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二)13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苏朝晖董事长(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召开)
现场会议日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大会出席情况、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审议股东大会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填写现场表决票并开始投票
六、休会(汇总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八、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首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
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
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
“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主持人根据股东发
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
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
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所
提问题。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等方面
的问题,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与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
投票表决。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的名称或姓名。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
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或拍照,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和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
目 录
议案二: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
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议案六: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议案八: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 42
议案九: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 49
议案一: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
容与格式准则(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真
实、准确、完整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2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额 增减幅
营业收入 15.88 21.13 -5.25 -24.87%
营业利润 6.75 10.91 -4.16 -38.13%
净利润 5.54 8.59 -3.05 -35.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4 8.59 -3.05 -35.5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41 0.24 -0.65 -26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5% 9.21% -3.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3 0.35 -0.12 -34.29%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额 增减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4 5.39 1.95 36.09%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额 增减幅
资产总计 397.32 326.01 71.31 21.87%
负债总计 276.19 228.70 47.49 20.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12 97.30 23.82 24.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20.97 97.15 23.82 24.52%
资产负债率(扣除客户资金) 64.57% 64.00% 0.57% -
二、2022 年度公司经营成果
(一)营业收入情况
主要原因为二级市场行情走弱致权益类股票业务收入下降;
支出增加。
(二)营业支出情况
主要原因为职工薪酬减少。
(三)利润情况
为 35.54%、35.53%。
三、2022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
(一)资产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97.3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二)负债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 276.1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7.49
亿元,增幅 20.77%。主要变动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 35.25 亿元和年度内
发行次级债券致应付债券增加 21.74 亿元。
资产负债率 69.51%,扣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后的资产负债率 64.57%,处
于行业相对低值。
(三)所有者权益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 121.1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加 23.82 亿元,增幅 24.52%。主要变动为公司 12 月 IPO 增加股本 2.73 亿元、
资本公积 15.96 亿元以及年度实现净利润 5.54 亿元。
(四)现金流量状况
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4 亿元,较上年增加 1.95 亿元,增
幅 36.0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9 亿元,较上年减少 16.27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4 亿元,较上年增加 6.34 亿元,增幅 36.48%。
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审亚太审字﹝2023﹞
根据《公司法》《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按 10%
分别计提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 197,390,853.57
元,2022 年当年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为 460,578,658.34 元。母公司 2022 年初可供
分配利润为 679,647,835.9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 1,140,226,494.27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
展等因素,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如下方
案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733,333,8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505,666,753.00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1.36%。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自营投资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宏观政策、市场波
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须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以更
好把握市场机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
件下,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有关事宜:
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不
超过净资本的 80%;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规模不超过
净资本的 400%。“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及“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
生品”的合计规模计量口径参照监管标准,年度期间若监管标准发生变化,以
上内容将调整为监管最新标准。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
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因融
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自营管理、风险控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确定、调
整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
上述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上限是根据监管规定、公司战略、市场环境及风险
状况等确定,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规模大小取决
于开展业务时的市场状况。
新的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议案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加强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按
照监管机构要求,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
监管法规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年度及至 2024 年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上年(前次)实
上年(前次)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际发生金额
金额(元)
(元)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
为关联方提供 限公司 因证券、期货市场情
代理买卖证券 证券经纪业务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况、交易量难以准确 54,665.29
交易服务 服务,收取手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预计,以实际发生额 111,383.42
续费、佣金等 关联自然人 计算。 15,736.72
小计 457,179.01
公司子公司首
创京都期货有
因证券、期货市场情
限公司为关联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971.53
况、交易量难以准确
期货经纪服务 方提供期货经
预计,以实际发生额
纪相关服务收
计算。
取的手续费收
小计 17,971.53
入等
为关联方代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因代理销售金融产品 872,705.37
销售金融产品 司
代销金融产品 业务规模难以准确预
并收取的销售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7,512.18
业务 计,以实际发生额计
服务费、佣金
小计 算。 1,310,217.55
等
向关联方出租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
交易席位并按 司 准确预计,按照市场
交易单元租赁
约定收取的席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化原则支付租金,以 1,963,984.97
位费、佣金等 小计 实际发生额计算。 29,585,167.14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453.72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26,570.03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602,709.66
北京农副产品交易所有限责任
为关联方提供 133,885.62
公司
资产管理服务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
北京小额贷款投资管理有限公
资产管理服务 收取的管理 额难以准确预计,以 46,347.61
司
费、业绩报酬 实际发生额计算。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
等 315,449.14
司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62,100.25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283,018.84
小计 1,570,534.87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132,075.4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
向关联方提供 限公司
投资咨询服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
务、证券承销 司 额难以准确预计,以
证券承销、保
服务收取的服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实际发生额计算。 1,056,886.79
荐 及 财 务 顾
务费用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330,188.68
问、咨询等服
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886,792.46
务
小计 15,917,960.40
接受关联方提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
供的咨询等服
北京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 额难以准确预计,以 2,452,830.19
务,支付服务
实际发生额计算。
费用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 2,890,000.00元,期
认购(申购) 限公司 末 持 有
证券或金融产 因交易发生时间、金
关联方发行的 92,890,000.00元
品(工具)、 额难以准确预计,以
基金产品、债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资产交易 实际发生额计算。
券等金融产品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92,038,369.79 元 ,
司 期 末 持 有
报告期初未持有,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告 期 末 持 有
报告期初未持有,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司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 100,000,000.00 元 ,
司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首金盈创私募基金管理(北 24,800,000.00 元 ,
京)有限公司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26,053.25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持有关联方发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
行的基金产 425,302.82
限公司
品、债券等金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2,191.78
融产品产生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收益 6,268,233.87
司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关联自然人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806,509.23 元 ,
报告期末未持有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关联方认购公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0,000,000.00 元 ,
司发行的资管
报告期末未持有
产品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北京首置房地产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报告期末未持有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报 告 期 初 持 有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商业管理有 668,000,000.00 元 ,
限公司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39.71
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6.4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向关联方支付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6.54
因业务发生及规模均
利息(证券经
利息支出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难以预计,以实际发 42,503.32
纪业务客户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生额计算。
款利息支出) 53,119.80
司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5,004.41
关联自然人 827.01
小计 252,079.50
报告期期初担保余
额为20亿元,报告
向关联方购买
接受关联方担 担保规模以公司实际 期末担保余额为15
担保服务,支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保 需求为准 亿元,报告期内支
付的相关费用
付 的 担 保 费 为
向关联方购买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
品牌宣传 宣传服务,支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额难以准确预计,以 344,130.56
付的相关费用 实际发生额计算。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3年度及至2024年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
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交易金额上限及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简介 关联方
说明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因证券、期货市场情
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证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
代理买卖证 况、交易量难以准确预
券、期货经纪业务服务,收取 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
券交易服务 计,以实际发生额计
手续费、佣金等。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
算。
方
公司子公司首创京都期货有限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因证券、期货市场情
期货经纪服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期货经纪业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 况、交易量难以准确预
务 务交易通道和相关服务,收取 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 计,以实际发生额计
手续费收入。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 算。
方
公司或子公司在遵循监管规定
的前提下,为关联方代理销售
金融产品并收取销售服务费、
因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
代销金融产 佣金等;
其他关联方 务规模难以准确预计,
品业务 在遵循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关
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联方销售公司发行的债券投资
基金等金融产品,公司支付销
售服务报酬。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准
公司或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
交易单元租 确预计,按照市场化原
租赁交易席位并按约定收取席 其他关联方
赁 则支付租金,以实际发
位费、佣金等。
生额计算。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资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
资产管理服 产管理服务(含资产管理投资
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 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
务 顾问服务),收取管理费(投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 发生额计算。
资顾问费)、业绩报酬等。
方
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承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证券承销、 销 、 保 荐服 务, 收 取相关 费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
保荐及财务 用;
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 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
顾问、咨询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 发生额计算。
等服务 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咨询等服
方
务,收取或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就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证券或金融 对方所发行、管理或持有的证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 因交易发生时间、金额
产品(工 券或金融产品(工具)、资产
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 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
具 )、 资 产 进行的认购、持有、转让、赎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 发生额计算。
交易 回、分销、买入返售或卖出回
方
购等交易。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
资,投资于公司、合伙企业、
共同投资 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 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
特殊目的主体等机构,或购买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 发生额计算。
资产等。
方
公司或子公司基于经营需要,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接受关联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
房屋租赁及
方提供的物业管理、保安、装 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 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
物业管理等
修等服务,支付租金、服务费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 发生额计算。
等。 方
因存款规模无法准确预
存款及利息 公司或子公司在关联方存款,
其他关联方 计,以实际发生额计
收入 取得利息收入。
算。
公司或子公司通过发行债务融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资工具等方式借入资金,如关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 因业务发生及规模均难
联方为认购方或出借方,公司
利息支出 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 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
将 按 约 定向 其支 付 利息等 费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 计算。
用;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
方
利息支出等。
接受关联方 关联方为公司或子公司发行债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 担保规模以公司实际需
担保 务融资工具、资管计划及资管 方 求为准
计划底层资产等提供担保,支
付相关费用。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
关联方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品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
牌宣传、媒体合作、活动策划
品牌宣传 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 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
等服务,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 发生额计算。
付相关费用。
方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持有本公司56.77%的股份。首创集团成立于1994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33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
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
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
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
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
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
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17.31%的
股份。京投公司成立于1981年2月10日,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人民币,经
营范围为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
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
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
(三)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持有本公司8.31%的股份。
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220817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能
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
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四)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动力)持有本公司5.54%的
股份。城市动力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销售自
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
(五)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确定。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
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等因素
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提升公
司总体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审。
(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
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四)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监
事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七、授权事项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预计的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
围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的需要开展相关
交易,以及新签、续签相关协议;适用期限为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公司 2022 年法治建设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值得铭记的一年。这一年,首创证券完成了首发上市,实现了从非上市公司
向上市公众公司的锐变,开启了公司发展的新篇章。根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上的重要里程碑。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秉持“自信、规矩、良知、
专业”的核心价值观,稳中求进,坚定推进“以资产管理类业务为核心引领,
以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和投资银行类业务为两翼支撑,以投资类业务为平衡
支撑”的差异化发展战略,在加强合规管理和注重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强化业
务拓展,不断提高客户综合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巩固资产管理业务和
固定收益投资交易业务特色优势,不断提升投资银行业务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
经济能力,加快推进证券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350.80 万元,同比下降 35.53%。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资产总额为 397.3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1.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 120.9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4.52%,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管机构要求。
二、2022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
地履行了董事会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2022 年,根据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 100 项议案;召集 5 次股东大会,共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了 36 项议
案。
董事会下设的 4 个专门委员会召开 21 次会议,共计审议 61 项议案。董事
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各专门委员会能够对董事会会议中
职责相关的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一)精心组织稳妥推进,成功实现首发上市
上市之行,久久为功。实现上市,是公司十多年来的梦想,凝聚了众多首
创证券人的心血。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资本实力成为证券公司重要
的核心能力,公司想要发展壮大,通过上市增厚资本规模是必由之路。在北京
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北京市国资委的高度重视和公司股东大力支持下,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新股 2.73 亿股,募
集资金总额 19.32 亿元,成为 2022 年唯一登陆 A 股的证券公司,也是 2022 年
北京市属国企唯一一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企业。
(二)加强顶层设计,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责,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和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公司
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明
确了“以资产管理类业务为核心引领,以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和投资银行类
业务为两翼支撑,以投资类业务为平衡驱动”的差异化发展战略,是公司高质
量发展行动指引和总纲领。
(三)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对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知》工作指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授权管理暂行办法》。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时,公司也督促下属各级子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规
范公司系统内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
根据监管政策变化和公司上市工作的安排,公司对上市相关制度进行了修
订。2022 年 10 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满足上市证券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
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证券行业诚信准
则》《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组织修订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1 项制度
相关条款。上述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各项制度修订和完善保障了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
护了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实现稳健经营与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变更注册地址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 A 座 11-21 层。新
办公场所在地理位置、办公面积、配套设施等方面均有大幅度的提升,新总部
的投入使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方杰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止。同意史彬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史彬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六)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升机构效能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将投资银行第一事业部、投资银行第二
事业部合并为投资银行事业部,原部门职能及相关人员并入新部门。同意将资
产保全部调整为法律事务部,原合规部法律事务相关职能和人员划入法律事务
部。
《关于调整总裁办公室部门设置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将总裁办公
室部门名称调整为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新增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10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首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允许
开展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条件后予以申请(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经营
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须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后方可实施。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七)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方的
认定、信息报备及管理、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
容,确保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公正、公允、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
策程序合规,从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查、决策、批准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决议开展,
切实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
(八)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
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对合规部门及合规管理体系进行了
调整,重点完善合规管理架构和工作模式,加强合规队伍建设,提高合规管理
人员任职标准,夯实合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优化合规考核机制,深化分支机
构及子公司合规管理,构筑反洗钱风险管理全覆盖体系,健全合规管理信息系
统,强化监管沟通与配合。
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支持下,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机制,提
升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备性,保证公司各类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施行,
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
公司组织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
善。同时,面对市场剧烈波动和信用事件频发的不利局面,公司加强对风险的
精准识别、精确计量、及时监控,有效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加强风
险策略研究,不断细化业务风险管控措施,针对各业务条线形成了更加完善的
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持续加强风控员队伍建设,进行风险文化宣讲,提升全
体员工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公司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事件。
(九)响应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号召,体现首都国企责任担当,进一步塑造
企业良好品牌形象,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要求和北京市委市
政府、市国资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投
入计划,同意公司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帮扶预算。公司聚焦“长久帮扶、持
续提升”的理念,作为首批签署《证券行业促进乡村振兴公益行动发起人协议》
的证券公司,与内蒙古兴和县、卓资县、察右后旗、科左后旗,新疆墨玉县、
洛浦县、乌什县以及北京市金海湖镇海子村等“七县一村”结成战略合作帮扶
关系,报告期内以产业帮扶为重点,探索金融帮扶、消费帮扶、文化帮扶、组
织帮扶、公益帮扶、生态帮扶等创新帮扶形式,全年投入乡村帮扶资金超过
工作中首次取得满分评价,乡村振兴经验受到市国资委推送报道,公益案例被
证券日报等多家媒体转载报道。
(十)建设公司 ESG 治理体系,勇担社会责任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公司 ESG 治理体系有关工作方案的议案》,明
确以公司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负责制订与 ESG 相
关的战略与规划;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相关事项的组织与执
行;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ESG 治理体系建设的执行与落实。报告期
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践行国企责任,建立健全 ESG 治理体系,将 ESG
理念融入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十一)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首
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
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及时、公平、高效
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二)积极做好投资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投
资者为中心,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夯实接听投资者来电、组
织答复投资者通过咨询电话、互动平台等渠道提出的问题等基础工作,加强投
资者关系管理,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优化投资者保护相关工作,
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及资本市场形象。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和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网
(https://roadshow.cnstock.com)举行“首创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投资者
交流会”网上路演,与投资者坦诚沟通,加强互动。公司上市后,通过多种渠
道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交流,耐心专业解答投资者来电咨询,及时答复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问题,帮助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情况。
(十三)法治建设情况
总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落实,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
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
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
实施,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知识产权、招标
投标、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公司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团队建设,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补充法律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司法治建设水
平提升。
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方面,公司法律事务部按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履行相关
职责,审核率百分之百,法律工作人员通过流程审核、参与相关会议、出具法
律意见等方式开展法律工作,切实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在合同法律审核方面,
及时修订合同管理及合同履行相关制度,理顺合同法律审核安排,明确合同必
备条款、合同签署要求、模板合同使用、合同台账管理等要求,并不断依据业
务及法规变化,完善模板协议,合同法律合规审核率百分之百;在招投标管理
方面,加强招投标文件的法律审核及现场监督,助力公司加强廉洁从业管理;
在案件管理方面,通过包案领导督导、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等方式,促进案件
处理工作,一般案件妥善解决,部分重大案件取得积极进展。
公司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2022 年对商标管理机制进行了全流程梳
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制定公司商标、版权管理整体完善方案并制定下发了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办法》,对商标等管理全流程进行了规范。
公司加强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普及工作,提升公司知识产权维权水平。
三、2022 年董事履职情况
(一)总体情况
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
公司董事主动获取并认真阅读公司的各类文件、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
理情况。全体董事以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及其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素养,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制度建设、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关联交易、
内控体系、上市申报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有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根
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9 次董
事会会议,共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等 36 项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和议事决策程序。2022 年度,董事会下设的 4 个专
门委员会召开 21 次会议,共计审议 61 项议案。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4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 9 项议案;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结合行业发展趋
势、市场情况等因素,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专门委
员会职责对公司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觉得水平,积极推进公司稳步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
对公司的发展战略、风险管理、重大投融资、薪酬考核、关联交易、组织架构
调整等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了公司治
理有效性。
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
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了知情权。
(四)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姓名 以通讯方 委托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式参加次 出席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数 次数
苏朝晖 9 9 7 0 0 5
毕劲松 9 9 0 0 0 5
程家林 9 9 2 0 0 5
杨维彬 9 9 7 0 0 5
马佳奇 9 9 7 0 0 5
任宇航 9 9 8 0 0 5
田野 9 9 9 0 0 5
叶金福 9 9 8 0 0 5
冯博 9 9 7 0 0 5
叶林 9 9 9 0 0 5
王锡锌 9 9 9 0 0 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
四、2022 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和授权行权情况
(一)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明确了董事会决议执行的基本要求,
并在《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会议工作指引》对会后会议督办落
实工作机制进行了进一步规定。
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长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董事会
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有权就历次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提
出质询,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会议上会就董事关心的议案通报执行进展情况。
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对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跟踪确认
责任部门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对于落实情况不及预期的决议,及时确认
具体原因,并向董事长汇报。
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风险管理类和其他类等七类,其中公
司治理类决议 50 项、战略计划管理类决议 1 项、投资管理类决议 2 项、财务管
理类决议 12 项、人力资源管理类决议 10 项、风险管理类决议 19 项和其他类决
议 6 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议落实率达 99%,仅有一项董事会决议(关于设
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落实正在进行中,整体落实情况较好。由于设立资
产管理子公司属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较一般公司设立更为复
杂,要求也更为严格,落实决议周期较长。目前公司正按照计划准备申请材料,
尽快完成申请材料的递交。
(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行权情况
目前,董事会向经理层的授权主要通过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两种方式。一
般授权即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向经理层进行授
权。特殊授权即通过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向经理层进行具体授权。《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基本制度
形成了公司决策授权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在《董事会
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中明确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具体内
容及要求,对授权事项进行规范,并予以严格执行。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
有关规定,公司共组织现场召开了 15 次总经理办公会,共审议了《讨论公司
度部门和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讨论公司 2022 年分支机构网点建设实施计
划》《讨论公司上市发行等重点工作事项》等议案,并出具了《关于确定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集体和个人评优奖励方案》《关于同意资管子公司筹备工
作的决议》等共计 162 个决议。
理类、投资项目类、制度与报告类、问责类、其他类 7 类,其中业务管理类决
议 53 个、财务管理类决议 14 个、人事管理类决议 53 个、投资项目类决议 8 个、
制度与报告类决议 18 个、问责类决议 7 个、其他类决议 9 个。
功完成 A 股首发上市等重点任务,公司实现稳健经营。
五、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决贯彻
“强基固本、稳中求进”的战略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稳健”与
“进取”双轴驱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全面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实现更高
质量发展。
(一)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发展规划落地实施
资产管理类业务为核心引领,以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和投资银行类业务为两
翼支撑,以投资类业务为平衡驱动”的差异化发展战略,扩大资产管理、固定
收益投资交易等特色业务竞争优势,加快传统业务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经营管
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提高专业化服务水
平,持续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履职保障
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好制度保障。
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监事的履职保障部门将继续做好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服务工作,组织外部董事、监事赴公司总部、下属
子公司等开展线下或线上调研,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认
识和了解,同时结合监管机构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参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系列等培训,协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提高合规履职能力。
(三)积极稳妥推进换届工作,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于 2023 年 8 月任期届
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
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是公司今年工作当中的一件大事,董事会将提前筹划,
积极做好提名人与被提名人的沟通工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工作连
续性,按时保质完成公司换届选举以及相关的备案工作,为公司下一阶段的高
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四)持续提升合规风控管理能力,保障稳健经营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进公司合规管理建设,加强合规队伍建设,强化全员
合规意识,筑牢合规管理体系。公司坚持“风控优先、全员风控”的风险管理
理念,公司董事会将推进公司持续优化全面风险管控手段,有效识别并防范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经营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完善全面风
险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内控管理机制与流程,促进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
公司资产质量,确保稳健经营。
(五)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主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
局。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健全公司 ESG 治理体系,推
动公司 ESG 治理、ESG 投资与服务、ESG 风险管理及 ESG 信息披露等相关工
作落实;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倡导绿色运营和可持续金融;助力乡村
振兴战略,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践行首都金融国企社会责任,为员工搭建更
好的成长平台,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持续做好信息披露,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机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化水平,
维护好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将认真做好上市后首次
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筹划好公司首场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工作,维
护好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推动各项业务高水平发展,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
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议案七: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
求,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叶金
福、冯博、叶林、王锡锌),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叶金福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叶
金福先生曾任聊城大学职员、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授薪合
伙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冯博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历。
冯博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任科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部副总经理、
市场二部总经理,上交所债券基金部总监,中国证监会期货部副主任、期货二
部副主任、公司债券部副主任,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金衍(北京)国际咨
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
所学术委员、海南国际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叶林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叶
林先生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锡锌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王锡锌先生曾任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科员,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讲师,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
授、院长助理,北京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
中心客座研究员,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
教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兼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职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叶金福 独立董事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 学术委员
冯博 独立董事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董事长兼总经理,
海南国际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北京胜昂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叶林 独立董事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
中粮福临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锡锌 独立董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
(四)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叶金福、冯博、叶林、王锡锌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委托
本年度 出席 缺席
出席
应参加 董事 董事 出席股东
姓 名 职 务 董事 投票情况
董事会 会次 会次 大会次数
会次
次数 数 数
数
对其表决的议题均
叶金福 独立董事 9 9 0 0 5
投票同意
对其表决的议题均
冯博 独立董事 9 9 0 0 5
投票同意
对其表决的议题均
叶林 独立董事 9 9 0 0 5
投票同意。
对其表决的议题均
王锡锌 独立董事 9 9 0 0 5
投票同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公司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姓名 任职情况
叶金福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冯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叶林 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锡锌 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2)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4 次,薪酬与提名委员 7 次,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冯博 4 4 0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冯博 7 7 0
叶金福 7 7 0
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叶金福 4 4 0
王锡锌 4 4 0
风险控制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叶林 6 6 0
王锡锌 6 6 0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
司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关联交易、高
管聘任、薪酬激励等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升了公司治理有效性。
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
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了知情权。同时公司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
工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履职提供充足的便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 2022 年度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保证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
自愿、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获得
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
避,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等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制度
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在对本议案进行审议时,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亦应回避
表决。
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2021 年度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均系
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
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获得
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相关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在对本议案进行审议时,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亦应回避表决。
度及 2022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与关联方存在的
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
易公开、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获得
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相关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在对本议案进行审议时,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亦应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过了《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为保证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
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并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
司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
诺的有效期自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时止,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截
至报告期末,该资管子公司尚未成立,该担保承诺尚未履行。除上述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担保,未发现前期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7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33.38 万股,发行价为 7.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932,469,96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555,630.81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8,914,335.19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
亚太验字[2022]000112 号)。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因个人原因,刘侃巍同志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侃巍同志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方
杰先生作为副总经理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方杰
先生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
限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不存
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勤勉义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审
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评价结果的议案》时,审
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内部评价结果符合监管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勤勉义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
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的议案》时,审议及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合规负责人
内部评价结果符合监管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付家伟先生作为副总经理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付家伟先生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上市,2022 年度不涉及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
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证
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要求在财政会计行业管
理系统及证监会备案系统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次备案登记。该事务所长期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
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获得
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
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公告中充分披露。独立董事
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执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2022 年度,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出
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
的有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及时、公平、高效地进行信息
披露,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要求,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现状及执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
控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
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
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或重
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要求,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内
部控制的现状及执行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控评
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
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已经
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
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
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了全面、合理、有效的内部
控制体系,相关控制在实际中能够有效实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
制有力提升了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和义务,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提案、审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时、高效地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9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00 项议案;战略
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9 项议案;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7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 12 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2 项
议案;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时高效地对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和决
策,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职能。董事会下属专门
委员会积极提出建设性、可操作的专业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的要求,依法合规运作,对公司
发展战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高管薪酬与考核等事项提出意见
与建议,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未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提
出异议。
四、独立董事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提升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审慎、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参与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
定和要求,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和作用,充分发挥业务专
长,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加强同
公司董事会各成员、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
量。
议案八: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首创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
会开展了针对董事 2022 年度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
一、2022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能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
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各专门委员会能够对董事会会
议中职责相关的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织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 100 项议案,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2022 年度公司董事考核情况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的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实施。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基于评价内容和董事履职情况对董事绩效进行评价并将
董事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2 年度,公司各位董事的履
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开展了针对董事 2022 年度反洗钱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基于评价内容和董事履职情况对董事反洗钱工作进行评
价并将董事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2 年度,公司各位董
事的反洗钱工作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首创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公司监事会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坚持党建引领与法人治理相融合,不断夯实基础建设、有序开展专项监督,推
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紧密跟踪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工
作的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就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共审议议案 100 项;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 5 次,共审议议案 38 项。监事会列席了上述全部会议,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并对相关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议事程序等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制度的规定,相关的会议决议得到了有效的贯
彻和落实。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
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及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48 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
度的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监事参加监事会情况如下:
本 年亲 自委 托
应 参出 席出 席缺 席 监
姓 名 职 务 加 监监 事监 事事 会 次 投票情况
事 会会 次会 次数
次数 数 数
张建同 监事会主席 6 6 0 0 审议的议案;
韩雪松 监事 6 6 0 0 审议的议案;
朱莉瑾 监事 6 6 0 0 审议的议案;
杨玲 职工监事 6 6 0 0 审议的议案;
刘美君 职工监事 6 6 0 0 审议的议案;
(三)监事会开展的其他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主席和公司职工监事列席了公司的绝大部分党委会、
总经理办公会,全面了解公司党建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志的离任审计工作。
全面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全面了解监管
机构对该项工作的政策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
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公司管理层和公司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过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股东大会决议得到了有效的落实,未发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对公司
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基本规范,2021 年,公司经营状况整体良好,并
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四)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预
计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北京市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
常关联交易,与其它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规定的审议程序,遵循了
合理、合法、公平、互利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五)监事会对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的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
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上半年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核。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总行的监管要求,针对反洗钱持续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不断取得进展,
认真履行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监事会对上述报告没有异议。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合规报告》、《公司 2021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公司《2021 年下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及监控报表》、《公司 2022 年风险偏好
政策》等议案,认为上述报告是客观的、真实的,对上述报告没有异议。
(六)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满足上市证券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
司根据外部监管规定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进行了规范和
完善。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及时、公平、
高效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2023 年工作计划
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强基固本、稳中求进”的战略总基调,立
足新发展阶段,坚持精品券商、特色券商战略定位,积极参与推进公司“十四
五”发展规划的落地实施。
与此同时,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机
构最新规定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聚焦合规风控、体制机制、重点业务发展
等重点事项,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监督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促进规范稳
健运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继续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和廉洁从
业进行监督。持续监督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反洗钱等工作,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合法合
规经营,充分发挥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监督作用,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贡
献力量。
划的实施和检视,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保障公司走稳可持续之路,厚植公司高质量发展沃土!
议案十: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考核结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首创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
事会开展了针对监事 2022 年度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
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同时,监事会关注资
本市场的发展变化,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为维护股东合法权
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做了相应的工作。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 48 个议案,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2022 年度公司监事考核情况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的考核由公司监事会组织实施。
监事会基于评价内容和监事履职情况对监事绩效进行评价并将监事划分为
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2 年度,公司各位监事的履职考核结果
均为称职。
按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监
事会开展了针对监事 2022 年度反洗钱工作表现的评价工作。
监事会基于评价内容和监事履职情况对监事反洗钱工作进行评价并将监事
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2022 年度,公司各位监事的反洗钱
工作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提案人: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