经营业绩无影响。
(2)债务重组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乐峰赤壁债权总额25,889.55万元,坏账准备
元,2022年底较上年底减值准备增加2,652.31万元,影响2022年净利润2,652.31
万元。
(四)公司收购及出售乐峰赤壁股权的具体过程、交易作价及公允性,截
至目前公司股权转让款及乐峰赤壁对公司债务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债权转股权
出让其享有的乐峰赤壁债权。该债权附带部分固定资产抵押和景区门票、漂流、
温泉等收费权质押,相对优质。考虑景区未来经营发展和历史债务的解决,为公
司应收账款回收创造条件,公司决定摘牌取得乐峰赤壁的债权。2020年7月,子
公司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隆域”)以6,505
万元摘牌乐峰赤壁的债权。
评估情况如下:
①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锋资产评估公司”)出具了《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拟收
购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项债权涉及部分抵押物市场价值评
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0)第01136号)
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拟收购福建
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一项债权所涉及部分抵押物;评估范围为乐峰赤
壁景区9栋经营性山庄房产及2项土地(樟房权证Z字第0780009、0780010、0780011、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第0750号、樟国用(2009)第09127号)。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账面价值为
②中锋资产评估公司出具了《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拟收
购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一项债权涉及其质押物市场价值估值项
目估值报告》(中锋咨报字(2020)第90023号)。
估值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
估值对象及估值范围: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一项债权所涉及
质押物,即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所属的乐峰赤壁风景区门票、温
泉、漂流等项目的经营收益权。
估值方法及评估结论:由于乐峰赤壁在估值基准日为停业建设状态,不适用
收益法。因年代久远,相关资料遗失,资产基础法亦无法合理全面测算其经营收
益权的市场价值。近年有景区经营收益权出让的案例,距离本次估值基准日较近,
且景区类型均为自然景观型,与本景区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因此采用市场法对景
区经营收益权进行估值。
序号 经营权内容 时间 承包期 城市 级别
案例 A 青云山四个景区 2020 年 18 年 福州市 4A
案例 B 南宁市武鸣区伊岭岩风景区 2019 年 30 年 南宁市 4A
案例 C 白水寨风景名胜区白水仙瀑景区 2019 年 20 年 广州市 4A
具体方法如下:依据上表中的各可比实例所涉及景区经营权的拍卖价格及拍
卖年限确定可比实例于拍卖日的市场价值;整理可比实例所涉及各个景区自然资
源、历史人文、目标市场情况等信息,参照旅游景区相关管理文件确定景区质量、
剩余使用年限及市场消费能力三个调整因素,对可比实例市场价值进行调整,并
对可比实例调整后的市场价值取均值,测算得出纳入估值范围的赤壁旅游景区门
票、温泉、漂流等经营收益权的市场价值为35,437,287.25元。估值的方法选取得
当,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一致,估值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本次债权涉及的乐峰赤壁部分固定资产以及景区门票、漂流、温
泉等收费权估值合计8,092.94万元。
(2)第一次增资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经过各方同意,乾景隆域对乐峰赤壁的债权金额调整为6,505.00万元,免除
乐峰赤壁2,158.56万元债务(含部分本金和尚未支付的全部利息计)。乾景隆域
以人民币6,505.00万元债权转为对乐峰赤壁的股权投资,并以自有资金748.28万
元向乐峰赤壁增加出资,按同等金额增加其注册资本。
无锡正铭向乐峰赤壁提供借款10,286.2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利息为
金额调整为8,650.15万元,免除乐峰赤壁2,158.56万元债务。无锡正铭以人民币
增加出资1,496.57万元,按同等金额增加其注册资本。
债权转股权时乐峰赤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情况如下:
乾景隆域债权转股权及增资(第一次增资)前,评估机构对拟就持有的债权
进行债务重组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
(2020)第01187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乐峰赤壁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887.07
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27.12 127.12 - -
非流动资产 25,293.88 41,747.40 16,453.52 65.05
固定资产 2,074.74 4,031.48 1,956.74 94.31
在建工程 21,637.61 24,214.60 2,576.99 11.91
无形资产 1,535.02 13,454.81 11,919.79 776.52
长期待摊费用 5.96 5.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55 40.55 - -
资产总计 25,421.01 41,874.52 16,453.52 64.72
流动负债 36,987.45 36,987.45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36,987.45 36,987.45 - -
所有者权益 -11,566.44 4,887.07 16,453.52 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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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上述评估值,经协商,乾景隆域按照乐峰赤壁当时的注册资本4,600万
元对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作价,以6,505万元债权及748.28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增资。
债转股后,乐峰赤壁的债务大幅减少,注册资本增加。
(3)第二次增资
峰赤壁的注册资本由2.2亿元增加至2.6亿元,乾景隆域认缴3,000万元。根据《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第二次增资认缴3,000万元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
和对外披露标准,公司按照对外投资相关管理办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鉴于
第二次增资与第一次增资间隔仅半年,乐峰赤壁的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经营数据
没有明显变化,故第二次增资没有进行评估。
(1)公司出售乐峰赤壁股权的具体过程:
与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峰赤壁)原股东无锡正铭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
隆域)、梁一峰与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永泰文投以100%股权对应的
价值16,200.00万元受让乐峰赤壁95%股权。其中乾景隆域原持股39.4357%,本次
转让股权34.4357%,转让对应价款5578.5834万元。
投)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永泰文投将乐峰赤壁75%股权转让给福建旅投。
(2)公司出售乐峰赤壁股权的交易作价和公允性:
本次出售,福建旅投聘请的评估机构福建居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
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闽居[2022]资评字第1208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16,331.22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18,363.86万元。根据该评估
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采用收益法测算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企业所处行
业市场状况以及被评估单位自身情况对影响被评估单位未来是收益及经营风险
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审慎分析与判断,但上述因素仍可能对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准确
度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的评估结论。故本次股权出售涉及的乐峰赤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作价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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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增加。此次出售作价相对账面价值体现了一定的增值收益,
具有较强的公允性、合理性。
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10 日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092.89 1,092.07 -0.82 -0.08
非流动资产 34,188.73 44,085.71 9,896.98 28.95
固定资产 20,303.03 22,024.75 1,721.72 8.48
在建工程 12,510.32 9,203.23 -3,307.09 -26.43
无形资产 1,350.07 12,832.42 11,482.35 850.50
长期待摊费用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31 25.31 0.00 0.00
资产总计 35,281.62 45,177.78 9,896.16 28.05
流动负债 28,880.31 28,846.56 -33.75 -0.12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28,880.31 28,846.56 -33.75 -0.12
所有者权益 6,401.31 16,331.22 9,929.91 155.12
注:闽居[2022]资评字第 1208 号资产评估报告
回款风险,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乾景园林对乐峰赤壁股权原值7,119.64万元,减值准
备1,159.69万元,投资净额5959.95万元,对应转让股权34.4357%的账面价值为
截止2022年末对乐峰赤壁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充分。截止2023年3月30日,
乾景隆域共收到股权转让款5306万元,剩余股权款272.5834万元按合同应于2023
年12月前收回。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乐峰赤壁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5,589.55万元,计
提减值10,114.68万元,账面净值15,474.87万元;对乐峰赤壁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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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债务偿还协议一致。截止2023年3月24日,福建分公司、乾景隆域及乾景设计
已收到全部债权转让款。
(五)公司在上述交易过程中履行的决策程序,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合规
相关主体 交易事项 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情况
(1)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关于拟收购北京河
月 11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51%股权的公告》(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告编号:临
拟收购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 2020-087);
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独 《关于拟收购北京河
发行人通过子公 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司乾景云海收购 见;
鸿运物流 51%股权的进展公告》
鸿运物流 51%股
(2)此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 (公告编号:临
权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2020-096);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关于收购北京河山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 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票上市规则》及发行人公司 51%股权的进展公告》
章程的规定,无需经发行人 (公告编号:临
股东大会审议1。 2021-005)。
发行人全资子公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司乾景隆域自福
程,此次交易未达到发行人
建省闽投资产管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不涉及
理有限公司收购
无需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对乐峰赤壁的债
大会审议2。
权
(1)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
乐峰赤壁 发行人全资子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司乾景隆域以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福建 《乾景园林:关于向
转为对乐峰赤壁 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相关 风景区有限公司增资
的股权投资,并以 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 的公告》(公告编号:
自有资金 的独立意见; 临 2021-003)
峰赤壁增资 (2)根据《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此次交易未达到股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鸿运物流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3.52 万元,发行人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16,775,024.17 元,鸿运物流作为交
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因此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交易作出决议;发行人收购债权的价格为
会审议标准,无需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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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主体 交易事项 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情况
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3。
(1)发行人于 2022 年 12 月
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股权出售及部分应
收账款债务重组的议案》 ; 《关于股权出售及部
股权出售及应收 (2)此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 分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款项债务重组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的公告》(公告编号: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临 2022-113)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及发行人公司
章程的规定,无需经发行人
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发行人在上述交易过程中已履行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不存在信息披
露违规的情况。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实相关资金是否存在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殊利益关系,亦不存在取得公司向韩建河山支付的资金的情况的说明,查阅其签
署的调查表;
题,交易合同是否对土地建设指标问题进行约定,交易对方是否需对该问题承担
乐 峰赤 壁 2019 年经审计 的净利润为 -8,261,419.61 元,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审 计 的净利润为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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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
对土地建设指标问题进行约定,交易对方是否需对该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工期等主要条款。
会计政策确认收入。
收入核减情况。
因。
异;
业绩的影响;
及公允性;
合理;
是否合理;
的股权转让款5306万元,已收到全部债权转让款15,654.87万元。
项债务重组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及其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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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会计师认为:
河山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发行人
向韩建河山支付的资金不存在流向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形,不存在
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建设指标问题进行具体约定,交易对方无需对该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程序、相关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谨慎计提减值,相关项目毛利率与其他项目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为确认对景区
的债权,根据对景区对价可回收性的判断,审慎确认收入,公司与乐峰赤壁相关
的股权交易未对2022年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债务重组影响2022年净利润2,652.31
万元。
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允。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收到95%的
股权转让款和全部债权回款,不存在回款风险,股权和债权按照合同约定计提,
减值计提充分。
问题 6.5 关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122,836.55万元,拟投入募集
资金46,864.29万元,资金缺口较大。2)公司以1.54亿元收购国晟能源下属7家
子公司,截至申报材料出具日,公司仅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8,000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的资金来源及可行性,
是否存在无法筹措足额资金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开展的风险,请充分进行风险提
示;(2)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短期内需偿还的债务或
应付款项、未来现金流入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流动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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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的资金来源及可行性,是否存在无
法筹措足额资金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开展的风险,请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122,836.5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6,864.29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配套厂房,拟通过凤台县政府指定的国有平台公司,安徽州
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配套厂房的建设,并将厂房出租给上市公司全
资子公司乾景元隆及乾景宇辰使用,租赁期为5年,前3年免租金,后2年租金按
每月10元/㎡收取。租赁期满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回购,回购价格等于土地价
格加上建设成本,土地价格按照3万元/亩作价,建设成本按照工程决算审计价格
计算。
根据上述情况测算,扣除募集资金投入部分以后,公司仍需向2个募投项目
合计投入约7.59亿元。若不考虑远期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所有权回购款约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后续投资主要由以下方式提供:
(1)乾景园林的自有资金。近期公司通过加强已结算项目回款、出售乐峰
赤壁股权和债务重组的方式回拢了大量资金。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层
面的货币资金余额约为3.42亿元。在扣除公司日常经营必需流动资金和其它项目
的资金需求后,仍有约1亿元可投入本次募投项目。
(2)国晟能源的资本金,可以通过借款形式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截至本回
复披露日,国晟能源的实收资本为11.2亿元,其中包含3家国资产业基金增资款
定对象发行所需的4.6亿元后,仍有5亿元以上的资金可供使用。
(3)募投项目投产后可实现的收益。本次2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较短,仅为
元、2.67亿元、4.16亿元、3.93亿元、3.81亿元。在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未出现明显
偏差的前提下,募投项目本身实现的收益已足够覆盖未来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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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所有权回购款3.57亿元。
(4)目前乾景园林还与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商谈项目贷合作,已取得部分
银行的贷款意向(需要在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文后才能明确具
体额度),从而能够进一步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上市公司新控股股东也承诺,
必要时可通过股票质押的方式进一步筹措资金,借予上市公司使用。
综上所述,在正常情况下,公司能够解决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问题,确保项
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122,836.5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6,864.29万
元。在扣除募集资金投入部分以后,公司仍需向2个募投项目合计投入约7.59亿
元,其中包括远期需要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所有权回购款约3.57亿元。公司
拟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向国晟能源借款、利用募投项目本身实现的收益、向商业
银行申请项目贷等方式筹措资金,但上述方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筹措资金
进度不及预期,将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时开展和完工的风险。
(二)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短期内需偿还的债务
或应付款项、未来现金流入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流动性
风险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4,169.80万元,其中乾景睿科(光
伏产业运作平台)合并口径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3,584.92万元。
根据公司已中标及正在实施项目情况测算,未来一年时间内,公司园林行业
预计需求营运资金0.8亿元,光伏行业预计需求铺底流动资金1.6亿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存续的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金额 是否可展
银行名称 贷款主体 贷款日期 偿还日期
(万元) 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乾景设计 300 2022.12.09 2023.12.08 否
公司中关村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乾景园林 1,000 2022.12.09 2023.12.08 否
公司中关村分行
徐州市新安商业有
江苏国晟世安 6,000 2023.1.13 - 否
限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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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濉溪农村商业
安徽国晟世安 3,000 2022.9.29 2023.9.29 否
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荥经乾雅 20,000 2020.12.24 2035.12.23 否
雅安市支行
注:属于保理业务合同,期限至应收账款回收之日为止。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45,020.81万元,主要由应付园林
行业工程劳务、苗木、材料、费用款,及应付光伏行业材料、工程、设备和费用
款构成。其中园林行业的大部分款项需要等对应项目完成结算后支付至供应商,
因此基本无需额外占用营运资金。预计在未来1年内,公司需要支付光伏项目的
工程和设备款约1.3亿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34,390.39万元,其中约1.8亿元
为应付回全福、杨静和国晟能源拆借款,该部分款项未约定偿还日期(公司于2023
年4月已偿还杨静3,144.93万元);0.74亿元为应付国晟能源收购江苏国晟世安等
部分由应付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款、应付分包商保证金及日常应付费用构成,预计
在未来1年内需要支付约2,000万元。
根据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在手园林项目的合同金额及工期,以及前期已结算
园林项目的回款安排分析,公司未来1年内保守预计可以从园林业务获取超过1.5
亿元的现金流入。公司光伏业务由于转型时间较短,收入的不确定性较强,暂时
无法预测未来现金流。
根据前述分析,可得以下结论:
(1)园林业务
公司园林板块截至2023年3月31日拥有货币资金1.1亿元左右,未来一年内保
守预计园林业务可实现净回款1.5亿元,减去短期内需偿还的银行借款0.13亿元,
亿元后,余额为1.76亿元,可满足园林业务日常营运资金的最低需求0.8亿元,且
还能提供1亿元左右的资金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2)光伏业务
公司光伏板块截至2023年3月31日拥有货币资金2.4亿元左右,未来一年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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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江苏国晟世安的徐州贾汪基地以及安徽国晟新能源的淮北烈山基地提供1.6
亿元的铺底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0.3亿元,且需要偿付光伏设备款1.3亿元左
右。由于无法准确预测光伏产业未来一年内的发展情况及经营效益,无法准确计
算在此期间光伏业务带来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但考虑到根据市场惯例,组件
产品的下游客户一般会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组件产品生产阶段的资金周
转压力较小,且国晟能源仍持有江苏国晟世安及安徽国晟新能源49%的股权,在
必要时将给予资金支持。因此综合分析,光伏业务板块发生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较小。
综上,在合理预计公司未来1年内现金流入情况的前提下,公司现有货币资
金足够满足日常营运需求和未来1年内需偿还的债务或应付款项,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用于建设募投项目而非补充流动资金的做法具有合理性。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款项、应付款项等科目的明细情况;
取得的现金流及预计需支付的资金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源借款、项目本身效益等途径,正常情况下可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关于筹措资
金进度不及预期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时开展的风险提示已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中补充披露;
问题 7 其它问题
问题 7.1 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30,340.80万元,为公司对汉
尧碳科、乐峰赤壁的投资;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1,000万元,为公司对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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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对各项投资的认定情况,相关对外投资标的与公
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紧密联系及相关合作安排,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
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等情形;涉及产业基金或私募基金的,
结合投资协议、最终投资标的、未来拟投资范围及后续募集计划等进行分析;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
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进行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公司对各项投资的认定情况,相关对外投资标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是
否存在紧密联系及相关合作安排,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
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等情形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各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及认定情况如下:
账面价值
被投资企业 投资比例 列报科目 投资性质
(万元)
汉尧碳科 25%
乐峰赤壁(注) 5%
济南德信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8.16% 1,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财务性投资
(有限合伙)
注: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福建省永泰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
持有乐峰赤壁的 34.4357%股权以 5,578.5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福建省永泰县文化旅游投资有
限公司,公司仍继续保留乐峰赤壁 5%的股权。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公司将剩余的 5%股
权转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披露。
尧环保25%股份收购;因双方未来业务管理和业务融合难度较大,公司经过慎重
判断,未继续收购汉尧环保股权,因未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参与其生产经营决策,
不能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在2019年末,公司将对汉尧碳科的股权投资按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关于变更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比例、价款及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由现金收购汉尧环保57.38%股权
变更为现金收购汉尧环保25%股权,同时调整标的价格和原业绩承诺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起向汉尧碳科派驻董事会秘书李萍女士作为董事,能够参与汉
尧碳科的生产经营决策,并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因此,从2020年度开始,公司将
汉尧碳科的股权投资按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并认定为战略性投资。
公司对汉尧碳科的投资认定为战略性投资,主要依据为:①公司早在2018
年即提出了“以生态建设为主营,规划设计、生态旅游、环保科技等多板块协同
发展”的发展战略方向。公司投资汉尧碳科的目的为丰富环保科技板块、扩展公
司业务领域,开拓新的业务机会;②公司对汉尧碳科的投资协议中,未对公司的
退出时间、退出方式或分红等获取短期回报的条款内容进行约定,说明公司不以
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③公司与汉尧碳科的业务经营方向均为生态环保领域,
存在较强的业务合作机会。汉尧碳科主营业务为节能环保相关的软件信息技术咨
询、软件开发销售、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设计、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等,与乾景
园林的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性,如可以为甲方配套设计节能降耗方案。乾景
园林对汉尧碳科的战略入股也有利于汉尧碳科降低客户集中于重工业领域的风
险,在园林绿化和光伏发电运营方向探索新的业务机会。
截至目前,乾景园林持有汉尧碳科25%的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且委派了
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李萍女士担任汉尧碳科的董事。由于园林行业的不景气,公司
采取精简优化项目的经营方针,因此目前尚未与汉尧碳科产生具体的业务合作机
会。但考虑到自2022年11月,乾景园林开始向光伏领域转型,光伏电池片和组件
的生产过程及后续可能开展的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将为两家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合
作机会。
综上所述,公司对汉尧碳进行投资的主要目的为扩展公司业务领域,获得相
应的业务机会,不以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该债权附带部分固定资产抵押和景区门票、漂流、温泉等收费权质押,相对优质。
考虑景区未来经营发展和历史债务的解决,为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创造条件,公司
决定摘牌取得乐峰赤壁的债权。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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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债权转股权同时增
加部分现金出资的方式取得乐峰赤壁39.4357%的股份,从而参与景区的规划和运
营,迈出公司向森林旅游转型的尝试。
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时点,公司对乐峰赤壁的股权投资认定为战略性投资,
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将乐峰赤壁视作生态旅游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8年开始,
公司将森林旅游及康养、农业旅游作为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之一。公司承接乐峰
赤壁的施工设计业务后,几次列席了乐峰赤壁的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会议,对景
区的规划方案以及可研报告等资料进行了研判,比较认可景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和
无锡正铭打造全方位精品景区的理念。另外,2020年疫情爆发使得境外旅游锐减,
国内旅游可能迎来发展机会,公司认为乐峰赤壁具有投资价值。在2021年1月至
运营管理,并以此项目的契机,组建和锻炼自己的运营团队,为公司同类业务的
开展和开发提供重要的经验。
协议,将所持有乐峰赤壁的34.4357%股权以5,578.5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福建省永
泰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仍继续保留乐峰赤壁5%的股权,自2022年12
月31日起公司将剩余的5%股权转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披露。由于公司经营战
略的调整,为了集中力量发展园林和光伏业务,公司决定出售所持乐峰赤壁的大
部分股权,并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以回拢资金。此后公司将不再参与乐峰赤壁的日
常运营管理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对乐峰赤壁剩余5%股权的投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源,决定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参与投资济南德
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
要从事拟IPO企业投资活动,因此该笔投资性质上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
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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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披露日,
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
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向集团财务公司出
资的行为。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购买金融产品的行
为。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
金融业务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融资
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尽职调查报告签
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可能相关的会计科目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金额
其中:财务性投资金 占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 账面价值
额 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的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其他应收款 6,953.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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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574.61
其他流动资产 4,838.2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970.62 2,970.62 2.88%
长期应收款 3,430.49 - -
长期股权投资 23,818.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086.96 - -
合计 99,672.80 2,970.62 2.88%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0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6,953.17万元,主要为应收
北京市房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土地转让款、项目保证金和代垫客户
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4,838.28万元,主要为待
抵扣、待认证进项增值税和预缴所得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970.62万元,为
公司对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额及对乐峰赤壁剩余5%股
权的投资额,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574.61万元,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430.49万元,为公司赤峰PPP工程项目应收回购款,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3,818.67万元,为公司
对汉尧碳科的股权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56,086.96万元,为期
限在1年以上的合同资产和预付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财务性投资账面价值为2,970.62万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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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3,166.82万元,占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为2.88%。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公
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的30%”的规定,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
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动金融资产等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的情况;
起至今公司是否有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情形;公司对乐峰
赤壁剩余5%股权和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额属于财务性
投资;
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问题 7.2 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大额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部分募投项目未完成预计效益。
请发行人说明:(1)前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支出情况,募集资金出现大额结
余的原因及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比例是否发生
变化;(2)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具体内容,详细分析前次募投项目各
年度效益完成的情况,与预测值的差异,未完成预测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说
明前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是否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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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前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支出情况,募集资金出现大额结余的原因及合
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伙)对募投项目结项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2022年11月9日,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610102号)。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
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募投项目的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累计使
项目总投 承诺募集 募投项目 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用募集资
资 资金投入 结余 进度(%)
金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
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 19,657.63 19,600.00 7,644.45 39.00
[注 1]
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 8,241.38
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 [注 2]
打造工程项目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
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 6,380.74 6,300.00 4,539.02 72.05
[注 3]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700.00 7,054.62 7,054.62
注 1: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 245.38 万;
注 2: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 145.65 万;
注 3: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 17.87 万。
各募投项目出现大额结余的原因如下:
(1)因土地性质问题,多巴新城部分项目不再施工,施工内容减少导致最
终实际投资成本比前期预计金额减少;多巴新城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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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支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
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原因导致多巴新城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
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
(2)因成新蒲快速路规划调整,泉水湖项目中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项
目不再实施,施工内容减少导致最终实际投资成本比前期预计金额减少;由于部
分建设内容设计方案变更,致使该区域对应的单位投入减少,施工内容的变化导
致最终实际投资成本比前期预计金额减少;泉水湖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
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支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
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原因导致泉水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
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
(3)公司在密云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
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管理和监督,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的支出。
(1)未使用完毕的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募投资金结 是否永 永久补流
项目名称 备注
余 久补流 时点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 2022 年第一次
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12,200.92 是 2022/1/17 临时股东大会决
包项目 议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 2021 年第三次
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 8,241.38 是 2021/9/13 临时股东大会决
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议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
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议
因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毕,鉴于项目结算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方案。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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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募投 非资本性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本性支出
资金 支出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
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 19,657.63 19,600.00 7,644.45 期间利用闲
工总承包项目 置资金进行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 现金管理
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 17,446.89 17,400.00 9,304.27 [注]
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
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700.00 7,054.62 7,054.62
合计 51,185.26 50,354.62 21,487.74 7,054.62
占比 75.28% 24.72%
注:多巴项目与泉水湖项目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保障资金的安全性与流动性。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投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如上表所示,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募集资金已使
用部分中用于工程施工成本的资本性支出占比为75.28%,用于补流的非资本性支
出占比为24.72%。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使用 结余资
实际使用 结余资金
拟使用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金用于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用于资本
集资金 -项目建 结余 非资本
-补流 性支出
设 性支出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
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
承包项目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
(B 区)、环湖路市
政道路工程、园区主 17,400.00 9,304.27 - 8,241.38 5,489.31 2,752.07
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
程项目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
公园建设工程(一标 6,300.00 4,539.02 - 1,778.85 1,778.85
段)施工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054.62 - 7,054.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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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 结余资
实际使用 结余资金
拟使用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金用于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用于资本
集资金 -项目建 结余 非资本
-补流 性支出
设 性支出
合计 50,354.62 21,487.74 7,054.62 22,221.15 13,923.80 8,297.35
占比 42.67% 14.01% - 27.65% 16.48%
资本性支出 35,411.54 占比 70.32%
非资本性支出 14,943.08 占比 29.68%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合计22,221.15万元,其中13,923.80万元被用于海
淀区园外园生态环境提升四期项目、海淀区西郊机场周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荥
经县河道治理工程等项目的工程款、苗木款等资本性支出。上述款项由公司账户
直接转账至供应商或分包商的账户,且资金去向与公司原有流动资金之间可以明
确划分。如上表所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
的比例为70.32%,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比例为29.68%。
综上,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
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比例均未
超过30%。
(二)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具体内容,详细分析前次募投项目各
年度效益完成的情况,与预测值的差异,未完成预测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说
明前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是否审慎
效益完成的情况
按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所述,
多巴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支付期3年,根据可行性研究测算,本项目的收益金额
(同上)为6,888.91万元,项目总收益率预计为25.95%;泉水湖项目建设期为1.5
年,支付期3年,根据可行性研究测算,本项目的收益金额(同上)为4,863.11
万元,项目总收益率为21.80%;密云项目建设期为310日历天,根据可行性研究
测算,项目的收益金额(为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相关支出前收益,并非最
终净收益;总收益率计算口径与此相同)为1,385.44万元,项目总收益率预计为
前次募投项目实现经济效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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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预计总 截止日累 项目实际 是否达
实际投资项目 各年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收益率 计实现效 收益率 差异额 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
总承包项目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
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
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注 1:投资项目的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统计口径为项目含税毛利。
注 2:差异额为截止日累计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的差额,负数表示未达预期,正数表示达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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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多巴项目与泉水湖项目预测效益均未能达到预期。多巴项目主
要因土地性质问题,导致该项目未能按计划的工程内容施工,该项目结项前进度
为55.26%;泉水湖项目未达预期一方面因成新蒲快速路规划调整,导致尚未施工
部分项目不再施工;另一方面因原施工设计方案变更,施工内容减少,投入成本
降低,项目结项前进度为74.41%。
多巴项目与泉水湖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施工导致实现效益未达到承诺
效益,但实际已完工部分的收益率为21.23%、19.04%,与预计总收益率基本相
当。
(1)项目实施的确定性
多巴新城项目、泉水湖项目及密云白河项目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了招
投标程序并分别签订了《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
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北京
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
公司对该类业务的实施也具备丰富的经验,并具有充足的人员、技术、管理
等各项储备。目前,上述募投项目进展顺利。
(2)项目收入测算
本次募投项目的收入测算基础为公司与相应项目发包方签订合同中约定的
合同金额,项目收入测算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
(3)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测算
本次募投项目之多巴新城项目、泉水湖项目及密云白河项目的各分项投资数
据以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并结合以往同类施工项目的分项项目成本、
现行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进行编制,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
①多巴项目
本项目各项投入构成测算过程如下: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投入金额(万元)
一 工程费用 19,657.63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投入金额(万元)
合计 19,657.63
②泉水湖项目
本项目各项投入构成测算过程如下:
B 区工程建设费用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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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投入金额(万元)
一、工程费用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小计 15,139.09
主干路工程建设费用测算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投入金额(万元)
小计 2,307.80
合计 17,446.89
③密云项目
本项目各项投入构成测算过程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投入金额(万元)
合计 6,380.74
(4)项目效益情况
①前次募投项目整体效益情况
根据各项目的合同约定项目收入及相应施工成本测算,多巴新城项目合同金
额为26,546.54万元,据此计算,本项目的收益金额(为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等相关支出前收益,并非最终净收益;总收益率计算口径与此相同)为6,888.91
万元,项目总收益率预计为25.95%;泉水湖项目合同金额为22,310.00万元,据此
计算,本项目的收益金额(为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相关支出前收益,并非
最终净收益;总收益率计算口径与此相同)为4,863.11万元,项目总收益率预计
为21.80%;密云白河项目合同金额为7,766.17万元,据此计算,本项目的收益金
额(为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相关支出前收益,并非最终净收益;总收益率
计算口径与此相同)为1,385.44万元,项目总收益率预计为17.84%;前次募投项
目整体收益率为23.20%。
②公司前次募集非公开发行报告期重大项目毛利率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期间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收
益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客户名称 项目毛利率 项目进度
紫金华府 A 区景观绿化工程 南京新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12% 100.00%
海淀区南沙河下游生态修复工
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33.80% 57.99%
程施工第 3 标段(西玉河村工程)
海淀区园外园生态环境提升(环
玉泉山片区、妙云御香片区、茶 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7.95% 100.00%
棚片区、中坞片区)工程二标段
紫金华府景观工程 C 区 南京新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74% 100.00%
会四季馆热带植物景观展陈项 银川市绿化养护管理站 30.24% 100.00%
目
科天水性科技产业园区健康科
兰州科天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69% 50.31%
技馆工程
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公共
绿化景观一期园林绿化工程三 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29.88% 100.00%
标段
赤峰市新区绿化工程和改造提
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 28.03% 100.00%
升 PPP 建设项目
紫金华府景观工程 B 区 南京新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14% 100.00%
定兴县旅发大会观摩线路景观
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19% 100.00%
绿化工程
平均 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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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申报期内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园林绿化施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名称 2018 年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东方园林 35.50% 28.81% 30.25%
棕榈股份 14.38% 16.72% 11.29%
普邦股份 3.25% 8.59% 14.00%
文科园林 18.73% 18.55% 20.49%
美尚生态 34.31% 26.57% 32.15%
绿茵生态 38.82% 40.18% 36.09%
云投生态 13.37% 13.26% 28.69%
美丽生态 1.58% 1.33% 28.34%
可比公司平均 19.99% 19.25% 25.16%
公司 22.74% 25.70% 25.81%
公 司 实 施 或 正 在 实 施 的 合 同 金 额 超 过 5,000 万 元 的 项 目 毛 利 率 区 间 为
上市公司园林绿化施工业务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5.16%、19.25%、19.99%,同期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81%、25.70%及22.74%。本次募投项目
收益率略低于公司报告期内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毛
利率,符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毛利率区间分布,也符合公司报告期内相关
业务的实际情况。
综上,公司在测算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时,依据的方法明确,测算的参数选取
合理,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分析募投资金结余补流前后前次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情况;
现效益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比例均未超过30%;
效益测算依据与过程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问题 7.3 关于行政处罚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兰州分公司受到2万元税务行政罚款。
请发行人说明:上述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是否已完成整改,报告期内公
司是否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其理由,对本次发行
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2条进行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兰州分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及整改情况
因公司兰州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确认增值税未开票销售收入8,084,940.76元
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国家税务总局兰
州新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兰新税稽罚[2022]15号),对公司
兰州分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兰州分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缴纳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
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2)相关处罚依据未
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的适用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兰州分公司此次
受到罚款的金额为2万元,属于上述规定中偏低的处罚金额,且相关处罚依据未
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公司兰州分公司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重
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报告期内其他行政处罚情况
除发行人兰州分公司受到税务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报告期内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不存在受到其他处罚金额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的年度报告;
凭证;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兰州分公司报告期内的相关违法行为不
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已披露的发行人兰州
分公司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其他
处罚金额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问题 7.4 关于股份登记过户
根据申报材料,回全福已于2016年转让其持有的北京鼎元汇丰投资有限公
司股权,但未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回全福报告期内实际未持有北京鼎元汇丰
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因此该企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请发行人说明:回全福未能办理北京鼎元汇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工商变
更登记的原因及合理性,预计办理完成的时间,认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据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一)回全福未能办理北京鼎元汇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原
因及合理性,预计办理完成的时间
回全福与北京睿德永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永信”)于2016
年7月14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回全福将其持有的北京鼎元汇丰投资有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元汇丰”)85%股权(对应出资额850万元)作价850万元
转让予睿德永信。根据银行流水清单,睿德永信于2016年7月14日向回全福支付
股权转让款850万元。
因鼎元汇丰未配合回全福、睿德永信就其转让鼎元汇丰的股权事宜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回全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海淀法院于2022年7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0108民初51102号),判决
被告鼎元汇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股权变动事宜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
更登记。对此,鼎元汇丰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
提起上诉,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二审判决((2022)京01民终9142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此,根据海淀法院及北京一中院作出的判决,
回全福已将其持有的鼎元汇丰股权转让予睿德永信,鼎元汇丰应当配合将股权变
动事宜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报告期内回全福未能就转让鼎元汇丰股权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有合理性。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鼎元汇丰已办理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鼎元汇丰目前系睿德永信持有10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二)认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据是否
充分
因鼎元汇丰未配合回全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工作,海淀法院及北京一中
院已作出判决判令其将股权变动事宜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回全福报告
期内未能就转让鼎元汇丰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有合理性,且未将鼎元汇丰认
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据充分。截至本回复出具
日,鼎元汇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股权转让款的银行流水清单;
息系统,了解鼎元汇丰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因鼎元汇丰未配合回全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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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作,海淀法院及北京一中院已作出判决判令其将股权变动事宜向公司登记机
关办理变更登记,回全福报告期内未能就转让鼎元汇丰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
有合理性,且认定鼎元汇丰不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依据充分。截至回复出具日,鼎元汇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保荐机构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
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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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
回全福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戴维松 佟玉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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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
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______________
王琳晶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
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___
余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