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12,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之一)
独立董事签字:
赵宇虹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之二)
独立董事签字:
杨倩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