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 关于华宏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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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宏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5.45 元/股
的 85%(即 13.13 元/股),预计后续将有可能触发“华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51,5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发行数量为 515.00 万张。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1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2]B149 号
《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 号”文同意,
公司 51,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债券代码“1270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2 月 8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6 月 8 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8 年 12 月 1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发行的“华宏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65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华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1 日起由原来的 15.65
元/股调整为 15.4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华宏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
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
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5.45 元/股的 85%(即 13.13 元/股),预计后续将有可能
触发“华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
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
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华宏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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