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的要求和《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
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市场及公司相关情况
的基础上,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
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戈德伟、杨为乔、徐秉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戈德伟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杨为乔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徐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