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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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 7,296.1416 万元收购关联方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皖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省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简称“综合
    能源公司”)的 51%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合资方皖能集团按照项目资
    金需求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履行后续出资义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收
    购价款 7,296.1416 万元及承担后续出资 94,860 万元,共计 102,156.1416 万
    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方投资为 7,300 万元(不
    含本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还需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等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后,公司全面进入综合能源市场,相关管理运营、市场竞争等
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
对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概述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7,296.1416 万元收购皖能集团全资子
公司综合能源公司的 51%股权,其中按照评估价款 11,306.16 万元 51%股权比例为
比 51%计算为 1,530 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后,公司将持有综合能源公司 51%股权,
综合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皖能集团仍持有综合能源公司 49%股权。综合能
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20 亿元人民币,已实缴资本 1.4 亿元人民币,未认缴资本金
为 18.6 亿元,后续公司将与合资方皖能集团根据综合能源公司项目进展,按照 51%
股权比例缴纳出资,根据该项目注册资本金,按照持股比例测算,预计后续公司需
缴纳资本金 94,860 万元。
  本次投资将开辟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综合能源站等相关业务,加快公司发
展转型,增加非管网资产业务比重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开辟新的发展赛道。本
次投资坚持了公司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将推进公司从传统清洁能源产业向综合能源
产业转变,努力打造公司成为优质综合能源服务商。
  本次投资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该项投资后,项
目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更迭、经营管
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
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二)本次交易合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
联方投资为 7,300 万元(不含本次),主要为以货币资金 7,000 万元认缴长丰宇
桥生态科技园项目,详见《关于与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以货币资金 300 万元认
缴安徽皖能七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翔
   主要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
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截止 2023 年 3 月底,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 48.94%股权,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但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数据为:总资产 9,067,981.97 万元,总负债 4,751,299.96 万元,净资产
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皖能集团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业收入 823,469.13 万元,净利润 84,010.43 万元。
   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人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不存在与其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
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 A3A4
栋 6 层 659 室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实缴资本 1.4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3 日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综合能源供应服务站(包含油、电、气、氢四
位一体)及驿站服务(包括商品零售、车辆相关便利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
光伏电站、冷热电联供等相关业务(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等。
   股权结构:为皖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后,综合能源公司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已实缴(万元)         出资比例
皖天然气          货币出资           102000            7140        51%
皖能集团          货币出资            98000            6860        49%
   合计                        200000           14000       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会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3822.33                     22177.65
    净资产                   17839.56                     17587.07
    营业收入                     31.74                       101.18
    净利润                     -605.4                      -262.99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本次评估的基本情况
   公司和皖能集团聘请了具有资产评估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企华”)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综合能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评估,中企华出具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股权涉及的安徽省
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23) 第 3377 号)。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综合能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529.10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为 117.25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411.85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11,301.01 万元,增值额为 889.15 万元,增值率为 8.54%。
   综合能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529.10 万元,评估价值为
万元,评估价值为 117.25 万元,增值额为 0.00 万元,增值率为 0.00%;净资产账
面价值为 10,411.85 万元,评估价值为 11,306.16 万元,增值额为 894.31 万元,
增值率为 8.59%。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一、流动资产                2,317.06      2,317.06     0.00         0.00
二、非流动资产               8,212.04      9,106.35   894.31        10.8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8,098.34      8,992.46   894.12        11.04
     固定资产                  64.84       65.03     0.19         0.29
     在建工程                  16.85       16.85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01       32.01     0.00         0.00
资产总计                 10,529.10     11,423.41   894.31         8.49
三、流动负债                     95.06       95.06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22.19       22.19     0.00         0.00
负债总计                    117.25        117.25     0.00         0.00
净资产                  10,411.85     11,306.16   894.31         8.59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301.01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306.16 万元,差异额-5.15 万元,差异率为-0.05%。
   因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实现的角度评估企业价值,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投入的
角度评估企业价值。公司基准日业务尚未完全开展,根据目前状况预测未来收入的
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评估师认为对于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可靠性更强。
     根据上述分析,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综合
能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1,306.16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皖能集团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以现金方式对其增资 3,000 万元
人民币,依据公司受让股权 51%比例计算为 1,530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收购价款为 7,296.1416 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综
合能源公司建设进展,与股东方共同履行出资义务。
     五、股权转让协议(草案)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交易价格依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甲方备
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甲 方 股 权 转 让 标的资产评估值
序号       公司
                 价值(万元)        比例          (万元)
当日)期间甲方对标的公司增资款,乙方按(增资款原值×对应标的公司股权转让
比例)支付。甲方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本协议签订日(包括
签订日当日)期间对标的公司增资 3000 万元,按标的公司转让股比 51%计算,应调
增交易价款 1530 万元。
签订日当日)期间未发生向甲方宣告分红行为。
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期间甲方对标的公司增资款-评估基准日
(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标的公司宣告对甲方分红
款×对应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比例。综合考虑 3.2 和 3.3 条款中评估基准日(不包括
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本协议签订日(包括签订日当日)期间已发生的调整事项合计
影响,应调增交易价款 1530 万元。截至本协议签订日,双方约定标的资产的交易
价格为 72961416 元(人民币)。本协议签订日(不包括协议签订日当日)至交割
日(包括交割日当日)如发生调整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上述计算原则重新调整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
   上述交易价格不含过渡期损益调整影响。
的公司 51%股权的对价。
格 100%。
应当及时实施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配合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应履行
的全部交割手续。
括交割日当日)的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
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由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专项审计,确定标的公司的过渡期
损益。
   (1)乙方可以派员列席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2)甲方不以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置其它权利负担,
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以外的
任何第三方,不得以增资或其他方式引入除乙方外的投资者,不得作出股权转让、
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4)甲方应及时将有关对标的公司及其股权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
导致不利于交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
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
诉讼及其他或有负债、处罚以及未向乙方披露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
担;标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乙方自交割日起即成为标的公司
的股东,享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自交割日起由乙方承
担和享受。乙方与甲方按持股比例履行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后续出资义务。
转让发生变化,原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由标的公司享有
和承担。
转让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将继续履行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确保标的公司
不因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在过渡期间,标的公司的人员及其薪酬
待遇不应发生重大变化。
措施,敦促标的公司依法履行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维持标的公司人员的稳定。
  双方同意,因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而产生的相关税金、行政规费等,有法律
法规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原则
协商解决。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本次交易获得标的公司除甲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获得甲方的备案;
  (4)本次交易获得甲方的有效批准;
  (5)本次交易获得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及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若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并得以正常履行的,双
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能源转型、多能互补大背景下,新能源是与公司业务结合得最紧密,且可以
规模化的二次能源。随着全国“一张网”的进程加快,公司需尽快转型发展增加非
管网资产业务比重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公司加大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优化增量资产,提升存量资产,坚持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推
进公司从传统清洁能源产业向综合能源产业转变,努力打造成为优质综合能源服务
商。本次收购是企业战略转型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加快综合能源终端网络布点,全
产业链发展布局,进一步将公司打造并成为优质综合能源服务商,提前布局“后管
网时代”。
  七、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高宇、魏鹏均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股权价值经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交易价格公允、
公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收购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
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推进了公司从传统清洁能源产业向综合能源产
业转变,将努力打造公司成为优质综合能源服务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司的事项。
  八、相关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
  (四)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股权涉及的安徽省综合能源开发利
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 第 3377
号)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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