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3-020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登康口腔”)于2023年5
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 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 知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9)。经事后审查,公告中部分内容需 进行更正 。 具 体 如
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编码及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 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 相 关 公
告。
(三)特别说明
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生效。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 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3至提案8、 提案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编码及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 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 相 关 公
告。
(三)特别说明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生效。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至提案9、 提案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 度股 东大
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见本公告下文附件。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 解!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更正后的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登康口腔”)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重
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
就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三 ) 会议 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说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五 )现 场 会 议召 开地 点: 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重庆市江北区海尔 路389
号)。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 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
使表决权。
(七 ) 投 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8日(星期四)。
(九)出席对象:
公司出具的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编码及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 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 相 关 公
告。
(三)特别说明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生效。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至提案9、 提案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公 司 的 时 间 为 准 ( 即 须 在 2023 年 6 月 12 日 16:00 前 送 达 公 司 或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ir@dencare.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 二 )登记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祥思 联系电话:023-67015789
传真号码:023-67012679-2686 电子邮箱:ir@dencare.com.cn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28”,投票简称为“ 登康投
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 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 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 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 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
证 书 ”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 交所 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 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可
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非累积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对上述审议累积事项填写选举票数,所填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 公章 ,法
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 托 人 证 件 号 码 :
委 托 人 持 股 性 质 :
委 托 人 持 股 数 量 :
受 托 人 姓 名 :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
委 托 日 期 :
有 效 期 限 :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